千里山7
谢谢诚邀。国家的政策适时而变,起指导作用,具体到地方,结合地方实际又不一样,地方落实机构改革的时间节点也不一样。就题主所说,我们这里工商局早在前年就已同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等重组,组建成市场监管局,里面工作人员的身份基本没变,领导还是公务员,具体业务科室原编制是事业干部的还是事业编。
但我们这里有事业编制转成公务员的,近几年没几个,两种情况:1、考试,公务员现在是逢进必考,即使原来机构改革前,不是公务员,后来转成公务员,渠道不清晰,个人发展受影响。2、要不就是被提拔,每年省公务员局给各市县有指标,事业编干部因工作出色,经组织部备案后,成为事业编制领导,根据年限(我们这里5年)逐步转成公务员。
根据最新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精准解读党八股,可以看出:党群口机关单位,如纪监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商联、文联、团委、妇联、关公办、台办等基本上均是公务员编制,有些双重管理暨垂直管理单位如公、检、法、司都属于公务员编制,而政府口事业单位如发改、财政、水利、住建、农林、国土、教育、交通、民政、扶贫、卫计、安监、国土、烟草、电信、电力、环保这些部门公务员事业干部都有。
您所在的工商局,在我们这里属于政府口,事业单位,在办公室搞行政业务的也有公务员,也有事业编,不知你是哪个地方的,从中央机构改革的文件分析,你的机会在于这句话“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若你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如秘书、考核、后勤、人事、劳资等,以后转成公务员的机会还是有的,若你从事具体业务工作,如质检、执法等,可能机会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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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干部肖洪升
这个问题我想可以从2018年3月4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看出一些端倪。
在《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有一部分内容与事业编制相关:
“党政群所属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加大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推进事企分开。区分情况实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别看涉及事业单位的只有这短短的200多个字,但是却能从这段话里可以看出不少意思:
一是事业单位改革按类分别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
1.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对于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推进事企分开;
3.对于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
4.对于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同机关统筹管理。
二是注意加黑字体的两句话
“实现政事分开,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这意味着以后再不会增加类似的事业编制,那么问题来了,之前的事业编制怎么办?个人认为,之前的事业编制,如果你的编制承担的是行政职能,那么你就有大概率直接转成公务员,当然有可能是以参公编制的形式存在,但请注意,参公与公务员之间的流动基本上是没有障碍的,而公务员和事业编之间可是有着流动的鸿沟的。也就是说,如果你转为参公,以后是有机会直接调到公务员岗位上,自然而然就能转成公务员了。
“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这意味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要精简一批人员后,剩下的人以参公的身份并入你保障的那个机关单位,成为这个机关的一个科室或者下属单位,但是编制很有可能转成参公。
所以,结论就是,如果你在承担行政职能或者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那你就有大概率转成参公编制,虽然没能一下转成公务员,但至少抹去了公务员和事业编之间那看不见的巨大鸿沟。
再回到题主的问题,工商局里的事业编,如果是承担行政职能的和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应该都可以转成公务员,而其他的类型的事业单位怕是没有机会了。
萌小哲
可能性不大!
根据今年两会的机构改革方案,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将合并,统一改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原工商管理总局挂牌成立。
目前,各省市按照国家的要求正在积极推进三局合并,其中部分省市已经完成省市县三级的市场管理局的筹建挂牌,目前没有完成的,比如说小公所在的省,根据官方的消息,也将在10月完成初步的合并改革,实现机构挂牌等前期工作。
面对来势汹汹的改革,三局的合并不可避免会出现机构的压缩、人员的分流。由于牵涉到大量机构的重组和人员的安置问题,改革初期,肯定不可能一次性实现人员和职数的精简和消化,拉长板凳在所难免,但是,砍掉一部分职数是必然的。从小公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不同人员或将面临不同的分流或安置方式:
1、领导班子成员
三局的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年龄到杠或者接近二线的将改非,其余保持现状,通过拉长板凳实现合并后的安置。比如,领导班子成员以55周岁为杠杆,55岁以后全部改副调研员或调研员。
2、中层干部
或将采取年龄一刀切的办法,部分提前离岗,即内退。剩余的人按照定编定岗要求,或会适当增加中层岗位。符合担任中层的,留任;不符合担任中层的,改非。
3、一般干部
在核定编制总数不增加的前提下,人随岗走,以岗定人。部分科室人员在原有基础上会有一定的扩增,这是属于非常时期的超常规做法,随着时间的推移编制会逐年消化,按照随空随销的原则,逐步回归正常编制职数。
4、二层机构事业编人员
少部分人员或分流到机关,转为参公或公务员。其余人员基本保持现状。题主所说的工商局重组后里边的事业编制是否能转为公务员,就属于这种情况。从目前的形势来看,保持现状的居多。
5、合同工、临时聘用人员
裁剪部分人员。其余继续实行合同制管理,各方面不会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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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公
工商局重组后里面的事业编制人员能不能转为公务员,应该是待情况而定。
先来看看这次机构改革,工商局等部门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从以上改革方案可以看出,将工商、质检、药监等部门的职责整合合并,大大加强了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具体到地方而言,工商局、质检局和食药局合并整合也是必然的,这些单位的组合,将会加大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执法力度,也是都是十分必要的。
对合并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其身份的转变也是大家十分关心的,就以前国地税分家后和工商局省垂直后对工作人员编制采取的做法,具体到现在来说,我认为无非以下几种做法,来决定这些人员的身份:
一,在编事业人员全员参加公务员过渡考试,考试合格并进过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成为公务员。这种方法的可能性最大。
二,假设转公务员条件不成熟,会采取转为参公的方法来解决这些工作人员的身份问题。就是全员参加参公过渡考试,考试合格进行参公登记,并进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这只是临时的折中的做法,参公制度肯定随着事业单位改革而取消的。
三,对于人员过渡,肯定是在定编定岗的前提下实施,要是超编,会鼓励符合达到退休标准的人员提前退休,或者进行人员分流。
不知道回答能否帮助您。
日子沾上失落
我来说一下吧,刚才看了有的热评说的机构重组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可以转为参公编,这是没有根据的。机构改革,首先要明确三定方案,即定职责、定岗位、定编制,而目前来看,机构改革后基本将承袭以往三局的编制,总的编制不会大幅增加。行政编、参公编、事业编有着很大的区别,在提拔任用中,行政编机会最大、其次是参公编,事业编职数很少。三局合并后的事业编将在以下几个部门1、消费者协会 2、个体民营企业协会 3、承担检验检测技术支撑的质检所、药检所、计量所 。这里三个专业检验所人员走技术职称,而消协、个民协是按照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一级级评定,和行政编不是一个体系,想内部转编基本上不可能。而且,管办分离是大趋势,像消费者协会,本来就是社会团体,只不过长久以来挂靠在工商局这个主管部门名下,以后管办分离,很可能要和行政机关脱钩,建议题主如果还比较年轻,想从事业编变成行政编身份,参加公务员考试,考本机关,只要能过笔试进入面试,那么基本上能被录用,这就从事业编顺利转为行政编了。
西汉风0767
1.部分地区工商局内下辖的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企业者协会,维管办已经和当地工商局管办分离,而工商局内事业编制在编委办内的编制划分都是和以上三个主要事业单位挂钩的,都安排在这三个单位内,也就是说事业编制人员编制不在局机关内。
2.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管办分离是一大趋势,而且,事业编制已经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合同签订。
3.事业编也是可以转公务员的,只要取得实职副科就可以,也就是说要担任重组后工商局副局长以上领导职位才可以。而地方工商局一般都是三合一,甚至是多合一,原来每个局按一正三副来说,就要变成最少一正八副,新任命一个副局长可能性不大。除非力量庞大到不可抗力。
4.工商局下划地方后,要根据地方编委办的要求重新编制三定方案,多余的行政编制一般都会被地方划走。如果合并重组后有多余的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转为参公事业编还是有可能的。
5.事业编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不论重组与否都可以成为公务员
泪人210253247
问题当中所说的重组,我理解为应该是合并重组吧,根据国家机构改革的要求,工商部门,质检部门和食药部门实行合并重组,成立新的市场监管部门。因为,2015年我们这个地方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合并,根据我了解的情况,我来对这个问题回答一下。
1、先来说说机构合并重组把握的原则。是不是任何机构都可以合并重组呢?不是的。只有那些机构重叠,职能相近,工作重合,联系紧密的部门单位才有可能进行合并重组,而问题当中所提到工商重组就符合这个原则。
2、再来看看机构合并重组的“三不突破”要求。在机构合并重组过程中,一般都会坚持“三不突破”,即机构设置不突破规定的行政机构限额;人员编制不突破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领导职数不突破现有规定职数。让我们重点来看看第二个不突破,人员编制不突破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两个部门合并也好,三个部门合并也好,根据精简的原则,新核定的行政编制数一般是少于这几个合并部门的总行政编制数的,举个例子,合并前,工商局有15个行政编制,食药局有12个行政编制,质监局有10个行政编制,那么合并后的新部门的行政编制数是小于三个部门行政编制综合的,简单的说是小于15+12+10的。这样问题就来了,新核定的行政编制变少了,但行政人员没有减少,新核定的行政编制数安排原来的行政人员都不够,怎么可能还会让原来的事业人员过渡为公务员,造成严重超编问题呢?所以,工商重组,事业人员转行政不大可能。
3、机构改革讲究的是积极稳妥,循序渐进,不出问题最重要。所以,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往往采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你原来是什么级别,合并后你还是什么级别,你原来的是什么编制,合并后你还是什么编制,这样改革的阻力小,先把机构合并了,遗留问题再慢慢解决。所以,问题当中提到的工商重组,事业编制转公务员不好实现。
这就是我的一点理解。
窗外有没有风景
知政者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七八年,熟悉干部人事政策。
从中央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来看,工商、质检、食药监以及知识产权局合并为市场监管局,省市县应该会参照执行。从现有公务员相关政策来看,应该是不行的。因为机构合并是职能职业合并,一般不会改变编制性质,也就是你原来是什么编,机构合并后你还是什么编。
但是,从政策看,也还是有路可以走。我简单介绍一下:
一是如果你在参公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合并后新单位还行政编制空缺,而且领导有意调你到行政机关,那么调入行政单位后,你就占用行政编制,不需要调任。
二是如果你在事业单位,合并后,你所在单位有执法权,在经省公务员局批准为参公单位后,经过考试,可以正在转为参公编制。然后可参照第一条。
三是如果你在事业单位,合并后,新单位有空缺机关职数,可以在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调任为公务员。
除以上三种方法外,还有公开选拔(现在控制得很严)。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有问必复。
知政者
不请自来!
日前的公布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要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机构改革后里面的事业编制会转为公务员吗?
当然不能!
这次市场监管总局的改革可以说是一次从基层探索演化为顶层设计的改革。早在2015年,一些地方的县级政府就已经开始将工商局、食药品监管局、质检局三合一组建市场监管局,此后,江苏、浙江等地在地市级层面也开始了改革,不过由于缺少中央统一的顶层设计,地市一级的市场监管局呈现了百花齐放格局,既有像县级一样三合一的,也有就整合食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的二合一,还有依旧三家单设的。这次国务院的改革方案的出台,肯定了前几年基层探索所取得的经验。
这项改革对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有着重要的意义。
虽然市场监管局是机关单位,但是下属仍有一些负责食药品检测检疫、广告监管和计量研究院等事业单位机构。如果你现在是从事这些工作的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既是并入新的市场监管局,你的编制性质还是没有变动的。
收藏历史吧
工商局重组是指工商局,食药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里面的价格检查所重组,产生新的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合后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市场秩序监管维护,食品药品监督,商品价格监管,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维护消费者权益,负责计量管理和合同监督等工作。
重组后依然还是行政单位,如果有事业单位,就是在基层站所、市场执法对和混编人员。这次改革不涉及人员身份改变,所以不在于你所待单位,而是在于你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