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貫徹落實國臺辦、國家發改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惠臺31條”),淮安在全省設區市中率先出臺《關於促進淮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共有58條,對應“惠臺31條”政策的共16條,落實國家、省現有政策同等待遇的共6條,借鑑外地做法的共9條,體現淮安特色創新舉措的共27條。
《實施辦法》主要包含五個方面內容
一是促進淮臺經貿合作。
在符合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努力釋放更多政策紅利,支持在淮臺胞臺企參與“一區兩帶一樞紐”建設,在項目引進、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政府採購、國企改革、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科技研發、進口稅收優惠、工業用地優惠、廠房建設、融資、總部設立、參加重點展會、投資貿易便利化、農業企業扶持、文化產業扶持等更多領域享受同等待遇。
二是幫扶臺胞創業。
以“六個一律”幫扶臺胞在淮創業,即臺胞開辦小微企業,一律開闢“綠色通道”,一律按下限收取行政事業性費用,一律給予免費創業培訓,一律給予稅收優惠,一律開放全市公共服務平臺、科技研發平臺,一律給予金融幫辦服務。
三是打造臺灣人才高地。
在淮安市自主申報入選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的臺灣專業人才,在淮企事業單位(含部省屬駐淮單位、駐淮高校)就業、創業的臺灣人才,入選“蘇北計劃”暨“淮上英才計劃”創新創業急需人才項目的臺灣人才,均按一定標準予以資金補助。符合條件的臺灣人才,同等享受人才購房補貼、人才公寓、人才培訓、租房補貼、健康體檢、療養等服務待遇。
四是深化淮臺交流。
通過設立專項資金、協助臺商臺胞申報各級文化項目和資金、發揮臺商學院作用、鼓勵臺商臺胞參與社會建設等形式,加強淮臺社會文化交流合作,厚植“兩岸一家親”情感基礎。
五是優化臺商服務。
在臺商臺胞辦事、子女入學、就醫、購房、社保、出行、參觀遊覽、榮譽稱號評選、涉臺商事案件調解、勞資糾紛調處等方面創新服務措施,進一步升級101%服務品牌。
來源 / 江蘇省臺辦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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