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传来消息,拟对《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现于7月18日到7月27日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在调查研究、征求有关部门和相关学校意见的基础上,为规范我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省发改委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有关《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意见稿已在山西省发改委官方网站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大家可通过写信至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太原市东后小河21号,邮编030002),或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传真:0351-3046781,邮箱:sxsfgwsfc@ 163.cm)。(李雅丽 田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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