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安全!安全!工地安全生產篇-消防安全管理與注意事項

現在安全管理,越來越重要,也越來越受重視。消防安全更是增加消防工程師這個職業!話不多說,直奔正題。

一、一般規定

1、施工、監理單位應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消防安全預警機制,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定期佈置、檢查消防工作。

2、施工、監理單位應根據國家消防安全法規和技術標準,結合消防重點部位,按消防要求進行採購、儲備消防應急物資,建立消防器材臺賬、佈置圖和責任人,定期對應急物資保管、狀態進行抽查,及時進行補充和更新,確保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3、施工單位應適時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並對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檢驗,保存相關文字、影像資料備查。當人員、工作場所、施工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化時,應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二、安全防護設施

1、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滅火器箱內或掛鉤、托架上,其頂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大於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於0.08m,滅火器箱不得上鎖。

2、施工單位應在施工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用品等部位,設立明顯的消防安全警示標識。

3、施工駐地和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其種類、規格和數量至少滿足下列要求:

(1) 廚房、食堂:各配備磷酸銨鹽乾粉(ABC)4kg滅火器2個。

(2) 材料倉:配備磷酸銨鹽乾粉(ABC)4kg滅火器2個。

(3) 辦公室:每100 ㎡配備磷酸銨鹽乾粉(ABC)4Kg滅火器2個。

(4) 水泥倉:配備磷酸銨鹽乾粉(ABC)4kg滅火器1個。

(5) 電工房、配電房:各配備磷酸銨鹽乾粉(ABC)4kg滅火器2個。

(6) 拌和樓及控制室:各配備磷酸銨鹽乾粉(ABC)4kg滅火器1個,共2個。瀝青罐區、導熱油爐、油料存儲區各配置手推式磷酸銨鹽乾粉(ABC)35kg滅火器2個,手提式磷酸銨鹽乾粉(ABC)4kg滅火器4個,並在拌和樓區域設置消防沙、消防銑,並留有消防車道。

(7) 門衛:配備磷酸銨鹽乾粉(ABC)4kg滅火器2個,以及1條20m長,直徑為65mm的消防水帶。

(8) 集體宿舍:每50㎡配備磷酸銨鹽乾粉(ABC)4kg滅火器1個。

(9) 臨時動火作業場所:配備磷酸銨鹽乾粉(ABC)4kg滅火器1個和其他消防輔助器材。

(10) 週轉材(木模板)堆放場和散裝水泥塔各配備磷酸銨鹽乾粉(ABC)4kg滅火器1個。

(11)油庫:配置手推式磷酸銨鹽乾粉(ABC)35kg滅火器2個,手提式磷酸銨鹽乾粉(ABC)4kg滅火器4個,並在拌和樓區域設置消防沙、消防銑,並留有消防車道。

(12)火工品倉庫:值班房配備磷酸銨鹽乾粉(ABC)4kg滅火器2個,消防銑2把,消防桶4只;炸藥庫、雷管庫牆壁上各配備磷酸銨鹽乾粉(ABC)4kg滅火器2個,消防銑2把(掛於牆1.5米高處),防火沙置於兩庫中間,旁邊設一2m×2m×2m蓄水池。

(13)試驗室:力學室、混凝土室配備磷酸銨鹽乾粉(ABC)4kg滅火器各1個,集料室、土工室、化學分析室、瀝青室、抽提室各配備磷酸銨鹽乾粉(ABC)4kg滅火器各2個。

(14) 隧道:長、特大隧道內大型電器設備(變壓器、高壓開關櫃、變配電室)應設置安全防護柵欄,設置警示標識,每處配備4kg乾粉滅火器2個,其四周2米內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混凝土襯砌每個工作車臺配備磷酸銨鹽乾粉(ABC)4Kg滅火器4個。

(15) 機械設備:駕駛室內配備磷酸銨鹽乾粉(ABC)0.5kg滅火器1個。

施工駐地和作業場所應設置明顯的消防標誌和標牌,明確消防責任區和責任人。

安全!安全!安全!工地安全生產篇-消防安全管理與注意事項

消防標誌和標牌

三、安全管理要點

1、施工駐地

(1) 施工駐地消防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生活設施應儘可能搭建在距離修建的建築物20m以外的地區,禁止搭設在高壓架空電線的下面,距離高壓架空線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6m。

②宿舍與廚房、鍋爐房、配電房之間的防火距離應不小於15m。

③駐地與貯存易燃物品、油料、炸藥等所修建臨時倉庫的防火間距應滿足有關規定。

(2) 嚴禁在床上吸菸,菸頭、紙屑等雜物不準隨地亂丟。

(3) 嚴禁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在電線上晾掛衣服和使用超過大功率照明器材。

(4) 嚴禁使用電爐和超線載的大功率用電取暖設備。

(5) 嚴禁使用有明火的取暖設施。

(6) 保持宿舍道路暢通,不準在宿舍通道、門口堆放物品和作業。

(7)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

(8) 每天安排專人清掃宿舍(生活區)雜物和垃圾,可燃雜物要集中堆放,不宜堆放在建築物內和宿舍附近。

2、易燃易爆物品倉庫

(1) 易燃倉庫堆料場與其他建築物、鐵路、道路、高壓線的防火間距,應按《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執行。

(2) 有明火的生產輔助區和生活用房與易燃堆垛之間,至少應保持30m的防火間距。

(3) 固體易燃物品應與易燃易爆的液體分間存放,不得在同一倉庫混合儲存不同性質的物品。

(4) 倉庫或堆料場所應採用防爆防濺開關和燈具,貯存大量易燃物品的倉庫場地應設置獨立的避雷裝置。

(5) 庫區的每個庫房外應單獨安裝開關箱,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電器保護裝置。保管人員離庫時,須拉閘斷電。

(6)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3、電氣防火管理要點

(1) 不得在電氣設備周圍使用火源,變壓器、發電機等場所嚴禁煙火。

(2) 建立電氣防火責任制度,加強電氣防火重點場所煙火管制,並設置禁止煙火標誌。

(3) 建立電氣防火教育制度,定期進行電氣防火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各類人員電氣防火意識和電氣防火技能水平。

(4) 建立電氣防火檢查制度和火警預報制度,及時消除隱患,做到防患於未然。

4、電、氣焊作業

(1) 電焊機應有良好的隔離防護裝置,電焊機的絕緣電阻不得小於10Ω。

(2) 電焊機應放置在避雨乾燥的地方,不準與易燃、易爆物品或容器放在一起。電焊導線中間不應有接頭,施焊作業應遠離易燃、易爆物10m以外。

(3) 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或易燃易爆物品之間距離不小於10m,使用時乙炔瓶與氧氣瓶的距離應不小於5m,乙炔瓶應安裝回火防止器。

(4) 氣瓶嚴禁倒放,且不得置於高壓線下面或在太陽下暴曬。

(5) 施焊時,場地應通風良好。施焊完畢,作業人員應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火災隱患,方可離開。

5、其他

(1) 施工單位須採用經消防部門檢測合格的消防設備、器材。消防設備、器材要放置在明顯易取的地方,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指定專人(主要是義務消防隊員)負責消防設備、器材保養管理,每季度檢查一次,按期換藥,確保消防設備、器材的有效使用。

(2) 消防器材出現下列情況時應予以維修和更新配置:

①有下述情況之一的應予維修:噴嘴損壞、墊圈老化、內膽破損、壓力不足。

②有下述情況的建築場所,應更新配置滅火器材:臨時建築使用性質變更,使用、貯存可燃物的種類變更。

(3) 向隧道內送風的鼓風機周圍3米內禁止明火作業,以防明火被吸入鼓風機引起火災。在隧道內斜、豎井口、橫通道口明顯處懸掛2個滅火器備用。

(4) 在高空焊接時,在焊接周圍應備有消防設備。施焊部位下面應墊石棉板或鐵板。

(5) 嚴格執行動火制度。儲油罐及管道內有存油時,不得電氣焊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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