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上調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東南網7月28日訊(福建日報APP-新福建記者 潘園園)省政府日前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此次調整繼續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標準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7月底前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髮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此次調整是國家繼2016年、2017年連續兩年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來,我省繼續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將有179萬名退休人員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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