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個人中了幾秒鐘就會死的劇毒,這時他突然以光速狀態前行,他會不會死?

瘋瘋癲癲大洋蔥


光速飛行的物質是永恆的,一具沒有思維沒有新陳代謝的肉體中了毒你說他是死是活?就算在別人看來他飛了一億年,對脫離光速飛行後的他來講,飛行時間也只是一瞬間。因為對靜止的時間來說,瞬間和永恆是一個概念!這類問題最大的漏洞在於光速飛行的物質還是否具有經典物質的意義。


許亦晗晗


這個問題目前的科技水平恐怕無法解答。能夠理解的是,提出這個問題的朋友,是在考慮相對論的問題。那麼,我也講一點我的個人看法。

這個問題回答的人很多,有很多朋友有理有據有圖,很厲害👍不過大體看來,分為三種看法,第一,完全以自己的構想來解答的,會死;第二,聊到一點相對論,一知半解,吹牛逼的回答,會死;第三,對相對論比較熟悉,從參考系的角度來思考的回答,會死。這樣的說法沒有問題,就目前的觀點來看,也是正確的。不過如果深入一點,答案一定更美!

我覺得問題的關鍵在於臨界值,就像飛行器打破音速,會遇到音障,而在突破了音障之後,來到了一個沒有聲音的世界。因為在相對速度突破音速的情況下,就算你在我的耳邊說話,我也已經把這個聲音甩在後邊了。同理,誰能斷定,當我們的移動速度繼續加速,會不會打破空障?打破時間障?

人類的科技認知是在不斷髮展的,從認知程度上可以得出我們對一個客觀存在的判斷是否正確。比如我們在遠古時候,聽得到聲音,看得到光,待在空間裡,度過很多時間,但是,這四種存在,我們都無法觀測到,也都無法加以利用。隨著我們的科技認知逐步進步,我們掌握了越來越多的他們的特性,或者說他們會帶來的周遭影響。這裡是使用間接觀摩的形式進行研究的,就像我們不能把光拿在手裡,去看它是怎麼動的,光有沒有溫度,有沒有重量,是液態還是固態,是氣態還是離子態。我們做不到,但是,我們可以做出手電筒,因為我們知道這樣光會產生,我們不知道光從何處來往何處去,但是我們在利用它。

那麼,相對於這四種存在,人類的認知是怎樣的呢?聲音目前達到研究和初步控制的階段;光目前達到觀察和研究的階段,有的朋友可能說我們控制光了,其實不是的,我們沒有控制光,只是控制了部分的光的產生,控制的是我們能控制的部分能量,能量的轉換,光是副作用,只是被我們應用了,而我們的科技還遠遠說不上控制光;空間,只能說初窺門徑,看到了,還沒摸到,目前只處於設想階段;時間,目前只存在於哲學階段。由此可見,我們對於這麼無知的自己,怎麼能去給這些偉大存在下定語呢?

相對論是目前人類科學研究時空科學的尖端學說,可以下定語的是,這個理論一定是錯漏百出的,朋友們不要噴我,就算愛因斯坦在世也會這麼認為,因為這只是一個開始,就像幾百萬年前地球海底的一對氨基酸的碰撞。而相對論最成功的地方就是它留下了太多的空白,給未來留足了位置,百十年後的今天和未來,我們能夠去了解,去理解,也能夠去論證,去完善。

當一個有質量有體積的物體,運動的速度越快,時間流速越慢,這是經過很多次超音速飛行實驗,原子鐘作為觀察手段的。所以,目前可以斷定的是,相對論的這個理論是正確的,不是運動者的感覺,也不是觀察者的感覺,而是確確實實改變了時間。所以,很多說相對認知,個人時間流速不變的朋友,你們才是認知誤區啊!速度夠快的情況下,移動物體的時間流速確實改變了,這就像我們不知道聲音是什麼的時候,用兩塊石頭敲打會發出聲音一樣,是通過介質的觀察。就像不管我們對聲音研究再多,兩個石塊敲打會發出聲音,永遠不會錯,只是能不能聽到,聲音的大小,傳播的媒介等等。時間也是如此,速度影響到了時間,這已經確定是客觀事實了。

既然如此,當速度不斷加快,時間越來越慢,是否會完全靜止呢?從理論上來說是肯定的。至於這個速度是不是光速,是比光速快,還是慢,快多少,慢多少,那就是後話了。

不過,我想,音速可以突破音障,那麼光速應該也可以突破光障。慢慢的人們會發現,光的本質跟引力一樣,任何物體都有,是物體本身的光子的外放,只是有的能量外放較強烈,被觀測到了,有的是目前的科技觀測不到的。而當飛行器的速度突破光速的時候,光子的傳播速度沒有物體本身移動速度快,所以物體在不斷的突破自己發散出去的光子,這個過程是會造成阻礙,需要把光子排開,還是融入身體成為助力,也要研究。當突破音速後,進入沒有聲音的世界,突破光速後,就是沒有光的世界。但是不管這個世界怎麼體現,我們仍在空間內。而這裡又牽扯到引力波的問題,弦的理論,有質量的物體就會對空間有相對作用。而在速度達到一定後,高質量高速率的物體本身肯定對空間造成很大的破壞力,這個破壞力又可能從兩個方向體現,一個是物體本身的引力的變化和相對影響。一個是物體對空間本身的影響和破壞。而會到達什麼程度,是拉著行星恆星到處跑,還是在空間上鑽出個大洞?

這樣說起來就有點太深了。不過,可以明確的是,移動速度的不斷加速,理論上是可以達到時間靜止的,只是幾個問題,第一,這個速度不一定是光速。第二,這個速度達到的同時不確定還在原空間。第三,這個速度達到之後不確定有沒有減速回原本狀態的可能,畢竟突破了音障,光障,空間障壁後,空氣什麼的更不用說了,又有什麼東西能給這個狀態的物體減速呢?


物慕忠信


一切都是相對的,速度是相對於靜止而言,現在假設全人類以及整個地球都是以光速運動,那麼依然是相對靜止,對於我們來說沒有任何變化(僅單一的地球來說)那麼現在回答問題,當單一的人身中劇毒後進入光速,首先他肯定會死而且依然是幾秒鐘內,因為速度對於他來說是相對的,打個不恰當的比喻:你可以錯誤的理解為 他帶著關於他的一切都進入了同一頻率(光速)卻和他的一切依然保持相對靜止[和前面假設的整個地球以光速運動的意思一樣],所以對於此來說時間是絕對的,如果非說能改變什麼,那隻能改變我們正常頻率(正常速度)運動的人觀察到他的時間會更長,當人類觀察到他在宇宙中某一地方剛剛死亡時其實他已經在我們觀察到的前幾秒中死去了,只是他死去的畫面伴隨著光以光速幾秒鐘之後才傳回了地球……這幾秒鐘就是他以光速運動的那幾秒;不過這些在現實中和可見的未來裡是不會發生的,別的不說 就談如果連將人以活態在不發生性變的前提下進入光速的科技都產生了,那麼還有什麼毒對於這種“大神級文明”來說可以稱為劇毒?難道是宇宙毀滅時,用光速逃逸,使宇宙毀滅的速度和自己始終保持相對靜止嗎?別天真了宇宙的毀滅只能是緯度坍塌……恢復到大爆炸前的那一個奇點,然後週而復始……;

至於有些一知半解的人總是拿閃電俠做例子認為速度越快別的人就相對靜止了,自己可以做更多的事,時間對於自己來說就是更漫長,如果達到光速幾秒鐘對於自己來說甚至就是“幾百年”,這就是謬論,首先我們假設這個理論是對的,我們將一秒鐘分成一萬份,我們在假設這每一份就是我們正常人一天的工作效率,如果僅僅是工作,這在絕對速度下可以完成,但是大腦需要休息,所以工作和休息各佔一半(五千份)那麼你用0.5秒工作了正常人五千天的工作量,以及睡了0.5秒,那麼問題來了你只是速度快而已,你睡覺只需要0.5秒就可以睡5000個夜晚?你可以改變自己的時間?不!速度只能改變別人看見你的時間,就像前面說當地球人觀察到你死亡時其實你已經在觀察到之前就死去了,只是他以光速穿回地球需要幾秒鐘,所以我們之前沒有觀察到而已,速度並不能改變你自己的時間,時間限制住了速度,時間相對於速度來說是絕對的……

這時候肯定還是有人越繞越亂,為了讓大家更好的理解我們在大一個不恰當的比喻,我們相對於一座靜止的大山來說可以說是以“光速”在運動,大山想要行走一步需要一萬年,我們需要一毫秒,我們相比山可以做更多的事情,但山和我們都在於一個時間的限制下,我們的一秒對於山來說也是一秒,只是我們效率快了,我相對於山的“光速”只能擁有更快的效率而不是擁有更多的時間,只能解決效率上的問題比如工作,而睡覺,休息,或者任何需要時間的任務都無法解決,所以速度和時間就是兩個概念,但是時間限制著速度,大家仔細想想就可以理清這些關係,自己身邊找一個靜止的東西換位思考一下,大概就能明白;純原創手打,如有錯字,請告知!拒絕轉載!最後大家隨緣點贊,謝謝~




天吻了海就有了島


首先可以肯定的的是,人不可能以光速前行,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早已經告訴我們,理論上萬事萬物只能無限接近光速的速度飛行。

那麼既然提問者是假設,不妨讓我們繼續這種思想實驗。假設這個人5秒之後就會中毒身亡,這是他以光速飛行,他會以什麼形式存在?

答案分兩種。我們都知道,運動速度是相對的,而愛因斯坦的時空觀告訴我們,時間也是相對的。從我們的角度來看,理論上中毒者的時間處於停止狀態,換句話說,他就像是永生的狀態,處於一種靜止的模式!

但是從中毒者本身來看,時間仍然會一分一秒的流逝,他仍然會在5秒之後死亡,也就是說,中毒者本身體驗到底的時間流逝與我們體驗到的時間流逝速度幾乎沒有區別!

說白了,樓主提問的問題很多人都提到過,與“如果一個人以光速或者超光速飛行一年後返回地球,會看到什麼情景?”本質上是同樣的問題!

或許很多人對時間變慢的結果很難理解,甚至覺得不可思議,但事實上由於速度的不同造成時間快慢的不同時刻影響著我們每天的生活。

比如說GPS,有車一族幾乎每天都會用到,它的原理正是利用了愛因斯坦相對論中時間膨脹的概念,由於衛星定位系統在地球軌道上高速運行,那裡的時間流逝我們地球上的時間流逝速度不一樣,所以必須必須對衛星上的時間進行調整與地球時間一致,不然GPS會把我們導航到溝裡去!

不過雖然衛星的速度雖然已經很快了,但相對光速依然微不足道,但起碼讓我們看到了時間膨脹的真實存在。嚴格意義上將,我們每個人體驗上的時間流逝速度都不一樣,但這種差別實在過於微乎其微,我們根本體驗不到!


宇宙探索


就用反證法推一下好了,假設物體達到光速可使時間相對靜止。這裡有兩個概念:速度、時間(速度本質上還是空間和時間的概念交集)。既然如此,好,速度=單位時間內運動距離=運動距離÷所用時間。那麼把他看成分數,運動距離為分子,所用時間為分母。回到題設,達到光速後,時間靜止,就是說無論移動多遠,都沒有花時間,等於瞬移。分子正向無限大,分母歸零。有數學常識的人都知分母不能為零,否則分數無意義。so,我們目前認為光速是有固定值的。可推理結果為:光速運動使得速度無意義化。自相矛盾的悖論,顯然是哪個環節有漏洞。在我看來,最大的漏洞在於其中引入了時間的這個概念,時間只是思維概念,不是客觀存在。

再從上文提到的速度概念來延伸推理一下,也可輔助大家理解。

速度,就拿光速本身來說,多快?30萬公里/s。注意這裡麵包含了s也就是“秒”這個概念,說白了是時間概念,所以說,達到光速能時間靜止很扯淡。為何?先不說別的東西達到光速可不可能,就說說能達到光速的“光”本身。我們和各種光出於同一空間裡,先稱之為“絕對空間”,我們作為旁觀者觀察光的時候,發現了光有較為固定的速度,而非瞬移!還延伸出“光年”這麼個距離單位,但是光對於其本身而言達到光速時間應該“相對靜止”了,那麼他應該是瞬移呀?那麼放到宏觀的絕對空間去看,外界看ta是運動的時間流動狀態,ta自己又處於時間靜止狀態,到底怎樣。這種時間概念引發的矛盾難以統一,又是悖論。

其實,時間靜止狀態,那就應該是類似完全純粹冰封了,外界完全看不出其運動,否則從哪證明時間靜止了呢?所以說,達到光速是運動的狀態,而時間靜止是停滯的狀態。這種矛盾的狀態理論上難以統一,所以“時間”這個概念本身不存在。就更不存在時間靜止了。若客觀存在上真有此矛盾統一狀態,那就更加印證了“時間”的概念性、虛構性、主觀臆造性。

綜上所述,對於提問者的問題,我的答案是他仍然會死。因為他充其量只是整體移動速度(運動狀態)加快了,而他中毒的狀態仍舊持續,該咋樣還咋樣。因為一切狀態本身是客觀實在,而時間之類的概念都是人用來認識世界所主觀臆造的思維工具。時間靜止不存在,而狀態變化不停歇,只是狀態變化的快慢造成了所謂時間流動快慢的假象。


驚夢冥雷


第一部分@科學現象篇:

愛因斯坦曾經提出過一個相對論效應,簡單的理解就是:一個具有質量的物體相對於其它物體的運行速度越快,那麼這個物體本身的時間相對於其他物體而言就會過得越慢,如果這個物體無限接近於光速時,那麼該物體的時間相對於其它靜止的物體的時間是無限靜止的!



第二部分@科學疑惑篇:

是不是如題主所說的如果中了劇毒,以光速的速度前行就會沒事?或者說就會無限延長劇毒發作時間?如果會,那麼有科學依據嗎?如果不會,那麼又怎麼解釋呢?



第三部分@科學解疑篇:

首先明確的告訴題主,這個人如果中了幾秒鐘就會死的劇毒的話,那麼他該幾秒鐘死就會幾秒鐘死!

為什麼?難道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不對嗎?

不是的,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仍然是對的!錯在大家可能沒有理解好那句話!下面給出科學解釋:

我們把題目變一下,變為張三喝下一瓶能夠一秒鐘就死的劇毒,而他現在正處於一個隨時能夠高速以光速的速度前行的"光速列車"中,而李四呢,作為一個觀察者站在站臺上看著這部列車和張三。張三喝下毒藥的一瞬間,列車以光速飛快前行!

或者大家都還在覺得,張三雖然喝下了一秒鐘就會死的劇毒,但是正在做光速運動,所以張三可能就永生了!這樣想是錯的,接著解釋!

問題出錯就出在參考系身上!因為愛因斯坦這個相對論效應裡所說的時間變慢,是相對於其它的參考系而言的!張三的時間確實變慢了,但是這也是僅僅對李四這個參考系而言的!因為張三和李四正處在不同的時空體系內,能感受到張三時間變慢的只有李四,而不是張三本人!

換句話說,就是張三本身啥變化也沒有,該幾秒鐘死去就幾秒鐘死去!只不過張三喝下毒藥後的這一秒鐘對於李四而言延長了而已,李四永遠沒有機會看到張三掛的那瞬間而已!

所以,問題就這麼簡單,主要錯在(劃個重點):在各自的時空參考系內時間流速是不會發生任何變化的!



第四部分@科學科普篇:

  •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是關於時空和引力的理論!按照其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廣義和狹義!
  • 廣義相對論發表於1916年,這一理論首次把引力場解釋為時空的彎曲!
  • 狹義相對論發表於1905年,這一理論要區別於牛頓的時空觀和平直時空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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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無處不在


首先,不管怎麼假設,人都不可能以光速運動,只能低於這個速度,這是狹義相對論所限制的。這裡可以假設亞光速,即足夠接近光速的速度。前提條件說好了,下面再來談談題主問的這個問題。

想必題主可能聽說過鐘慢效應或者說時間膨脹效應,即速度越快,時間流逝速率越慢。所以題主會這麼想,如果有一個人中了幾秒過後就會身亡的劇毒,如果讓他以接近光速的速度運動,他的時間變慢(題主之前可能認為他以光速運動,時間停止流逝),豈不是他就能活下來了?

顯然,這種想法是錯誤的,這是對鐘慢效應的一種典型誤解。相對論講得是時空的相對性,關鍵是“相對”二字。什麼叫相對?當然是跟別人進行比較才叫相對。在相對論中,這個“別人”就是其他參照系。不同參照系,運動速度不同,這就是它們的區別。

相對論所說的速度越快,時間越慢,其實說得是運動參照系的時間與靜止參照系相比,時間流逝速率更慢。而對於任意一個參照系而言,時間不會變快,也不會變慢。時間過得快慢是兩個參照系比較出來的結果,如果沒有比較,談論一個參照系的時間流逝速率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對於同一個人而言,無論他的運動速度如何,過1秒就是1秒,過10秒就是10秒,這是絕對的。因此,如果有一個人中了幾秒過後就會身亡的劇毒,那麼,無論他的速度有多麼接近光速,從他自己感受的時間看來,他在幾秒之後就會毒發身亡。另外,如果想要在這個人毒發身亡前加速到亞光速的狀態,這將需要巨大的加速度。因此,他在加速到亞光速的過程中,就會因為巨大的加速度而被壓碎掉。因此,這個人幾秒之內就會喪命,但有可能不是毒發身亡。


火星一號


首先,一個人不可能以光速運行,只能以接近光速移動。人的移動速度達到光速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是違背相對論的。任何一個具有靜態質量的物體,或者信息的傳遞,它們的速度,都不可能超過光速。這是有大量的實驗證明的。在實驗證明之前,就已經可以用數學推導出結果,實驗是做了確認。曾經科學界猜測有一個叫做“以太”的物質,光就在“以太”裡面傳遞。為了證明“以太”的存在,科學家做了一個“M—M”實驗,結果讓人大吃一驚,原來“以太”這種假設是不成立的,光的傳播也沒有藉助媒介的必要。科學家又認真檢測了光的速度,發現它的速度在真空之中是恆定不變的。做一個極端的比喻,如果你是一艘宇宙飛船,每秒可以移動5000千米,一束光和你同時出發,這一束光比你快30萬千米。假設你的速度提高到每秒5萬千米,這一束光還是比你快30萬千米。假設你的速度達到每秒29.9萬千米,已經無限接近於光速,則這一束光還是比你快30萬千米。光速是恆定的,時空是一體的。這是由於“鍾滿尺縮”效應,你只要速度提升,你的尺寸就會縮短。從外面第三方觀測者來看,你以接近光速運行,你的時間好像改變了。但是如果以你對自己的觀測來看,你所經歷的時間並沒有絲毫改變。這樣 如果你在8秒鐘之前中了必死的劇毒,你再與接近光速運行,儘管外人看你的時間增加了,但你本身是感覺不到的,時間的流逝速度對你本身來說,沒有任何變化。你還是會在你感知的8秒鐘以後中毒身亡。所以說,時間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所以才有“相對論”這個說法。


懷疑探索者


假如一個人中了幾秒鐘就會死的劇毒,這時他突然以光速狀態前行,他會不會死?

題主帶著永生與光速前行的美好願望滿興而來,確實敗興而歸,但他的家人卻很開心;為何如此說法呢,有著如此矛盾的結果,沒錯我們答案也要分成兩種情況。

對於這個中了毒的卻已經在光速旅行的朋友,幾秒鐘內劇毒發作,幾秒鐘後一具屍體將以光的速度遠離而去,無論相對論體系如何定義時間的流逝,但對於本身為參考體系的時間來說,這個流逝是不會變的,所以幾秒鐘之內即宣告死亡!

對於地球上的家人看來,如果能看到畫面,那麼他將永遠停留在出發時的表情,就如一張照片,一動都不動,無論地球滄桑鉅變,海枯石爛.....光速遠去但中了毒的朋友看上去永生了!

所以這兩個極端,您可以從狹義相對論的時間體系裡自行推算出來,或者我直接給給出公式您可以自己計算一下:

T為光速旅行者的時間,T'為地面時間,V為速度,C為光速!


星辰大海路上的種花家


首先無論人是否可以光速飛行,這個人都會死,光速只是只光的速度,這個就相對於我們走路到40公里外用時間要5小時,坐40公里每小時的汽車只要1小時,時間相對使用不同的方式會變短,但路程並沒有變短,就相當於毒藥的藥效不會因為你跑得快就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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