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溫州一出逃十年的中學校長還連續7年被評爲合格黨員

據“浙江省紀委省監委網站”微信公眾號7月31日推送文章:黨員因涉嫌挪用公款出逃後,依然從原單位領了2年的津補貼,甚至連續7年被評議為合格黨員。這樣匪夷所思的事情,你能相信麼?

這件荒唐事,就發生在樂清市翁垟第一中學。

荒唐!溫州一出逃十年的中學校長還連續7年被評為合格黨員

2007年11月,樂清市翁垟一中原校長陳飛平聽聞樂清市人民檢察院調查其涉嫌挪用公款的消息後倉皇出逃。

此後,荒唐的事情發生了。翁垟一中仍繼續發放其津補貼至2009年8月;在2009年7月,樂清市人民檢察院對陳飛平涉嫌挪用公款行為立案後,其基本工資到了2010年1月才被停發,直至2016年2月學校才辦理了他的公積金停繳手續。

更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在陳飛平出逃期間,翁垟一中黨支部不僅未向上級黨組織彙報並要求對陳飛平進行處理,而且連續7年將陳飛平評議為合格黨員,還於2016年3月幫其辦理了黨組織關係轉移相關手續,將陳飛平黨組織關係從翁垟一中遷出至一家企業。

直至2017年10月,陳飛平被緝拿歸案,這一從嚴治黨不力的問題才暴露出來。“翁垟一中黨支部明知陳飛平下落不明、長期未參加組織生活等情況,卻未向上級組織彙報並要求對其處理,存在嚴重失職。”該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說,連續三任的翁垟一中負責人都對此置若罔聞。

該校的三任負責人,有的表示:“我和他是同事,雖然他逃了,但司法機關的最終結論還沒出來,就馬上要求對他作出處理,面子上過不去”。有的說:“前一任也沒有對他的出逃做出什麼處理,到我這也不多事了,延續前任的做法就好”。這樣的“好人”主義最終害了自己。

2018年4月, 陳飛平因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被樂清市紀委開除黨籍,因挪用公款罪被樂清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翁垟一中7人、市教育局2人、翁垟街道3人因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分別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處分和誡勉談話、約談等處理。(來源:溫州市紀委監委)

(原題:出逃10年的中學校長還連續7年被評為合格黨員,荒唐透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