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醫務人員向基層流動

中國江西網訊 新法制報記者朱葉報道:昨日,記者獲悉,南昌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南昌市關於開展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

南昌提出,具有一定執業資質的人員可到各自醫共體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掛任相應職務和執業。允許醫療服務收支結餘50%可用於增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增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

醫共體讓醫務人員“動起來”

南昌提出,縣(區)將組建若干個(一般不超過3個)以縣級醫院為龍頭、其他若干家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成員單位的緊密型醫療集團作為醫共體。鼓勵縣(區)域內非營利性民辦醫療機構加入醫共體。

醫共體內所有衛技人員由醫共體理事會行使人才統一管理和合理調配的自主權。醫共體內醫務人員不需辦理執業地點變更和職業機構備案手續,推動具有一定年資的醫務人員向基層流動。具有一定執業資質的人員可到各自醫共體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掛任相應職務和執業。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有資質人員可在牽頭醫療機構加強進修、輪訓和執業。通過專科結對、在基層設立慢性病專科專病門診、專家工作室等,解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常見病、慢性病、多發病診治能力不足問題。

醫共體根據成員單位分佈和功能定位,在優先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需要的前提下,重組整合、優化配置醫共體內所有床位、設備、號源等資源。健全和完善縣域內影像診斷、心電診斷、醫學檢驗、消毒供應等共享中心,實行縣(區)域內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共享。

允許醫療服務收支結餘50%用於增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意見要求,醫共體內各醫療機構的產權歸屬保持不變,繼續按照原渠道撥付財政補助經費的前提下,可根據醫共體建設需要,探索推行醫共體內人、財、物統一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醫共體內與醫療衛生服務績效掛鉤的利益分配機制。強化醫共體醫藥費用控制,堅決扼制過度醫療行為。

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支結餘50%可用於增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增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進一步拉大醫共體內不同層級醫療機構之間就診報銷比例差異。

建設共享型衛生信息化平臺

南昌提出,建設縣域共享型衛生信息化平臺,促進縣級醫院和基層衛生信息系統融合,促進電子病歷和電子健康檔案的連續記錄,實現縣(區)域內醫療衛生信息互聯互通,實現院前預防、院中診療、院間轉診、院後康復的全程連續閉環的醫療健康服務。

完善分級診療制度,落實基層首診責任,實現縣域內就診率90%、基層就診率65%的目標。強化雙向轉診,將符合條件的慢性病人及手術康復病人及時下轉下一級醫療機構治療康復。醫共體內牽頭縣級醫院承接城市三級醫院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同時下沉醫療資源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基層轉診患者提供就診、檢查、住院等便利服務。加強對縣(區)域內醫共體之間以及醫共體向上級醫院轉診通道設計,滿足群眾不同的就醫需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