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財產保全 兩天化解糾紛

吉安法院網訊 “真沒想到這麼快就收回了借款,謝謝法官!”原告王某激動地說道。近日,新幹縣人民法院巧用財產保全,僅用兩天成功化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為原告王某追回借款本息15萬餘元。

2016年8月,被告某建材公司因資金週轉困難,向原告王某借款50萬元,雙方約定借期一年,年利率按20%計算,若逾期還款利息照此計算。借款到期後,某建材公司尚欠王某借款本息15萬餘元。王某多次催收未果遂向法院起訴,同時申請對某建材公司進行財產保全。該案承辦法官對案件材料審查後,立即作出保全裁定,並由立案庭移交執行局辦理。根據王某提供的線索,負責保全的幹警立即採用網絡查控等措施,凍結了某建材公司銀行賬戶內的存款。

為儘快化解糾紛,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負責送達的幹警馬上前往某建材公司送達訴狀副本、開庭傳票等訴訟材料,告知保全事項,並建議雙方協商處理此案。次日一早,某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聯繫承辦法官,表示對王某起訴的借款本息無異議,因公司最近資金週轉困難導致未及時還款,為保障公司正常經營,請求法院當天組織雙方調解此案,及時解除對其公司賬戶的凍結。經法院做工作,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某建材公司同意當天向王某轉款15萬餘元。承辦法官及時作出民事調解書和解凍裁定書,於當日解除了對某建材公司賬戶的凍結。至此,該案僅用兩天就調解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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