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後審查起訴已經過了八個月,也沒有作出是否起訴的決定,接下來起訴的可能性大嗎?

A小明50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者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取保候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因此,雖然你的取保候審已經過了八個月了,說明公安機關還在對你的案件進行偵查。如果在偵查的過程中發現你不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並通知被取保候審個人,很顯然至少到現在為止你不屬於這種情況,接下來如果公安機關對你涉嫌犯罪的案件偵查結束了,他們會整理你的案件卷宗向人民檢察院提請公訴。

人民檢察院收到公安機關對你的起訴意見書後,會通知你到檢察院去,進一步核實公安機關偵查階段所掌握的證據材料。既然你已經被取保了,很大可能就是你涉嫌的違法犯罪情節較輕,取保候審不至於危害社會,案件不會很複雜,那麼檢察院的審查時間通常就會是一個半月,不會存在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情況,在這一個半月內,檢察院通過審查做出起訴於不起訴的決定。

所以說,起訴與否完全看檢察院的審查結果,如果不起訴,檢察院會給公安機關一個不予起訴通知書,公安機關到期解除對你的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如果起訴,到時會到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做出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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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昇華帝


起訴還是不起訴,取決於案件的事實和證據,如果非要從訴訟時間上去猜測的話,試著做一簡單分析。

本題題意模糊。

這8個月是從被取保之日算還是從審查起訴之日算?題主沒有敘述清楚。我猜測,題主的意思應該是嫌疑人在公安被取保、隨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截止目前,已經過了8個月。


如系假設題意,則需要具體確定案件審理期限是否到期。

公安機關取保嫌疑人的期限是12個月,在該期限內不得中斷偵查,構成犯罪的,隨時可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也就是說取保後在公安機關可以呆1—12個月的時間不等。檢察院受理後,雖然會重新辦理取保候審,但檢察院的辦案是有期限的:1.5個月(審查時間)+1個月(一次退查時間)+1.5個月(一次重報後審查時間)+1個月(二次退查時間)+1.5個月(二次重報後審查時間)=6.5個月。也就是說,檢察院自受案之日起最長6.5個月就要出結果。8個月—6.5個月=1.5個月,也就是說,如果在移送審查起訴之前在公安機關“呆”的時間大於1.5個月,則審理期限還未到;如果小於1.5個月,則已經超出了辦案期限,可以要求辦案機關給予結論說明。


能否起訴,關鍵在於案件事實、證據。

是否有犯罪事實?是否具備犯罪構成4個要件?是否有充足證據證實是嫌疑人所為?這是能否起訴的關鍵,而且,即使是做出不起訴決定,也一定會書面通知你的,不會不明不白、無限期的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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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1975


題主的意思是案件雖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但取保候審總期限過了八個月呢,還是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已經過了八個月呢?既然沒有說清楚,那麼我就分情形進行討論。

一、取保候審過了八個月

如果只是取保候審過了八個月的話,那麼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取保候審的期限最長是一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現在剛過8個月,距離取保候審的最長期限尚有一段時間。況且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最長為六個半月(下文詳述),因此,距離案件辦結時限還有一段時間,如果檢察院經審查發現需要對你提起公訴,那麼你還是難逃一劫。

二、審查起訴超過了八個月

案件移送檢察院以後,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限是一個月,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但是,如果檢察院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可以退回補充偵查,補充偵查的期限是一個月。補充偵查完畢重新移送檢察院的,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時限也重新計算。另外,檢察院對於同一案件可以兩次退回補充偵查。因此,

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最長期限是六個半月。

所以,如果你的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以後已經過了八個月,那麼早就過了審查起訴的期限了,你被提起公訴的可能性幾乎沒有了。但是,無論是解除取保候審還是檢察院決定不起訴,都需要給你開具具體文書,而你卻什麼都沒收到,這顯然是他們違反法定程序了。


冰焰


刑事訴訟法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題中所述的犯罪嫌疑人已經取保候審八個月,沒有超過法定期限。取保候審時間超過法定期限,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辦理強制變更手續。

即使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審,並不意味著犯罪嫌疑人被免於起訴。法律規定適用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例如,某大學一名院長貪汙公款50萬元,先被檢察院批准逮捕後被取保候審,取保候審一年後被解除取保候審,2017年檢察院對該名院長依法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審理後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429方寸世界


首先,需要明確,單純依靠時間這一信息,是無法得出題主是否會被提起公訴的,因為公訴的與否取決於事實和證據,不過根據時間還是可以推出題主仍需等待的最長期間的。

下面進入正題,因為題主的表述並不準確,根據我的理解,題主想表達的意思應該是下面兩種情形:

①自第一次取保候審經過八個月期間

②審查起訴經過了八個月期間

下面具體的說一下:

第一種情形,這八個月應該是自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為你辦理的取保候審時開始起算,中間包含兩個階段偵查階段和審查起訴階段,但只有一個總時間缺少中間的分割時間,依然無法推出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間經過了多少。一般情況下,檢察院應當自公安機關移送案件後一個月內做出是否起訴的決定,如果說需要補充偵查,檢察院會將卷退給公安,公安有一個月補充偵查的期間,補充偵查結束案件再次移送到檢察院後,重新計算一個月的審查起訴期,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這麼算一下審查起訴期間是5個月,如果你遭遇到的案件重大、複雜,那麼審查起訴期會延遲半個月,算下來是6個半月,題主可以打電話問一下你案件的主辦人,獲知案件的進展情況。

第二種情形,如果說審查起訴期間過了八個月,那麼題主也別等了,趕緊打電話問問檢察院案件的情況吧。


微涼


取保候審的時間是12個月,你剛8個月,不代表不能起訴了,也不是代表公安機關目前證據不足,只不過很多細節要公安檢察院繼續細緻研究。所以,還要耐心等待。既然違法了,就別指望逃脫法律制裁。除非你真是被冤枉的!


以志向為名


公安機關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向檢察院移送起訴,追究其刑事責任。最終,檢察機關肯定了銀先生的見義勇為行為,今年3月12日,五華區人民檢察院作出了不予起訴的決定。為檢察院點贊,專業執法水平就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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