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陽壽」只有區區13年,是質量不過關?還是另有原因?

大家先看看摩托車的報廢標準:

最長使用年限為13年。使用年限最長為10年,最長可延期3年!

摩托車“陽壽”只有區區13年,是質量不過關?還是另有原因?

根據《摩托車報廢標準暫行規定》

一、使用年限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摩托車應當報廢:

(一)累計行駛里程達到10萬公里的輕便兩輪摩托車、輕便三輪摩托車、兩輪摩托車和邊三輪摩托車,累計行駛里程達到8萬公里的正三輪摩托車;

(二)使用年限達到8 —10年的輕便兩輪摩托車、輕便三輪摩托車、兩輪摩托車和邊三輪摩托車,使用年限達到7 —9年的正三輪摩托車。具體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以上使用年限內,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三)車輛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

(四)摩托車燃油消耗量超過國家《公告》確定的相應排量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百分之二十的;

(五)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六)經修理、調整或者採用排放控制技術後,排氣汙染物或噪音仍然超過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的。

二、延期使用

第四條 摩托車達到使用年限或累計行駛里程後,依據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和國家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標準檢驗合格的車輛,可延長使用年限,但延長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摩托車“陽壽”只有區區13年,是質量不過關?還是另有原因?

你買再好的摩托車,再好的發動機,但它只有13年的壽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還可以規定為11年。甚至有的城市規定為7年。我們的摩托車正直壯年就要被處以極刑,“年紀輕輕‘,就要進入強制報廢,打破心臟,肢解骨架,或者落入黃牛之手,轉手將其倒賣,甚至是肢解其身軀,將重要零件轉賣給他人!

摩托車“陽壽”只有區區13年,是質量不過關?還是另有原因?

以下是摩友們要求修改13年強制報廢期限的心聲,小編做了總結,並列出以下幾條:

1、原先汽車也有報廢年限,現在取消了,只要能通過車輛年檢和環保檢測,就可以繼續使用。修改機動車報廢年限有先例,也符合法律規定!

2、現在摩托車的技術不斷進步,湧現了很多符合要求、高新技術、高品質品牌摩托車。很多高品質品牌的摩托車,不管是在安全還是環保、產品質量都遠遠超過13年的使用壽命!

3、符合檢測要求的摩托車可以繼續合法使用,群眾不會以無牌無證的車輛繼續使用,減少交通隱患,群眾更原意選購高品質品牌摩托車,更勤保養車輛,摩托車事故會減少很多!

4、取消摩托車強制報廢,減少社會資源的浪費。既是尊重物權的表現,也符合摩友的呼聲!

5、摩托車既是一種文化也是一種運動,不能歧視和限制,而要像其它機動車一樣平等對待!

摩托車“陽壽”只有區區13年,是質量不過關?還是另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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