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大爷的大爷叫我祖宗
问题描述:对于近期江西"抢棺材"这事大家有何看法?
全国各地都在抢人才,江西有些地方却在抢棺材,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事情据说是江西某些地方为了推行丧葬改革,推行火化,要求丧葬要实现100%火葬,并且要求当地居民主动上交棺材,进行集中销毁,主动上缴棺木的村民,主会有奖励,如果棺木逾期未交,则会被罚。
现在“江西抢棺材”事件已经在网上开始爆出,并且有很多事情也被流传了出来。比如说,抢棺材不仅抢活人的棺材,就连死人的棺材也要抢,即便是那些已经土葬的去世之人,也会被强行重新起棺火化;再比如说,有一老人去世,正在其家属为其哭丧时,有执法队进来将棺材的老人尸体抬走,还要将其棺材销毁,官方还解释说其家属情绪平稳。
土葬历史已有千年,比起火葬,人们更希望入土为安。如果江西抢棺材事件的确存在,那么其行为真的就有些野蛮蛮干了。就算是要推行火葬,也应该循序渐进,用平和的方式去改变民众观念,而非用暴力手段。
村郎认为,民愤的力量是非常恐怖且易传播的,在所有事件还未真正被证实之前,我们都应该先保持一颗理智的心,尤其是在浏览一些网上爆出来的事件时,先得思考那些事情是否属于谣传且带有恶意攻击抹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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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郎三农馆
这件事最近在江西闹得沸沸扬扬,而且整个省都在大搞“殡葬改革"。赣鄱大地上多处出现“抢棺砸棺”的热闹场景:执法队进村入户,强行将村民的棺材抬走,成百上千副棺木,横七竖八地在空地上堆积如山,几台挖掘机“一拳一拳”捣毁,一口口棺材应声化为碎板……甚至还不时有村民与工作人员为抢棺木而打斗、叫骂的视频传出。
个人认为,本是好事却办得有点过火、过急——“殡改”肯定要继续,但不是这样办。想想,一个小老百姓,大搞什么土葬?而且有的坟墓越建越大——大约后辈中有挣了几个钱的,想光宗耀祖。除了回家给活人大建,也不忘给已故祖宗也扩充点地盘。扩建的坟墓占地几十、几百、上千平方米不等,有的还直接占用大量良田;还那墓碑,立得又高又大……更要命的是,你攀我比,且此风越刮越重……
诚然,对于那些违规土葬、乱建、超规模坟墓等的治理,应是各地民政部门眼下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作为百姓,也该顺应时代发展需求,慢慢革除丧葬陋俗,支持殡葬改革推行——本人也一向持赞成态度,觉得确实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迟早要在中国全面铺开。
毋庸置疑,实行殡葬改革,保护生态环境,势在必行!但也要考虑到传统观念和习俗,尤其在不少乡土观念依然浓厚的农村地区,殡葬改革以什么方式来推行,值得各地政府认真思量:比如各村可先把集体公墓搞好;让有识之士带头,对主动采用火葬、“生态葬”的家庭给予经济奖励;多做思想工作,晓之以理……方式方法可以各异,但简单粗暴地落实100%火化率,这种做法或许或许有点不人道,也可能不合法。
总之,各级职能部门要想办法在潜移默化中逐渐消除传统思想观念对民众的束缚,探讨更行之有效的“殡改”办法——改革利国利民,好政策也要顺应民心才行。
(插图来自网络)
种金易
其实我到现在也没有想明白火葬和土葬到底有什么区别,火葬应该是从西方传过来的吧,我认为是盲目跟风,对比一下就可以知道,火葬节约土地,的确在城市土地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建立公墓确实节约了一些土地,但是在农村就不一样了,农村没有公墓,火葬以后还是要装进棺材下葬立坟,节约的土地在哪里呢,而且还要农民多出一部分火葬费用,甚至出现了有些地方政府漫天要价的事情,火葬费高的吓人,反正认为多少钱你都要火葬,要多少就是多少没有还价的余地,就成了打着火葬的旗号发着死人的财,其实个人认为不火葬农村一样可以节约土地,比如鼓励深埋,棺材使用小棺材或者其他可降解物质代替棺材。又或者一个村腾出一片不可耕种的费地统一安葬,有荒山的地方也可以鼓励农村葬在荒山上去。不是一样可以节约土地吗。第二保护环境,说到这个稍微有点知识的都会笑出大牙,火葬是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比如我县以前的火葬场高高的烟囱每天不知道吸出多少骨灰和可吸入颗粒,最后造成了附近居民无法正常生活的局面,在外面溜达一圈回去身上落的全是骨灰,甚至有附近居民反应,端着一碗饭在门口吃,几分钟不到碗里面就会飘着一层灰尘,而土葬是来自自然回归自然,不会对环境造成什么污染,第三,葬礼也是我国的一项传统文化,千百年来,各个民族和地方的人民逐渐形成了独特的葬礼文化,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有点保护价值的。
所以我认为改革农村一些陋习应该是欢迎的,但是还是要因地制宜的比较好,引导农民将陋习变成良习,既要保护土地,也要保护和尊重农民生活习惯。有些东西不要搞不好,反而成了一些滋生腐败的温床,一些地方干部借着国家的政策大肆收受黑钱,甚至有的地方偷偷塞给底层几千块钱,然后变成了干部不举报,上面不知道就可以土葬了,政策不是利民反而成了害民。所以因地制宜的研究出适合地方良性循环的殡葬政策,比一刀切实行不切合实际的火葬要有效多了。
乡下文艺范儿
对于江西“抢棺砸棺”现象,我之前已经写了一则微头条,但总觉得意犹未尽。
下面再做一下补充:
1,“死者为大,入土为安。”并不是简单的迷信,这是我们的风俗习惯,就像有些国家和民族有天葬、树葬、海葬等风俗一样,不能粗暴地否定。采用强硬手段推行火葬无疑缺乏对死者的敬畏和对生者的尊重,也缺乏最基本的法治观念,不值得提倡。
2,就目前来看,土葬不一定就比火葬浪费。很多死者火葬之后又占用大理石墓室或者其他豪华私人陵墓,他们的占地并不比土葬少。而且有些地方的火葬也只是走个过场,最终还是把骨灰装进棺材里埋葬,这还不如直接土葬呢。况且,火葬行业乱象和高额的陵墓费用,并不比传统的土葬省钱。
3,历史上的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农耕社会,其实普通百姓修建墓地已经充分考虑到了土地的占用问题。由于地域不同,很多地广人稀的地方并不存在土葬占用耕地或者影响生产的情况。我们要相信科学,也要尊重事实。
4,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才是推广殡葬改革的良药。寻找最适合当地特色的丧葬方式,科学地宣传殡改,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给民众自主选择的权利。通过教育和潜移默化的影响,改变更多年轻人的殡葬观念。针对个别老人要因人制宜,坚持以人为本。
最后,河南平坟事件就是前车之鉴,这次江西抢棺事件应该也会有类似的结局。(此外,还要杜绝殡葬垄断现象的出现)
夜雨如书
一、事件概叙——
昨天,在朋友圈里见到一位在清华当教师的学生转发的一篇文章——《江西殡葬改革“抢棺砸棺”,人民网、光明网:治理无方,暴露无遗》,看后,忍不住想说几句。
文章提到,最近两天,江西许多地方出现”抢棺砸棺”的场景,成百上千棺木,密密麻麻堆积如山,用挖掘机捣毁,一口口棺材瞬间化为乌有。这样的场景在江西吉安、宜春等地都有。
人们眼看着执法人员将棺材抢走,怨声载道,骂声、哭声不断。有人老人睡到自己的棺材里,让执法人员一起拖走,怎么劝也不出来。
二、说点我个人的看法,不对之处请网友批评指正——
1、棺材无疑属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抢棺砸棺是不符合法律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抢棺砸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2、别的地方抢人才,江西抢棺材,作为江西人,令人担忧呀!
这一字之差是何等的区别呀。这两种“抢”会带来什么样的不同结果啊!江西的建设,江西的发展,令人忧虑啊!
3、改革殡葬,必须先要做通民众的思想工作,然后将火葬费用下降。
据说,一次火化费用要超两万,许多人称“死不起”!
陀叔拍案
我觉得这种工作方式是原始性的野蛮行径,在当代倡导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更是不可取的。
对于“抢棺材”这件事,更体现了工作的粗暴。入土为安是中国几千年传下来“孝道”文化的一部分。因此要想用新的火葬文化改变老的完尸入土文化,需要用科学规划,逐步实施。因为强行改为火葬等于把几千年“孝道”文化强行破坏了。
所以要想改火葬腾出耕地,必须得有替代的文化让“孝道”传统文化延续。
另外人们常说重奖之下必有勇夫。可以通过重奖的办法慢慢实施。
同时加大宣传城市人火葬,子子孙孙都是挺好、挺旺的。
要用各种活动证明火葬的种种好处。同时也是父辈给晚辈留下的“财富”。即省下来的土地!
总之中国人口基数大,如果不重视火葬,对土地的占用确实不容小觑。跟古代没法比,因为古代人口少。但该运动的工作方式不可取,也是无法接受的。必将遭到谴责!
秦岭荟萃
我只能说这是一场轰轰烈烈的闹剧,风波起容易,平息风浪难,我看这件事如何收场?
人之所以是理性人,因为他能吸取教训,在别人曾经摔倒的地方,他知道要小心、谨慎,不能走同样的弯路,但是为什么有些人却对“前车之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
想当初,河南的平坟运动也是搞得如火如荼,大有不把坟头平尽誓不罢休的气势,后来怎么样,在舆论的声讨下,很快偃旗息鼓,平掉的坟头又重新出现在中原大地上,最后真是弄得灰头土脸!
有人说土葬是搞封建迷信活动,我对此不以为然,有些人就是喜欢动不动就扣帽子吓唬人,如果说土葬是迷信活动,那国家为什么把清明节作为法定假日确定下来,为什么鼓励大家保持传统去扫墓呢?几千年来的风俗习惯,已经扎根在老人的观念中,难道一声令下、一纸公告就能把他们几十年来的观念改变过来?我们不反对殡葬改革,但是反对这种一刀切的强制化。
有人说土葬污染环境,说这种话的人有没有去过火葬场,难道火葬场排出的气体不污染环境?有人说土葬占用耕地,难道你没有看到各地经营性的公墓都是占用的耕地吗,除了收费就是收费!而且在一些已经实施殡葬改革的农村地区,火葬除了增加死者家属负担,让他们多花一笔灵车费、火化费、骨灰盒费用之外,没看到还有什么其他改变,该买棺材还是买棺材,该下葬在耕地里还是照旧!
除此之外,火葬就是推高了大城市公墓的费用,一个公墓可能要2、30万元,谁有那么多钱买,所以有人戏称在大城市“死不起”!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们是法治国家,宪法是根本大法,无论是谁,都必须在宪法的框架内行事!《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棺材是老百姓花钱买的,属于合法的私有财产,凭什么到人家里抢棺材,凭什么毁坏人家的棺木,这难道不是涉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犯罪?
打虎拍蝇
敬天奉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这不仅是对天地和先祖的敬畏,更是传承千年的一种信仰。一说到信仰,有人就可能人云亦云地说,中国人没有信仰。这些人,对于信仰的理解实在是过于狭隘,认为只有宗教信仰才是信仰,其他恐怕都不算!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人文信仰比宗教信仰更高明,人文信仰是自我的信仰,是自信的信仰;而宗教信仰是外来信仰,是无助的信仰。简单来讲,中国人敬天奉祖是想更上一层楼,而外来宗教信仰是无助时的一根救命稻草。
我是一个江西人,来自吉安的一个小县城,我深切的感觉到江西宗族氛围十分浓厚,修祠堂、修族谱、寻根这些活动十分普遍。中国人都是安土重迁的,传统意识浓厚,希望死后入土为安这没什么错,火化有好处,但是不能强迫,别人的风俗能尊重,自己的风俗怎么就能如此践踏?
附戊戌清明公祭轩辕黄帝祭文
鸿渐於陸
我个人对这件事表示非常遗憾。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人死了,一定要入土为安。很多人在活着的时候,即使日常生活都成了问题,但也要为自己置上一口棺材。中国人入土为安的观念传承了数千年了,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观念更加根深蒂固。《礼记祭义》中记载,“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 数千年来,不论是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将土葬看的尤为重要。
2012年,河南省周口市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平坟运动,上万座坟被推平。然而,很快,这场运动就黯然收场,为什么?因为这次运动太过于激进,完全站在了老百姓的对立面,遭到了人们的强烈反对。可是,时隔六年后,在江西省,又一次发生了类似的一幕。老人们辛辛苦苦准备的棺材,被强制没收,销毁,令人心寒。
诚然,推动殡葬改革,实行火葬替代土葬,是未来社会发展的趋势。然而,殡葬改革,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像江西此次事件,为了提高殡葬改革效率,采取强制行动,却忽视了与群众的沟通,忽略掉了人民群众的意见,结果在社会上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响。
个人认为,殡葬改革,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不应该采取激进的做法。基层政府要做好协调,并且要推进火葬费用降低,否则巨大的费用让人们有种死不起的感觉。其次,还要加强引导教育,让人们逐步改变土葬的传统思想。
旅行的羔羊
仅从新闻报导来看,这种做法确实有些武断。
至少从明代开始,江西就是一个宗族组织发达的地区,时至今日,仍然有很多地区属于宗族聚居地区。所以在明清时期,江西人外迁时,也会对推动当地宗族组织发展,如江西填湖广以后,现今的黄冈、麻城等地都借鉴了部分江西宗族建设的模式,还有人专门前往江西,将其如何修谱、建祠堂等技术和方法带回。
说到宗族,就不得不提及宗族与坟茔,在大部分宗族族谱中,其家规家训部分都有关于重视祖坟的规定,部分家谱还有不小的篇幅专门记载祖坟的地理位置,并配有相应的赞语。所以,在宗族组织发达、极为重视祖坟的地区,强行推行火葬,实在有点不通人情。
江西弋阳族谱对祖坟的记载
当然,政府的政策可以理解,推行火葬确实有诸多好处,但几百年的传统观念,并不是简单的“抢棺材”就可以消除的,更应该是渐次而行,通过文化宣传等手段,逐步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