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没有过完美的犯罪?

郑道庆


我来说几个

1、吸尘器犯罪。

法国有个大型的购物中心创新了一种运输钞票的方式,利用空气管道运输现金,只要收银员收到了现金,就放入空气管道,然后管道自动将钱运输到现金集中地。再由这边的工作人员进行分流整理。管道都是专门建设的。看似非常安全,但是一伙犯罪分子发现了这个途径,于是把其中一个管道给弄开了,并逆转了气流,把金库中的几十万现金都吸走了。最后竟然完美的逃跑了。至今没有查到。

美国把这个故事翻拍成了电影。好像叫狱中豪杰。

2、大名鼎鼎的DB cooper

作为一个著名的大盗,他若是还活着,那肯定有很多人膜拜。据悉当初他乘上飞机之后,写了个纸条给空姐。说自己带了炸弹,要劫持飞机,如果不按照自己的来,那么就会引爆炸弹,同归于尽。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机组人员联系了安全局,最终安全局答应他的要求,给他80万美金,20美元一张的那种。并需要2个降落伞。当钱支付后。他跳伞逃跑了,至今都没有找到他。


3、美国银行悬案

美国芝加哥银行的一个工作人员,下班前,将400万美金放入银行,并锁上了保险库,保险库是那种几十公分厚的的金属门,而且进入需要三个人的钥匙和指纹。但是第二天上班,发现400万美金中的100万不见了,凭空消失了。警察查了很久,到现在都没有结果。可能真的是出现了魔术。


老王侦查记


我来说一个震惊世界的,让美国执法部门非常丢人的犯罪。算不算完美,大家自己判断。

(FBI的模拟画像)

这是一次劫机大案,所以,犯人是在众目睽睽下完成犯罪的。他就是航空史上最著名的劫机犯,库珀。

劫机是高风险犯罪,因为闹得动静太大了,这位库珀也是这样。

1971年11月24日,一架波音727客机从美国俄勒冈州的波特兰国际机场起飞,计划飞往华盛顿。

飞机起飞半个小时后,18C座位上的一位白人男子沾了起来,找到了空乘人员,递给了她一张纸条。

空姐拿到纸条之后,没有打开看,她以为又是一个“追求者”,美貌的空姐经常遇到这种事情,已经习惯了。但是,当她把纸条塞进口袋之后,这位男子低声说:“小姐,你最好还是立刻看一下纸条,我手上有炸弹。”

空姐对于这位追求者的“手段”感觉很新鲜,于是来到厨房,悄悄打开了纸条。只见上面写着:“我的手提包里有一颗炸弹,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会用到它。这架飞机已经被我劫持了!”



写这张纸条的,就是库珀,当然,这是他登机时候使用的名字而已。

(该航班的空姐芙洛伦丝)

空姐看完库珀的纸条,走了出来,库珀收回了纸条,让她去报告机长。这位空姐算是很镇定的了,他报告机长之后,还专门回来,坐在库珀身边,要求看一眼炸弹。

库珀很大方的让她看了自己的手提包,她看到,里面整齐的放着几根粗大的红色圆柱体,末端都连着电线,旁边还有一个电池。空姐明白,这东西如果真是炸弹,整个飞机的人都完蛋了。

库珀很冷静的合上包,对空姐说:“我要20万美元,必须是20美元面额的,不作任何记号的钞票。再给我准备2个降落伞,2个备用伞。当我们降落的时候,要有一辆装满燃油的卡车停在跑道边,随时可以为飞机加油。不要耍花招,我会引爆炸弹的。”

机长知道这件事情之后,立刻联系了地面空管人员,报告自己的飞机被劫持了。

美国西北航空公司,是这架飞机的拥有者。他们得到这个消息之后,高层迅速决定,支付赎金,不能让炸弹爆炸。

在警方和航空公司紧张准备的2个小时里,航班只能在西雅图机场上空盘旋。机长后来回忆说,库珀一直待在驾驶舱里,他非常的镇定,还彬彬有礼的和机组人员聊天。

很快,西雅图机场通知机长,一切准备就绪,可以降落。

(被劫持的航班)

飞机顺利降落之后,库珀让空姐放下机尾处的舷梯。FBI的官员把20万美元装进一个帆布包里,连同降落伞一起送上了飞机。库珀也很大方,直接让空姐和36名乘客都下了飞机。当然,飞机上还留有4名机组成员。

随后,库珀要求给飞机加满燃油,让机长重新起飞。



库珀要求机长,飞机要飞往墨西哥方向,高度保持在10000英尺,速度保持在150节。

作为喷气式客机,很少会这样飞行,所以机组人员表示可能会有危险。库珀告诉他们,不用担心,他知道波音727飞机完全没问题,他随身携带了高度计,所以也别耍花招。

晚上19:46分,飞机起飞了。4名机组人员都被赶到了驾驶舱,他们不知道外面的库珀到底在干什么。直到15分钟以后,仪表盘上的机舱失压指示灯亮了,机长赶紧用电话问:“需要帮忙吗?”库珀回答道:“不!”

到了20:46分,也就是飞机起飞1个小时之后,飞行员感觉飞机机尾轻微的颤了一下,随后就恢复了正常。这个位置,是波特兰以西25英里的路易斯河流域。

直到晚上22:15分,飞机按照库珀的原定要求,降落在了里诺机场。4名机组成员慢慢的打开驾驶舱的门,寻找一番才确定:

库珀已经在途中跳伞逃走了。

警方随后立刻展开了大规模的搜捕,对整个区域进行细致调查,但是没有任何踪迹。不仅如此,那20万美元的赎金,警方还公布了部分钞票的号码,希望有人能提供线索。但是,这些钞票一直没有出现。

(FBI公布的库珀的领带和被烧毁的部分赎金)

直到1980年,一个小男孩无意间在哥伦比亚河附近的森林中,发现了一小部分被烧过的20美元钞票,经过对比,他们就是赎金的一部分,大概有6000美元。

总之,库珀就这么失踪了,没人知道他是死是活,去了哪里。



有些人猜测,在黑夜中高空跳伞,库珀极有可能已经摔死在某个人迹罕至的地方了。

当然,也有人提出,库珀既然能够策划这么周密的计划,肯定早已经想到了跳伞之后的事情。所以,他没有死。

库珀的劫机计划,非常厉害:20万美元全部换成20美元的小额钞票,不利于警方追查,同时重量正好不影响库珀跳伞逃走。库珀向警方要了4个降落伞,这一招很高明,警方很担心他会拉着机组成员一起跳伞,所以没敢在降落伞上做手脚。

还有,库珀选择的波音727飞机,有一个尾部舷梯,打开之后就可以从飞机尾部跳伞,不用担心被卷进发动机。库珀还要求飞机保持在10000英尺低速高度,这样他跳伞的时候可以保持呼吸,而且不怕被军方战斗机追踪……

(劫机案的漫画示意图)

这个案件之后,美国航空公司都加大了对机场的安检力度,并且对飞机舱门加装了一个舱门锁,这样飞行的途中就无法被打开了。(这个舱门锁又叫做“库珀锁”。)

总之,没有人知道库珀去了哪里。他成功的拿到了20万美元,让FBI调查多年毫无线索,如果他还活着,这次犯罪,算是近乎完美了吧。


七追风


有!人类史上最大金矿诈骗案,无数人血本无归,犯罪分子却在诈骗高达30亿美元后“完美死亡”,逃避一切责任,至今逍遥法外。

一般刑事犯罪受害者只是个体,凶手即便逍遥法外也是胆战心惊,但这桩人类史上最大金矿诈骗案,一举让数千股民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却没有一个当事人受到责罚。

1993年4月,一个名叫古兹曼的地质学家,从印尼加里曼丹岛布桑地区的热带雨林中走出来。浑身的肮脏污水,满脸的络腮胡须,掩盖不出他的兴奋,古兹曼向自己的老板报告了一个大好消息:他在此发现了金矿。

古兹曼受雇于加拿大Bre-X矿业公司,这是一家设在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卡格里市的小型采矿公司,小到几乎没有任何人知道这家公司的存在。

Bre-X公司董事长戴维·华尔斯意识到,这个金矿的发现可能是自己发财致富的最好机会,他迫不及待的宣布宣布公司将在印尼加里曼丹的布桑地区实施一个金矿勘查开发项目,同时宣布公司股票以每股0.45加元的价格在多伦多股票市场上市交易。

接下来的3年时间里,Bre-X公司不断发布金矿项目勘探进展报告和岩石样本分析报告,随着报告的不断披露,这个金矿的探明储量也被不断刷新,从85吨到187吨,从187吨到1000吨,数字越长越高,越长越快,1996年6月增至1200吨,7月增至1450吨,12月增至1780吨。

到1997年3月,这个金矿探明储量达到了惊人的2200-6200吨!这个数字是什么概念?这已经是人类史上探明储量最大的金矿!

一个接一个的重磅消息让Bre-X公司一举成名,它的股票开始暴涨再暴涨,从1992年5月的每股0.45加元如同火箭般地蹿升到1997年的每股250加元,最高超出270加元,足足上涨了555倍,一些持有该公司股票的股民,一夜之间便糊里湖涂地成为了百万富翁!

Bre-X公司创造了一个股市奇迹——该公司在没有任何营业额,没有任何盈利记录的情况下,一举成为加拿大股市历史上最成功的上市公司之一,总市值高达33亿加元!

但在这个金矿和股市神话的背后,隐藏的是一个惊天的骗局。实际上,这是一个完全不存在的金矿,一个连1毫克黄金都没有的巨坑。

古兹曼确实是一个地质学家,然而他更是一个超级骗子,他对外宣称发现的金矿根本不存在,所有去送检的岩芯样本,都被他混入了一些金屑——这些金屑是从他的结婚戒指上刮下来的——戒指用完后,后来他又从当地人手中累计购买6.1万美元的黄金,全部如法炮制,混入岩芯样本中。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负责检测岩心样本的实验室竟被古兹曼这个并不高明的伎俩骗过了,他的雇主Bre-X公司从头到尾也一直被蒙混过去,全世界竟也没有任何人怀疑这个史上最大金矿床的真实性。

这个巨型金矿床引起了跨国矿业公司的垂涎,他们纷纷抢夺金矿的开采权,Bre-X公司一度被印尼政府取消临时开采许可,而印尼总统苏哈托的几个子女也依靠政治实力,插手到金矿开采权争夺中,试图分一杯羹。

世界上最大的黄金生产商之一、加拿大Barrick公司(简称B公司)更是动用各种关系,通过公司顾问——前美国总统布什、前加拿大总理马尔诺尼和苏哈托的女儿联合对印尼政府施加影响,最终取得联合开发权,并占据67.5的股权,可怜的Bre-X公司只能得到22.5%的股份。

看起来巴利克黄金公司已经稳操胜券,但故事很快发生逆转。

另外两家著名金矿公司Placer Dome(简称P公司)和Freeport-McMoRan(简称F公司)

出手了,特别是F公司总裁鲍伯·哈桑的关系比B公司的关系还要硬,他直接就是印尼总统苏哈托的密友。最终,通过一系列运作,F公司击败B公司和P公司两个强大的竞争对手, 赢得了布桑金矿15%的控股权,其他股权分别由Bre-X、印尼政府和几家印尼公司占有。

F公司司夺得布桑金矿后, 立即于1997年3月组织项目实施,这个惊天骗局终于被揭开:这是一个子虚乌有的金矿,根本不存在!

为了查真相,F公司要求发现金矿的Bre-X总地质师古兹曼前来布桑咨询。

1997年3月19日,古兹曼从菲律宾乘直升飞机赶赴布桑地区。途径加里曼丹热带雨林时,古兹曼竟从飞机上跳下自杀,留下一张纸条说他已患上绝症。

古兹曼的死留下了很多疑点,有些人认为这是一起谋杀案,但更多人认为古兹曼根本没有死,因为他在事发前一天全部抛售了自己持有的Bre-X股票,成为身家十几亿的富翁,而在他跳机自杀的同时,Bre-X公司设在布桑地区的岩心资料库蹊跷失火,全部资料毁于一旦。

经过数日的持续搜索,印尼军队终于在密林中发现了古兹曼的尸体——尸体已经严重腐烂,还被动物啃食过,面目全非,根本无法辨认,而古兹曼的家人甚至没有得到看见尸体的机会,古兹曼便被对外宣称死亡。

最终,Bre-X公司股票一天之内狂跌至零,被宣布破产,而Bre-X公司董事长戴维·华尔斯成为人们怀疑和指责的对象——认为是他和古兹曼联合制造了这个巨大骗局。

但华尔斯矢口否认,他宣称一切都是古兹曼的主意,
自己也是受害者,而古兹曼已经死无对证,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华尔斯对此骗局是知情的,最终他被无罪释放,免于追究责任,但却被淹没在一片谴责和唾骂声中,整日惶惶不安,终于在1998年6月4日因突发脑动脉疾病去世。所有当事人没有受到任何责罚。

这个惊天骗局终于尘埃落定,但到底谁才是幕后真凶?是
华尔斯利用了古兹曼,将古兹曼杀人灭口,制造了完美骗局?还是古兹曼利用了华尔斯,套取巨额资金后金蝉脱壳,“虚假死亡”,然后一人逍遥法外?

更多的人们相信,古兹曼依然活着,因为印尼是一个很容易玩消失的地方,几百美元就能得到一具尸体。更有脑洞大开者认为,这是古兹曼和印尼政府联合制造的骗局,而华尔斯不过是一个当了黑锅和替罪羊的超级可怜虫。亲爱的朋友,你们是如何认为的呢?

PS:这个业史上最大造假丑闻在2017年被好莱坞改编成电影《金矿》,由马修·麦康纳主演。

我是专注历史文化的狄飞惊,欢迎关注我!


狄飞惊


看到很多人的评论,其实都是错的,根本不懂什么叫完美犯罪,我可以负责的说,世界上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例完美犯罪。

所谓的完美犯罪,不是抓不到嫌疑人,也不是警方抓到嫌疑人后无法定罪。

说三点大家就明白了,第一犯罪线索和证据,只要是犯罪行为,肯定造成物质的转移和物质的变化,所以理论上线索是必须存在的,没有线索的案件是因为侦查手段问题,反过来说就是没有完美侦查。

第二是犯罪动机,拿杀人为例,只要杀人犯罪就肯定有动机,无论什么动机,肯定会有。如果没有动机,是无意识的杀人,也不叫犯罪了,例如精神病杀人。

第三是不在场证明,这个也是完美犯罪必须得。

以上三点就完美犯罪的要素,不可能完成这三点所以完美犯罪只是理论上的事。再高的智商犯罪也是接近这几点而已。比如不在场证明,高智商犯罪会避过侦查手段假造不在场证明,比如犯罪动机,犯罪嫌疑人会隐藏动机,比如线索,犯罪嫌疑人会尽量销毁线索。这都是最大程度的靠近这三点,但不可能完全做到,只是避开不完善的侦查手段而已,理论上,只要侦查手段足够高,就没有破不了的案件。所以并没有所谓的完美犯罪。不过可以个例子来说明最接近完美犯罪的一个手段。

有一种犯罪方式叫互助犯罪,可以最大限度的靠近完美犯罪,那就互助杀人,也叫交叉犯罪。也就是说你想杀一人,然后通过社交找到和你一样想法的人。你们交换谋杀对象,你去杀对方想杀的人,对方帮你杀你想杀的人。这个是最接近的。因为杀人动机完全被抹去,除非两个案件全部侦破,然后并案侦查,两个嫌疑人全部抓获,然后交叉审理。这还得说,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互助的杀人动机,否则就算两个案件嫌疑人都抓到了也证明不了杀人动机。就好比你走在大街上,突然杀死了一个你不认识,跟你毫无关系的人。除了精神病,你还能是什么,所以这种案件是很难侦破的,无论侦破还是审理,难度很大,但也不是完美犯罪,因为还是不可能不留下线索。


多嘴的聪明大叔


这个问题我可以非常负责任的说,历史上从来不存在完美的犯罪。

由于犯罪者没有被抓获,就认为犯罪行为本身是“完美”的,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认识错误,在严肃的犯罪学研究领域,没有人会因为犯罪者尚未归案,就认为犯罪行为多么完美无缺——因为那些切实存在的证据已经证明了犯罪事实的发生,并且毫无疑问的指向某个作案者,者显然暴露了大量信息,不符合“完美”的定义,侦破案件的难度来自于如何从无数嫌疑人员中筛选出那个唯一正确的犯罪者,而那些尚未被发现的犯罪,就处于薛定谔的猫的奇妙境地,没有被发现之前,谁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犯罪——

实际上“完美犯罪”这个概念本身就是由小说家们创作出来的,可以说是典型的民科脑洞,蹭犯罪学的热度。

口说无凭,咱们看看知网上面的论文信息

在知网上搜索犯罪,你能找到335882条结果

然后在知网上搜索完美犯罪,一共8条结果,其中三条是文学或者影视作品评论,很显然,如果真的存在“完美犯罪”这么诱人的东西,犯罪学界不可能对此无动于衷,所以“完美犯罪”从概念上来讲,就是指文学影视作品中虚构出来的哪一类“犯罪”,而非我们现实生活中所存在的犯罪。

一种非常常见的错误,就是不问是不是,就问为什么,假如一个人提问,为什么地球是宇宙的中心?那么他是不可能得到正确的答案的,因为科学证明,地球根本就不是宇宙的中心,从逻辑上来讲,用虚构的命题A引出命题B,然后把A当成命题B中的一个先决条件去进行论证,这是典型的循环论证,即假定媳妇儿是永远正确的,论述媳妇儿是如何永远正确的,如果无法证明媳妇儿永远正确,请首先承认媳妇永远正确,这也是我们所说的,流氓逻辑,恶性循环。

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关于什么是"完美犯罪”,就连创造这个概念的小说家们都无法达成一致,他们虚构出来了各种条件,然后又发现总是存在各种各样的漏洞,其实问题的根源在于,事物总是由前向后发展的,在结果既定的情况下,实际上只能存在唯一导致这一结果的情况发生,而小说家创造的各种所谓“不在场证明”、“不存在的证据”、“不可知的作案动机”本身就是无法在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东西——

比如说不在场本身并不能证明一个人没有参与犯罪,毕竟策划和教唆甚至是更严重的犯罪行为,而在一切作案现场中,证据都是必然存在的,作案动机更是作案者所必备——所以我想劝大家的是,不要在现实生活中寻找别人脑海中虚构出来的东西,虽然这样做非常有乐趣,却会使认知发生扭曲。


一笑风云过


0,中国老百姓为啥喜欢青天大老爷


完美的犯罪太多了,反正犯了事儿没被逮住就算完美。


尤其在古代,刑侦技术还不太发达,冤假错案肯定多到不可计数,老爷们就那几招,简单看一下现场,圈定嫌疑人,然后打,变着花样的打,打到你认罪为止。


老百姓为啥喜欢青天大老爷的故事?因为古代太多的阴天大老爷。


以清朝四大奇案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为例,这件案情简单到爆的案子,大清各级老爷为了自己利益互相包庇,互相扯皮,差一步就弄成铁板钉钉的冤假错案了,如果不是慈禧为了敲打曾国藩等人的势力,大约杨乃武和小白菜妥妥成了刀下亡魂了。


所以历史上的完美犯罪不要太多哦。


不说中国的说俩外国的,不详细写了。当年看的时候就想吐,太残忍了。


1、开膛手杰克


第一个是开膛手杰克,这是外国悬案中最著名的一个,从1888年8月7日到11月8日间,地址英国伦敦东区白教堂附近,连续6起妓女被谋杀毁尸的案,犯罪相似的一点是,被害人都是游荡在伦敦的妓女,都是金发,都有酗酒的经历,死前都和一个戴帽子的男子交谈过。


据说死者遇害时都没有挣扎,死后被剖腹,在案件发生时,报社陆续收到过数封读者来信,其中“亲爱的老板”的信中首次使用了“开膛手杰克,这个名字。


做了六起案件后开膛手杰克金盆洗手不再犯案,警方对这一系列引起恐慌的案件调查了很多年,茫然没有头绪,1892年警方宣布不再侦办这一系列案。


但是,后来人们对这一系列案件的兴趣从未减小,对于开膛手杰克的身份做了很多猜测,从医生到画家,从无名小卒到社会名流,开膛手杰克的怀疑名单可以列出长长的数十个,但是真正的幕后凶手是谁,大约永远都是一个谜了。


2,黑色大丽花


演员伊丽莎白·安·肖特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演员,她的梦想是在好莱坞成名,但是终其一生都没有实现这个愿望,反倒是她死后却成了震惊世界的人,因为她是黑色大丽花的被害人。


1947年1月15日一位家庭主妇在路过诺顿街区一片茂盛的草地时,发现女性的残躯,后来警方查证被害人是22岁的演员伊丽莎白·安·肖特,因为她生前喜欢穿黑色,被称为黑色大丽花,这个案件也以此为名。


这同样是个悬案,犯罪过程及其残忍,犯罪犯罪嫌疑人很嚣张,把死者的东西寄到了警察局,还接连给警方写了三封信,这三封信竟然没有留下犯罪线索,虽然此后有33人向警方自首说自己是案件的罪犯,但是这些人大多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甚至警察还调查了犯罪者寄回的伊丽莎白·安·肖特遗物中的通讯录中的七十多人,依旧一无所获。


2013年,洛杉矶退休警探斯蒂夫・霍戴尔在其新出版的《“黑色大丽花”复仇者2》中,怀疑他去世多年的父亲、外科医生乔治・霍戴尔是当年杀害“黑色大丽花”的凶手。


2013年1月31日,21岁的华裔女子蓝可儿在塞西尔酒店失踪,半个多月后,在酒店天台的水箱里找到她的尸体,有人说塞西尔酒店是当年黑色大丽花的案发第一现场。


即使有很多监控的现代,蓝可儿案件至今仍是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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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薛白袍



薛白袍


趴离婚女人窗户,完了半推半就把人家睡了,最后俩人相亲相爱的过起了幸福生活,从强奸犯和受害者的关系变成了模范夫妻关系,这算不算完美的犯罪?(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历史三日谈)


在历史上还真有这样的事情,民国乱世一代枭雄杜月笙与孟小冬,就是这样的戏码。

孟小冬梦中情人的标准绝对不是杜月笙那种的,而是梅兰芳般的才子,趣味相投性致相近之人。

当梅兰芳、孟小冬你侬我侬情不能自已的时候,杜月笙正在流氓的道路上一路狂奔,完成了上位、做大、做强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操作。

1917年梅兰芳孟小冬大婚,杜月笙则在上海滩帮助蒋介石干了件大事,同时他与四大家族的孔祥熙、宋子文关系匪浅。通过20余年的苦心经营,杜月笙身上已经没有了当初成为孤儿时的硒惶,反而成为了声望与地位兼有的大亨――还上闻人。

如果从杜月笙的起步来说,他与孟小冬那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从杜月笙人生的高点来讲,他与孟小冬的结合并没有太多的违和感。


1927年孟小冬与梅兰芳结婚那一年,杜月笙开始转战工商业和金融业,利用自己的在上海滩积累的人脉资源,迅速成为商业翘楚和金融大亨。

自古以来美女爱英雄,杜月笙又何尝不能称之为枭雄呢?

也就是从身份地位上来说,杜月笙完全有拿下孟小冬的资格,1931年孟小冬离婚后迁居上海滩。

与杜月笙的四姨太姚玉兰过从甚密,杜月笙本就喜欢听戏,他的“忠诚、爱国”思想据说就是来自戏词,杜月笙对孟小冬也不陌生,只是苦于没有机会下手。

好在有姚玉兰,给他们创造机会不遗余力,杜月笙因戏生爱,爱听戏更爱唱戏的人。

姚玉兰创造机会,给孟小冬来了个“两层皮”,一天俩人聊生活聊梦想聊逝去的青春,聊着聊着孟小冬耐不住就睡着了,朦胧间感觉有只猪趴在了她身上乱拱。


等醒来杜月笙都拱到半截了,孟小冬也不再反抗,杜月笙对她很好,1951年俩人结婚,孟小冬自与梅兰芳离婚后就不苟言笑的面容,反而多了许多甜蜜的微笑,俩人还育有一女杜美娟!

这算是历史上最完美的犯罪了吧!


历史三日谈


从完美犯罪的概念来理解,大概有有三种:

第一种,犯罪行为发生了,但除了犯罪者之外压根没人知道这件事。

第二种,别人知道罪行发生了,也花大力气找了,但找不到犯罪者。罪犯的犯罪水平超越了当时的刑侦水平。

第三种,别人知道罪行发生了,也找到人了,但那个人是替罪羊,真凶因为各种原因巧妙的嫁祸到了替罪羊身上而别人根本发现不了。这存在吗?很难说,因为存在的都不会被知道,我们知道的都是反例,典型的幸存者偏差。但有存在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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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搜索一下“开膛手杰克”。他是出了名的1888年伦敦连续凶案的凶犯。


2007年,在拍卖会上出现了他在9月29日杀害一名女性时留在其尸体旁的披风,这件披风被送入DNA检测后,发现了凶手的DNA。
2014年,国际DNA专家通过DNA比对,目前认为已被列名嫌疑犯的波兰移民亚伦·柯斯米斯基就是开膛手杰克。被认定是开膛手的亚伦柯斯米斯基和他的受害者们,都住在伦敦东区的贫民窟或在附近卖淫,地缘关系深厚,据信这份证据的可信度极高。

但至今,开膛手杰克到最后也没有被抓获。这可以算是第二种完美犯罪。因为这种完美犯罪从结果来看必须是大家花了大力气去找罪犯但也一直没抓着,而真凶几十上百年都没抓着之后你就不能说这是现代的犯罪了。


小伙伴,有何见解,一起交流吧。(添+:zokocloud,看尽每日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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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咱们看看什么是犯罪。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政府,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家、个人财产,侵犯人权,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

好了,知道什么是犯罪了。那历史上最完美的犯罪是什么的答案就出来了。那就是——改朝换代!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

历史上所有的开国之君及其追谁者,对于前朝当政者来说,全部是犯罪,而且是罪无可赦的最重的大罪。

可是,改朝换代的大业完成后,这些前朝罪犯,摇身一变,成了时代英雄,非常完美的犯罪就这样成功了。

中国历史上这种完美犯罪,实在太多太多了,举几个例子看看吧。

1、三家分晋

春秋时期,本来是晋国臣属的韩、赵、魏三家大夫,瓜分了晋国,周天子无奈承认了他们的诸侯地位。

2、田氏代齐

春秋时期,齐国本来是周武王分封给姜子牙的,姓姜,到了公元前386年,大夫田和放逐齐康公,自立为国君,周安王无奈封田和为齐候,从这时起,齐国姓田了。

3、献帝让国

东汉末年,汉献帝为曹丕所逼,不得已把帝位禅让给他,于是汉朝灭亡。

4、曹奂禅晋

曹氏家族的皇帝宝座还没坐热,又被司马炎夺走了,天下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从三家分晋,到三国归晋,历史又循环了回来。

接下来,改朝换代就不那么温柔了,杀戮中,用无辜者的鲜血,强行推翻前一个政权,你方唱罢我登场,一个个王朝走马灯似的生生灭灭。

然而,这些罪行全部被洗白,罪犯变成了世代相传的英雄,至今还传为美谈。秦皇汉武、唐宗宋祖,这些杀人犯被视作无与伦比的伟大英雄。那些沉睡在地下的累累白骨却被选择性的遗忘。

这就是个人认为的完美犯罪。

回答完毕。


书虫吐丝


完美犯罪没有,其实可以说成未解谜案。

1,1991年,韩国华城,青蛙少年失踪案!

五名去抓青蛙的少年失踪,过了十一年才被发现遗体。

当时韩国警方加上群众共有32万人去寻找,都没有发现,赏金更是达到4200万元!

之所以能够发现孩子们的尸体,还是因为有人隐藏身份拨打了报警电话!

这个人是谁,也没有找到线索。

尸体被发现时,在一处坑里,上面用石块覆盖。确认他杀,其中四具尸体有明显枪伤,被怀疑是附近军,队,不小心用枪射杀。

不过被否认,也没有证据。

其中最让人感到无奈的,就是孩子们的遗体掩埋处,距离村庄只有500米!

2,1996年刁爱青案,也被称为中国黑色大丽花,详情过于残忍,审核不过。想了解的,搜中国十大凶案或十大悬案,图片很容易引起不适。

3,1988年至2002年,白银市连环杀人案!中国版开膛手杰克。凶手于2016年被抓捕!

总之,希望能够找到凶手,惩罚必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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