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離家,你怎麼看待呢?

鮑吻親


法律沒有要求離婚男女必須分開居住,離婚後同居一屋不屬於違法行為。男女在婚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房屋,房屋沒有判定只歸屬一方,另一方有權居住在此。離婚不離家,多數因為居住條件限制。有些夫妻,出於特殊目的辦理離婚登記,夫妻感情沒有破裂,實質仍為夫妻關係。我認識一對夫妻,男方為醫生,女方為教師。女方退休後受同事誘惑欺詐,為他人擔保,自己身背鉅債。夫妻為了逃避法院強制執行,辦理離婚登記,雙方居住在一起,平時出行與其他夫妻沒有兩樣。


429方寸世界


現在離婚不離家正常啊 !只不過離婚把許可註銷了, 法律也顧不了這些離婚必須離家。尤於受條件限制至使一些人無法離婚離家,條件好的淨身出戸的也有脫離"苦海"的。還有一些搭夥的都沒辦理許可不也一樣住在一起嗎? 我這樣想,既然都是為了孩子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在沒有原則的問題上雙方都應剋制一下,針尖對麥芒劍拔弩張的犯不上。退一步海闊天空。一晃兒40啦,一晃兒50啦,人生能有幾個一晃兒。


強哥69363307


離婚不離家,肯定是對彼此都有影響的。


既然已經離婚,從法律上來講,說明彼此之間已經沒有什麼關係了,理應是應該離婚就離家的,如果孩子剛好處在學習的關鍵時期,比如臨近畢業,特別是面臨孩子即將高考的特殊時期的情況下,可以暫緩離婚不離家,等孩子順利畢業過後再說明情況,相對來說也是合情合理、情理之中的事,畢竟這關係到孩子的一生,是容不得馬虎的。如果孩子已經長大或者對孩子的影響相對來說影響特別小或者沒什麼影響的情況下,如果不是什麼特別的原因,比如對方未能履行離婚的法律決定,比如財產分割沒有得到執行,以致於另一方不得已而為之,賴在這個家不走。


不然的話,離婚不離家就有點莫名其妙了,不僅影響彼此各自尋找新的幸福,也讓彼此每天都要尷尬面對,實在是沒什麼必要。


騎蝸牛賽跑得快


離婚不離家非常不好,對雙方組成新的家庭很不利,影響很大。離婚為何不離家呢?為了孩子好完全是藉口。離開了一樣可以為孩子好。你可以經常關心孩子,來探望孩子,給孩子生活費。不離家並不是真正為孩子好,而是本人不死心,不願離開,還想待在那個不屬於自己的家裡,尋找失去了的東西,尋找安慰。其實,婚已離了,失去的永遠不會再回來。還不如下決心離開,拋棄從前的傷痛,重新計劃新的開始,去找尋幸福的將來,這樣會更好。祝你好運。


夏豐日


本來離婚不離家,就像同居,倒也算了,但是又說有新家庭,這不是腦子有病嗎? 這種人不適合再婚,沒種! 凡事自己過的好的,必須果斷,要麼離婚走人,灑脫一點;如果捨不得,甚至還要同居,就算了吧,對於新家庭舊家庭,都是不公平的,除了煩惱別人煩惱自己,煩惱社會,一無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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