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網上瘋傳的用異煙肼毒殺流浪狗的事情,大家是怎麼看待的?

四驅奔馬


我自己養狗,但是我出門牽繩,收拾粑粑,文明養狗。而且我就怕狗去外面撿東西吃,從小就訓練它除了狗碗裡的東西,其他的都不可以吃,所以我不怕這些毒啊,藥啊。



流浪狗傷人,寵物狗擾民,本質上和狗沒關係,不就是人和人的矛盾嘛,太多人做不到文明養狗了,所以導致狗的問題越演越烈。很多人覺得流浪狗危險,不牽繩的狗危險,那就去毒吧,如果這是唯一一個能解決不文明養狗的辦法那就是做,現在毒狗殺狗的不就是很多人心裡的英雄嘛。如果這可以從根本解決問題,那我不支持不反對,我養好我自己的狗,管不了別人去做什麼…但是,希望你去買藥下毒的時候可以低調一點,自己知道就可以了,這不是什麼好值得炫耀的事情,特別是對自己家的孩子,你可以告訴他,狗有危險,遠離他,但你總不能告訴他,它們就應該去死吧,告訴他毒是你下的吧……不知道去下毒的人到底是什麼心理,但是也不會有人攔著,想做就做吧,就是希望你做了之後真的可以覺得自己是個“英雄”!

我是沒有翅膀的貓咪,歡迎大家評論與指教


沒有翅膀的貓咪


首先,我們來談談動機,為什麼這麼多人支持下藥?

有些愛狗人士說是心理變態,就是想虐待狗,難道心裡變態的人有這麼多嗎?

其實絕大多數人都是被那些不文明養狗者逼得,滿地的狗屎,遛狗不拴。特別是最近,多地發生小孩被咬的事件,再加上疫苗造假,估計支持投毒的那些人裡面,不少是父母了。要不是為了自家孩子,誰願意折騰這麼多事呢?

第二,除了下藥,有沒有其他解決方法?

文明養狗,喊了多少年了,沒見任何成效;反倒是一下藥,很多狗主就變乖了。

那麼和那些不文明狗主進行溝通,能解決問題嗎?

很難,要麼繼續我行我素,要麼就是拳腳相加。

請搜索新聞:

疑孫子被狗嚇到, 老太表示不滿反遭暴打;

重慶男子遛狗不拴,狗幾次撲向小孩56歲老人爺保護孫子反被打;

小區遛狗不拴繩引糾紛,勸說者遭狗主人一家三人毆打;

對不文明養狗者進行勸說,幾乎沒有什麼成效,反而有捱揍的風險。

不文明狗主,自己不遵守規定,別人勸說不聽,請問,怎麼辦?

正所謂,有因必有果,你不管狗,那就別人來管好了?

畢竟疫苗現在靠不住,人家也想活。

網上的愛狗人士與其天天咒罵投毒的人,不如規範自身,文明養狗,與小區裡的其他居民和諧相處,自然沒有人會去扔木糖醇。


傑說職場


您好:這個問題就讓沒顏值鏟屎官來闡述一下自己的觀點吧!如果滿意請記得點贊留言關注。有任何狗狗的問題都可以通過私信我得到解答。

作為一個養狗人,昨天無意中看到了這個事情。說實話非常氣憤,作為一個倡導文明養犬的養狗人,首先我承認一些不良犬主的飼養方式導致一些人對狗和狗主的仇視。不得不說是養狗人的悲哀,雖然說類似事件時有發生,我國也沒有對應的保護措施,但狗同樣屬於私人財產,任何人侵犯私人財產都屬於犯罪。而且說句實話,一條狗不管怎麼樣都是一條生命,也許它對你的生活造成了困擾,讓您怒向膽邊生,但您毒死的確實是一條生命, 狗狗是動物,做什麼可能都是本能,真正的錯誤在那些不良的犬主。您說對嗎?

但反過來說造成這種現象的根源還是在於不文明的飼養習慣,出門不給狗狗佩戴牽引,隨地大小便。 隨意吠叫,即使是一個養狗人我同樣不想出門踩狗屎更何況他人,所以廣大的養犬朋友先應該學會如何的管理狗狗,寵愛可以,但不要把寵愛變成縱容。應該讓狗狗學會如何在人類社會中生活。這樣未來就不會出現毒狗事件了。您說對嗎


沒顏值鏟屎官


“一個不想殺狗的化學教授不是一個好廚子。” ------ 魯迅(純屬虛構)

其實,異煙肼殺狗,殺的不是狗。

殺的是氣,保的是命。

是一種因一場“ym風波”引發的,對“極端的愛狗人士”的氣憤的最終爆發。

這種結果,不是一朝一夕產生的。

從很久以前的“高速別車”,到後來的“狗命比人命貴”。

從“狗主人讓人給死狗下跪”到“女主人讓司機給狗償命”。

這一系列相對極端的愛狗行為導致的“公憤”。終於因為一場“ym風波”而點燃。

以前,對於狂犬病致死百分百面前,還有ym作為屏障,因此,那時候,人們與狗之間的矛盾雖然存在,但是,因為上升不到性命之憂,所以,對狗命而言,還是得過且過的狀態。

不過,隨著這次的ym風波,這種以前認為安全的保障,則逐漸演變成了被咬有很大概率丟命的客觀聯想。導致的“不愛狗的人”人人自危。

所以,從這一刻開始,人們對於流浪狗和脫管狗的擔憂,再加上之前“愛狗人士”的種種惹人生氣的極端行為。終於變為了一種針對養狗人和流浪狗的“技術性的反抗”。

於是,異煙肼這個八百年都沒聽過的東西,從木糖醇和毒鼠藥等物品中得以脫穎而出。

生命是可貴的,誰也不願意用自己的生命,去賭博他人聲稱的“我的狗不咬人”“我的狗年年防疫”。的思想。

因為,沒有人賭得起。

我相信,任何一個人,也都不會做這個賭博。

而與之對立的,則是相當一部分“愛狗人士”的極端的,自私的做法。

一部分人,從以前開始,就把自己對狗的愛,對狗的放心,用所謂的正義和殺狗就是殘忍的概念,強加給別人。並且,做出很多極端的,不理智的行為。讓人壓抑,憤怒。

即便是“風波事件的”現在,這些人依然如此。

於是,人是要保命的,人是要反抗強加給自己意志的。人也是氣憤的。

所以,異煙肼就像救世主一樣的出現了。(還是僅僅理論上的)

因為,這種東西,在既除掉了流浪狗的威脅的同時,又從文字上被人說為人畜無害。

在既除掉流浪狗的同時,最重要的是順帶威脅了那些“放飛自由”的寵物狗的安全。

進而起到逼迫那部分不自覺的“愛狗人士”自覺的對自己的狗狗進行管理的目的。

深層的,還能出一口惡氣。

何樂不為?

正所謂,看起來,一舉三得。

可是,本人並不建議這樣做。

因為,

第一,既然我們痛恨愛“愛狗人士”的自私,痛恨他們的把自己的“愛”強加給別人。那麼,我們就不應該把自己的認為“異煙肼是安全”的這個信息強加給大眾。

第二,作為一個愛好中醫醫理的人。時刻擔心一點,那就是被異煙肼毒殺的狗流入餐飲領域。因為,對於中醫的藥性來說,就連煎,烘焙,沖服,時同一種藥的藥性都是不一樣的。那麼,就無法保證,這個被毒死的狗流入市場,不會和燉煮時候的調料發生什麼化學反應。

第三,即便燉煮時候沒有化學反應(理論上不可能,肯定會有化學反應)。那麼,也不能保證事後人類吃掉的這個狗肉就是絕對無害的吧。

這樣一來,萬一有什麼事,也算是間接的傷害了別人。當然,除非有真正的化學醫學專家站出來,拿出絕對的醫學證據。那麼,也無不可為之。否則,就和那些“愛狗人士”一樣自私了。

我想,流浪狗的處理,可以不可以這樣。

既然有那麼多的“愛狗人士”和“殺狗志士”。為什麼不能合作起來,在有關部門的指導和幫助下,找一條共通的道路?

比如,

首先,在給狗帶護嘴和牽繩上達成一個共性。

其次,共同給流浪狗進行抓捕和管理。集中抓捕,集中關起。然後,誰家看門想養,可以到這個地方認領。

同時,考慮費用問題,流浪狗自從抓捕關起日計算,六個月如果沒有人領養(名下有狗不得領養,領養必須辦理狗證打疫苗)。就集中投放到自然保護區。另其自生自滅。不像西方滅殺。而是讓自然裁決。

本來也從自然出生,就從自然毀滅。

幾次集中抓捕以後,野狗會越來越少,逐漸被領養的狗也都有狗證和疫苗。我相信安全係數會越來越高一些。

這樣,我預計會好一些。

回家的路上,一大一小,兩條毛狗,主人繫著繩子。狗嘴上是鐵做的罩子。

頓覺安全倍增。


被UFO改造過的生物


其實通過諸多回答我們就能看出,雙方的矛盾幾乎不可調和:

養狗人士與狗之間有很深的感情,對狗寵溺,自然對這種行為又氣又怕又恨。

非養狗人士不理解人狗之間的情感,只覺得獸性未除,主人不好好看管,就會影響大家的正常生活。

中立人士自然覺得兩方都有錯,狗主既然選擇飼養寵物,就應該負起社會責任,在公共場合看管好寵物;毒狗者行為過激,不尊重生命。


小編小時候養過狗,理解傍晚歸來狗子搖頭晃腦撲向你時的欣喜,也體會過壽終正寢離別時的傷感。於是十幾年未敢再養狗,現在在城市生活,體會的卻是在公園廣場橫衝直撞、四處亂吠的小犬,時不時踩到的狗屎。心情自然不會太好。

好在小編是個成年人,有該有的涵養和忍耐,狗不犯我,我自然不犯狗,畢竟作為一個成年人,沒必要和狗一般見識。

然而任何事情忍耐都有限度,我可以容忍狗屎,也有能力不被狗嚇到,但是如果這些犬類驚嚇到我的孩子,驚擾了我的父母,那麼對不起,忍無可忍,暴怒之下橫飛一腳踢壞了你們的毛孩子,也請你們理解!這是一個男人的責任,既然你們疏於管教,就不要怪別人替你們懲罰。

沒錯,說了這麼多,也不是說誰對誰錯,只是一個度的問題。人放縱過度尚且需要受到懲罰,何況是狗呢?歸根結底也不是狗的錯,而是養狗人的錯。


在發達國家,出門遛狗必須帶狗鏈,也必須帶鏟屎的工具。沒有狗牌,沒有牽引,四處亂跑的狗,被人看見會打電話叫來寵物收容機構,將狗逮走,如果一段時間內無人認領或領養,就會被執行安樂死。

所以談素質根本沒用,你指望那些人忽然良心發現,約束自己的寵物,那基本是不可能的,就像健身一樣,大多數人都堅持不了一個月。

那麼就該支持投毒者嗎?當然更不行,社會秩序只有通過法律去建設,任何私人組織和個人行為都存在隱患。為什麼美國法庭要審判超人?因為當一個人或組織能力過於強大,脫離了舒服和管控,那麼久會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人是社會動物,在社會中就該遵守社會規則。今天你看不慣狗,可以投毒殺狗,那明天你看不慣人,豈不是可以當街殺人?


因此,歸根結底還是秩序建設的問題。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在此過程中,我奉勸各位狗主,約束好自己的毛孩子,有的答主說“你可以提醒我這、提醒我那”,我不會去操那個心,你既然本身就沒有約束意識,又怎麼會聽得進去別人的提醒和建議?控制好度,否則最終受傷害的還是毛孩子;同樣要奉勸那些投毒者,這種畸形的報復措施並不可取,當你很近在這種仇恨和快感時,你的內心就已經受到了腐蝕。

讓我們用更多的呼籲去緩解這個不可調節的矛盾吧,希望立法儘快完善,希望機構儘快健全,希望狗主儘量約束自己的愛犬。


尹禾


為自己私慾而恣意毀傷他人財產,妄起殺心荼毒生靈,不僅是邪惡與暴戾,更是違法與犯罪。因為有狗傷人,所以所有的狗就都該死?以點帶面,以偏蓋全,自以為有理,卻是大錯特錯!此道若通,有人損傷你一隅,你豈不是可以滅他全部了麼?以錯止錯錯不止,以惡制惡惡不盡,這是飲鴆止渴之謀,蠢人好為之。

狗,在今時今日,已不是舊往看家護院過年吃肉的家畜了,已然進格為大多數養狗者不可或缺的家庭成員與家庭伴侶,成為人精神和情感的一部分,得之則喜,失之則悲。無論城市或鄉間皆如是。

人是群體居住互動互融的動物,不僅僅限於物質生活,更有精神與情感生活,而殘酷的生存現實與變幻的人際關係,將人際割裂開來,將人們逼入一個個精神“孤島”之中。鄉間鄰里尚且還殘存些交際,城市中對門而居多年卻毫無交際的,比比皆是。

鄉間空巢與留守者,城市中為生活竭力前行者,以及精神“孤島”上長夜孤獨寂寞冷的謀生者,他們都渴望精神世界的豐富與情感世界的慰籍。這是現在中國百姓的普遍性需求,狗兒在此時得寵正當時,除了它千百年進化得來的與人類共生相融的秉性之外,更緣於它的忠誠勇敢與不離不棄的不二特質。而這一點正是當前社會中的人所普遍缺少的與急需的東西,這也決定了狗兒存在的不可或缺與不可替代,同時決定了毒斃幾條狗兒是不可能中止養狗者再養的問題。如此,仇怨已結狗又養,舊恨未消新恨生。

當你決定去毒殺別人狗時,已邪惡附體成為惡人,若你行動完成暗自得意時,你們快感是建立在別人痛苦與損失之上的,是為惡行。惡人惡行,人人喊打人人可懲戒,至此,因狗結怨,狗事變成人事,互殺互傷不止,仇怨綿綿無絕期。

曾記得年少時親歷一舊事:

有一三口之家A,養有大狗,被其獨子視若珍寶;鄰居中有一戶屠夫B,三子一女大戶,喜吃狗肉。年關近時,B家人尋一理由將A家大狗杖斃烹食,事後將皮與一碗肉送去A家。A家獨子親見殺狗烹狗吃肉返皮,疼昏幾次,卻因自家勢單力孤,討不得公道。

十餘年後,又是年關近時,B家兒女齊聚一堂加第三代十餘口,半夜深睡時被土製炸藥包一發全轟上了西天,一個活口沒剩,房子都夷平了,遠隔幾十米的別家山牆都震裂崩塌了,據說炸藥是用了幾十斤,幸好房子是獨居大院與別家不連,否則會多死很多人。隔日A家獨子自首,禍因便是兒時殺狗。不久被執行死刑了。

一家盡滅一家破,只因一條狗,誰能想到這結局?又誰能論其中對與錯?!

在中國人的人際規則中,有兩點是至要:成人之美,不奪人所愛。

只要養狗之人能夠覺悟“成人之美”,養狗愛狗的同時不給他人帶來困擾與傷害;其它人覺悟“不奪人所愛”,發生糾紛後及時與狗主人勾通化解。彼此雙方都能換位思考,狗事將依舊是狗事,也絕生不出後患隱憂。

至於偏執妄念我行我素,只要自己得意,不管他人安否,這樣的人,無論養狗的還是不養狗的,都是在給自己挖坑埋自己,至於坑大坑小能埋幾個,就看他“作”的程度了。


靜靜地看爾裝逼


學習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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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天藍藍白


“無規矩不成方圓”,現實就是如此,有些事非要到人們自發想到極端的辦法來應對時,讓那些無視規則者有了“切膚之痛”時,那些“放肆行為”才會收斂。



1、筆者沒養過狗,我家孩子養了個“博美”,很多時候,看到小“博美”就感覺很開心,讓我體會到狗帶給人的快樂。倘若偶爾的沒栓繩,被下藥毒死了,我也會傷心難過。

前不久,深圳的李女士收留的13條流浪狗,一夜之間全部被人毒死。緣由還是因為她將狗收養在公共過道,噪聲衛生和安全威脅,侵犯了他人利益。

2、據瞭解,這個“異煙肼”是一種結核病人的藥物,它對人體沒什麼傷害,但是對狗卻有毒殺的效果。不知道這是種方法是怎麼被人發現的,並當成經驗被廣泛傳播。

之所以,這種民間“毒狗法”被廣泛傳播並被運用,應該是很多人都被狗打擾到了生活。寵物排便汙染環境,寵物叫聲破壞安靜,寵物細菌傳染風和咬人可能給人帶來安全風險,加上某些養狗人員的肆意妄為,這讓很多不愛狗的人如鯁在喉,必欲除之而後快。



3、方法並不可取,但很有效。當很多人都有了毒狗的藥物,養狗者應該會收斂許多。不然,某一天突然發現小狗已經死亡,傷心那就是自找的。

這件事的背後,【文軒閣】想說的是,各地《養狗條例》早就有,為什麼沒有效果,非要民眾想出這種極端方法來,這值得反思。大家說呢?

我是頭條【文軒閣】致力公平,習慣直言,歡迎關注!


文軒閣


呵呵,這事發展到這個地步,也是沒誰了。

逼得有化工知識的人產生這種想法,事情已經快要走到了一個死衚衕裡面去了,接下來沒有動作的話,還會持續發酵,並且成為一個“社會病根”。原因是這個“異煙肼”是一種結核病人的藥物,它對人體沒什麼傷害,但是對狗卻有毒殺的效果。但是這是一種敞開賣的藥物,根本沒有任何控制。



如果沒有人爆出來,那麼這個世界就會少了一種惡行。

但是既然爆出來了,那麼無論此事如何解決,就算“亡羊補牢,為時未晚”的把《城市養狗條例》堅決貫徹落實,但是可以斷定,“異煙肼”這個藥物名會進入很多人的腦子中,不但有“正義之士”,而且還會有“偷狗賊”,甚至還有那些不懂事的少年。


從今往後,異煙肼這個藥物,會為狗肉大餐立下汗馬功勞。

而且並不會因為《城市養狗管理條例》的嚴格執法而銷聲匿跡。而造成這一切,難道要怪那位“科普”者嗎?如果不是這麼多不自覺的“愛狗人士”讓狗造成如此多的事件,人家一個有知識的人會如此“正義”嗎?從這方面來看,“愛狗”就是害狗。

從現在起,愛狗人士看緊自己的寵物吧,要不然,都不知道哪一天“異煙肼”就會進入愛狗的嘴巴里面去。我想,這也是對寵物的一個負責任的態度吧。


老龔說勢,不違心說假話。

天下萬物,一物降一物。當城市養狗而疏於管理的時候,造成了很多根本不需要發生的悲劇。在這個時候,異煙肼的出現或許就是剋星。

當然,我希望這個剋星只是針對不負責任的寵物主,而不會成為偷狗賊的有利武器。當然,如果有偷狗賊把它當成工具,或許剋星就是警察與法律了,畢竟狗也是私有財產。


老龔說勢


每一條狗的死亡,都跟狗主人有關,可以說狗是死在愛狗者的手裡的,殺死狗的罪魁禍首就是狗主人,說到底,人與狗的衝突不是關鍵,根本的原因在於人和人衝突。

到目前看,狗的主要死亡原因的幾種情況,我們都可以找到狗主人的原因。

1、長沙金毛咬人被打死,這是狗主人領養後悔,二把狗拴在街頭,本來金毛是溫和的,但是這種遺棄,讓金毛的心情很不好,然後咬人,被打死。

2、撿到狗討價還價沒有達成一致,柯基被摔死,狗的原主人與新主人都是愛狗者的。

3、咬人的狗被打死,這已經成為共識,狗咬人,這個主人絕不是什麼好東西,尤其還有縱狗行兇的。

4、狗被毒死,兩個角度看,第一,你家的狗已經激起憤怒了,這一定是狗主人不好好管理自己的狗,比如嚇到孩子老人的,這就離死不遠了。第二,被毒死的狗,幾乎都是不拴繩的,這就讓那些討厭狗的人比較痛快,因為這裡有個邏輯是,毒物基本都在隱蔽處,狗要拴繩,找不到,狗要帶口罩吃不到。

異煙肼,巧克力具體啥情況,我不知曉,從法律上講,這兩種東西,並不是法律所禁止的毒物,與那種劇毒的東西不一樣,尤其對人無害,如果是不故意遺失的,被狗吃到死亡,那麼投毒的問題就不能認定,客觀上對於文明養狗就非常有好處。

所以,狗的問題,關鍵還是人的問題。文明養狗,人狗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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