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示影響招投標工作正常進行的情形

深圳公示影响招投标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形

8月7日,深圳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在其官網發佈了《關於對招投標活動中不良行為予以通報的通知》,旨在進一步維護招標投標交易秩序,規範招標投標不良行為的通報工作。

通知指出,深圳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在近年來招標投標深化改革制度的基礎上,依據《關於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改革若干規定》(深府【2015】73號文),對需通報的不良行為進行了梳理完善,現將梳理的《影響招投標工作正常進行的情形》進行公示。

影響招投標工作正常進行的情形

在招投標活動中,各方主體出現下列違法、違規、不規範或不文明等影響招投標工作正常進行的情形,將對各主體及經辦人予以曝光:

招標人/招標代理/投標人:

一、未及時取消無法如期進行的會議,造成會議室資源浪費的(開標、入圍、定標會提前半天取消,評標會在會議開始前一個工作日下午五點之前取消)

二、未按時出席會議,造成會議延誤超過30分鐘的;

三、不遵守會議紀律及相關管理規定,經勸阻,拒不改正的;

四、在評、定標過程中發表傾向性言論(採用集體議事法定標除外),影響評、定標工作,經勸阻,拒不改正的;

五、擅自攜帶、使用手機、U盤等移動電子設備進入評標區的;

六、在招投標活動中,言行不文明的;

七、不及時繳交交易服務費,經催收後,仍不繳交的;

八、在出現爭議時,主管部門出具明確意見後,仍拒不執行的;

九、不服從主管部門管理,不配合主管部門或其他行政監督部門監督檢查或調查取證的;

十、因招標人/代理操作失誤導致修改系統信息的情形:

1、資格預審、資格後審或投標報名審核結果提交有誤的;

2、招標人對投標文件不予受理結果提交有誤的;

3、項目已定標,需更改或補錄中標單位名稱的;

4、招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要求設置入圍參數、定標參數,定標委員信息提交有誤,定標委員個人投票結果提交有誤,且影響定標程序正常進行的;

5、評標系統中設置專家組別與實際抽取評標專家構成不符或抽取專家工程與實際評標工程不相符的;

6、評標中發現BDS數據有誤的;

7、評標過程中發現開標階段投標文件導入不完整的;

8、中標價錄入有誤的;

9、其他在招投標過程中操作失誤修改系統信息的;

十一、在招投標活動中,違反其他招投標相關規定的。

評標專家:

招投標活動中,違反《深圳市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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