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123802561
我觉得低速电动车应该这样管理比较科学
首先,低速电动车既然定义为老年人代步车,就应该从年龄上进行限制,比如可以设定60岁为分水岭,不够60岁年龄的不准上路。或者限制购买。实行实名登记管理。
其次,低速电动车应该从生产制造上进行规范,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的资质方可进行生产。对于违规过私自生产或改装的地下作坊进行严厉打击或取缔。
最后,所有低速电动车上路严格按照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执行。现实生活中经常看到,两轮,三轮,四轮的电动车随意跑到快车道,或者红绿灯路口随意变道,转弯,无视交通信号灯存在,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对于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低速电动车驾驶者要进行必要的惩罚。
以上是我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提出的个人观点和看法,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舞栋人生
电动车应该作为摩托车看待。因为现在的电动车不论是几个轮子的,都已经没有脚蹬子了,只有踏板,和摩托车没有差别。
所以驾驶电动车应该持有驾驶证。实行驾驶证管理,首先是普及交通法。现在很多电动车驾驶人根本不懂交通法,都是按照自行车的方式在骑电动车。所以普法是当务之急。
其次是便于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分清责任归属。现在每当汽车和电动车发生事故,即使电动车违法,汽车没有任何责任,汽车驾驶员也要承担责任。这严重助长了电动车和行人的不守法意识。
第三就是通过执法促进电动车依法行驶,规范驾驶。没有驾驶证的电动车驾驶人,一律禁止驾驶。无证驾驶的发生事故要负全责。这会督促驾驶人积极学交通法领驾照。促成交通法规普及。电动车逆行闯红灯的,属于明知故犯,发生事故一律全责。促使驾驶员遵章依法驾驶。
只有在处理事故中让无证驾驶、违法驾驶承担责任,才能遏制杜绝违法率。
天明遥遥山海关
人人都应该享有通行权,老年人驾驶的低速电动车当然也不例外,但是享有通行权不等于横行自由!只有规范了,懂法了,才能做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实行各行其道,所以考了适合于老年人驾驶的低速电瓶车也确实是需要的,但是如何学以及如何考,都是需要进一步斟酌,不可能和机动车的科目一科目二等完全相同,毕竟他们都以代步为主,个人建议,就科目一而言,最最起码的就是需要了解何为实线与虚线,在路口转弯与直行车辆会车时应该采取何种措施,包括转向灯的使用……,也可以像机动车一样实行违章拍照,采用扣分制,至于罚款金额就可以适当下浮,做到教育为主,罚款为辅,一旦分数扣满了,那就必须采取强制手段,不得再驾驶上路,违者必须扣车,总之,就是希望大家都能平平安安,为中国的道路畅通做出应有的贡献!
卫东1818
坏人变老的确是热门话题,但是不能因为人老了,就不遵从法律法规吧,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老人,不管他本身是好人还是坏人,只要守法就是好公民,上马路开车的确是需要驾照的,任何人应该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吧,只是到了一定年龄,的确不让老年人考驾照了,一刀切不太科学,这个还真需要调整一下的,请关注:容济点火器
人老,代表不能开车,老年代步车,虽然是方便老人,一般速度也比较低,都在10码以内,但是很多挂羊头卖狗肉的,超标车太多了,所以还是要统一管理的。
容济点火器
这里所说的四轮低速电动车应该指的是老年代步车。目前低速电动车的销售越来越旺,不论在农村还是城市的大街小巷,处处可以见到这种低速电动车的身影。而所有老年人购买喜欢购买这种车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这种低速电动车,无须驾照,方便驾驶。
从驾驶者的角度来看问题,肯定是不喜欢再去考什么驾照,毕竟开这种低速电动车的都是上了年岁的老人居多,特别是很多农村的老年驾驶人,连字都不认识,如何去考,如何去学习。
从管理的规范方面上看,老年代步车也确实因为驾驶人对交通法规存在着不熟悉,不了解,所以驾驶起来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多种原因的作用下,低速电动车让不让上路,该不该上路也成了现在大家争论的焦点。
随着低速电动车的驾驶者越来越多,所以针对地速电动车的管理也应该逐步完善起来,低速电动车要有相关驾驶证件,但考证的难度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学习能力,尽量以多培训,多讲解为主,让驾驶人学习和了解驾驶安全知识是目地,而不是单纯为了管理低速电动车而去收钱。
费用少一点,服务多一点,管理人性化一点,充分考虑百姓的出行需求,让低速电动车的驾驶者的这些老年人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才是最终的管理目的。
老年低速电动车该不该让上路?应不应该考驾驶证?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发表自己的看法。更多精彩,欢迎关注。
响水大米
低速电动车,定位,属性政府出台细则,购买保险,50元钱,参照山东办法,重点放到三线城市以下,一线,二线大城市堑仃,人多,车多,不利于低速电动车推扩,权力应该下放到,辖区派处所管理,上牌,送个本本,车辆,工信部,上目录,质量好,价格便宜,所有,矛盾迎刃而解
清浙相吊
乐呵呵的老玩童
如今的老年人,实际就是几十年默默为国家奉献的一代。那时候,只要工作需要他们就加班加点不计报酬、不计个人得失。现在他们老了,只想生活得好一些、舒坦一些、方便一些。而且他们虽然退休了,还要承担买菜接送孩子的重任,因此,老年代步车就是他们的必须工具,大家同是共和国的公民,上路权还是应该给的,只不过,可以在不影响法规法律的前提下,适当区别对待:限制年龄、进行简单的培训、缴纳保险、上专用牌照,不符合标准的车给予几年的过渡期,岂不是做了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春色依然3
如果有这种驾照,我赞成所有的低速电动车使用者都应该考取驾照。持照驾车。道理很简单,通过驾照考取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和驾驶技能的训练,掌握足够的驾驶技术,成为一个合格的驾驶人员,既保证了良好的交通秩序,又保证了驾驶人自己的人身安全,何乐而不为呢?
十月秋风寒
我是65岁的老年人,我现在驾的二轮摩托车,有驾照,按交规60岁后每年都要去检查身体,我每年都去检了,非常合格。
我赞成老年人可以开50迈以下速度的代步车上路。
交警也可以按照此规定跟他们进行培训拿驾照。
但前提是,老年人笫一必须要身体好,视力好。第二要懂交规。这二个方面交管部门一定要把关,身体差,又不懂交规如果上路那就叫太不负责任了,首先就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其次影响他人正常行车。
个人意见,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