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們總是小心翼翼地為人處世,生怕自己的哪句話惹了對方不高興。我們總是過分謙卑,把自己低到塵埃裡。
可是如果一個人不喜歡你,即使把自己放得再低,對方也不會感動。
我們努力去討好對方,對方喜不喜歡你,你是否真的願意這樣做,我們內心最清楚。有些事情,就算是努力了也無濟於事。
討好型人格讓我們離自己越來越遠,不清楚自己想要什麼,應該怎麼做。總是害怕被忽略,卻又常常被忽略。
《家有兒女》中有一臺詞是:“大人習慣了取悅了別人,便羞於拒絕。”的確,對方提出的要求總是竭盡全力去滿足,儘管不太情願也羞於開口;在幫助別人後得到一點誇讚又會有一種自豪感。總是不自己的取悅別人,當自己想要找別人幫忙時,卻唯唯諾諾不好意思開口,別人的舉手之勞也都牢牢記在心裡,想要下次回報別人十分。
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價值,越是退讓,越是摸不透對方的心,更隱藏了自己的光芒。
蔣方舟提到一個朋友曾經問她有沒有跟任何人產生過真實的關係?
最真實的關係,就是可以跟這個人去爭吵,可以把自己最不堪的一面去暴露給ta。
蔣方舟說,沒有。她做什麼事情之前,都會去想別人的反應,以及做這件事是否在迎合別人的一種期待。
為了討好別人,不知不覺間就變成了“討好型人格”。明明感覺得自己活得很累,卻找不到問題在哪,在一段感情中明明付出了很多,卻依舊抓不住對方的心。
其實,我們應該成為的,是自己內心想成為的那種人,而不是別人眼中期待的自己。我們常常為了迎合別人的想法而放棄自己的原則和底線,然後變成了別人喜歡的樣子。
真正能夠欣賞你的人,永遠是你驕傲的樣子,而不是你故作謙卑,甚至變成一個諂媚的人。
所以,人與人之間最舒服的關係,是不必討好,把自己最真實的一面展現給對方,即使自己有些笨拙,亦或是滿身帶著稜角,在喜歡的人面前,這就是你最美的樣子。
真正能夠懂你並且久處不厭的人,是那個獨立又自信的你,沒有摻雜太多複雜的情緒。
就像李碧華說的:“若他愛你,不必討好,若他不愛,更是不必”。
你要做的,不是取悅別人,而是取悅你自己。
別用別人的愛去定義自己的存在,讓別人舒服,但也別為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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