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牧野區維多利亞城小區失信被執行人王福花,進行曝光!

新鄉市牧野區維多利亞城小區失信被執行人王福花,進行曝光!

案情介紹:被執行人王福花因不當得利、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9月7日作出判決,判決王福花償還範乃樂860000元,逾期未履行。申請人範乃樂於2017年11月6日立案執行,輝縣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王福花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財產申報表、失信風險告知書、履行裁判文書告知書等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王福花長期規避執行,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如下

失信被執行人:王福花

性別:女,41歲,戶籍地新鄉市牧野區維多利亞城小區。

立案時間:2017年11月6日

身份證號碼:4108041977XXXX0024

執行法院:輝縣市人民法院

執行案號:(2017)豫0782執2996號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7)豫07民終2497民事判決書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給付申請人範乃樂借款860000元。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舉報電話:0373—6221929

輝縣市人民法院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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