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23張假身份證獲利20萬 女協警將其開發成「產業」

商河一女協警聯手他人,通過辦理假身份證來獲利,並將此開發成“產業”:4年內,共辦理23張假身份證。近日,商河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包括該女協警在內的4名倒賣身份者均獲刑。

办23张假身份证获利20万 女协警将其开发成“产业”

40歲男子張甲(化名)因銀行欠款未還,成為“老賴”,坐飛機、高鐵等均被禁止。2013年,張甲認識了商河縣公安局某派出所聯防隊員張乙(化名),辦理了名“李某某”的居民身份證,前後支付了5萬元。張甲使用該身份證在多家銀行辦卡,並註冊登記了公司且繳納了社保金,可謂“一路暢通”。2014年,兩人商議共同介紹他人買賣身份證件,謀取非法利益。

2016年,位某認識了張甲,通過張甲先後為6人購買身份證謀利。2013年至2016年,張甲共買賣身份證9張,獲利9萬元;位某共買賣6張,獲利4萬元。2017年9月,兩人先後歸案。

張乙如何能辦理出假證?原來,都有同一來源——女協警薛某。80後女子薛某,自2007年起在商河縣公安局某派出所戶籍室擔任協警,2008年至2016年11月期間,負責辦理居民身份證業務。其工作流程是:1.申領身份證人員到某某派出所戶籍室提交《居民戶口簿》等相關材料;2.登錄濟南市人口管理系統,錄入申領人員信息等。

2013年左右,薛某在登錄濟南市人口管理系統清理居民身份證信息時,發現有尚未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重戶口(同一人有兩個戶口,其中一個已經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且正常使用,另一個未辦理且多年未使用),便同張乙商議,由張乙聯繫人員並向薛某提供辦理人的年齡、性別和電子版照片,薛某則利用職務便利通過上述流程冒用他人重戶口的真實信息上傳辦理人的照片辦理虛假身份證。

4年時間,薛某辦理虛假身份證23張(包括“老賴”、逃犯),其中與張乙共同辦理13張,通過肖某(已追逃,未到案)等人辦理10張。薛某獲利20萬元,張乙獲利30萬元。2017年9月,兩人投案。

商河法院認為,薛某身為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與張乙共謀,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多次為他人違規辦理居民身份證,造成惡劣影響,其行為均已構成濫用職權罪。張甲、位某多次非法買賣居民身份證,其行為均已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公訴機關指控薛某、張乙犯濫用職權罪,張甲、位某犯買賣身份證件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近日,商河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薛某、張乙犯濫用職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三年零三個月,並處罰金。張甲、位某犯買賣身份證件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相關違法所得,被依法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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