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買房3月「用水」2172噸 2萬多的天價水費該由誰埋單?

在我們生活中,有時候會遇到水管漏水的情況,浪費大量的水資源和水費。室內的水管漏水還好說,一般都是自認倒黴,找人修水管再補上水費。但是如果室外的水管漏水呢?這浪費的水也要自己繳納水費嗎?

近日,河南鄭州的王麗就遇到這樣的糟心事。

3個多月前,王麗東拼西湊40萬首付款,購買了一套二手房。搬家入住3個月,水錶顯示用水2712噸,按照階梯水價收費,需要繳納21690.2元。自來水公司派員檢查,原來是室外水錶接近住宅處漏水,按規定,水管爆裂不歸他們負責,造成的天價水費需要用戶繳納。

女子買房3月“用水”2172噸 2萬多的天價水費該由誰埋單?

事發:自家自來水突然斷流

王麗購買的房子,位於河南省鄭州市隴海路與紫荊山南路交叉口向東400米路南,小區名叫大城小區。8月17日上午9點多鐘,她一手抱著剛滿月的孩子,一手提著水桶去鄰居家借水吃,“這種情況持續一個多星期了。”王麗稱,她是周口淮陽人,家境並不富裕,丈夫在北京打工。去年懷孕,和丈夫商議決定,在鄭州買套房子。首付款40萬,剩餘錢為銀行貸款。這筆首付款,20萬是夫妻倆積攢的,剩餘20萬元,18萬借親戚朋友,另有2萬元刷的信用卡。

5月8日,和原房主辦理完網籤手續,他將房子予以交割,“我們進行了簡單裝修,立即搬家入住。”

王麗說,8月8日,她發現熱水器一直不出水,詢問樓上樓下鄰居,均稱供水正常。起初,她以為是熱水器出了問題。叫來修理工檢修,熱水器沒問題,猜測是自來水供壓不足。隨後,自來水公司維修人員趕來檢查,原來是自來水錶附近的水管爆裂了。

抄表員告訴王麗,其家水錶顯示用水達2526噸,而上次5月8日抄表,顯示為354噸。也就是說,短短3個月時間,王麗家的用水量達到2172噸。抄表員說,按照階梯水價核算,她需要繳納21690.2元水費。

女子買房3月“用水”2172噸 2萬多的天價水費該由誰埋單?

疑惑:“天價”水費該由誰埋單?

“我買這套房子才幾十天,就需要繳兩萬多元水費?這些漏水從哪兒來?"王麗稱,自來水公司工作人員解釋說,按照相關規定,水錶以內歸用戶負責,水錶以外歸自來水公司負責。而出現漏水處,恰巧位於自來水錶內側,這樣說來,她不僅要承擔水費,還需要自行維修爆裂水管。對於此事,該小區物業公司的王先生說,大成小區的水、電、氣收費檢修,都是專業人士負責處理,物業沒有介入過此事,因此也不負責維修。

女子買房3月“用水”2172噸 2萬多的天價水費該由誰埋單?

獲知了多方信息,她對自己應該承擔“天價”水費,充滿了疑惑。據該房原房主及小區多位業主介紹,2004年,大成小區進行了自來水“一戶一表”改造,每戶居民繳納了1000多元。施工人員的資質審核、材料選取等方面工作,均由自來水公司牽頭全程總負責,業主沒有參與。“你們乾的活出了問題,咋讓我們業主埋單?”多位業主不解地說。

女子買房3月“用水”2172噸 2萬多的天價水費該由誰埋單?

採訪中,王麗家水錶抄表員受訪時說,該用戶家水錶走的多,屬於自來水管爆裂。按照規定,水錶以外側自來水公司管理,水錶內側住戶負責。目前的情況是,漏水處是水錶內側,需要王麗自行負責維修,並繳納水費;如果是水錶外側,我們立即派人維修。

鄭州市自來水公司相關人士表示,該用戶家出現的問題,他們此前也遇到過幾起。按照鄭州市供水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水錶內側出現爆裂漏水,的確應該由用戶負責,“不過站在用戶的角度考慮,她的疑惑也有道理。我們會派人再作調查,爭取妥善處理。”

針對此事,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分析稱,市民和自來水公司之間存在服務合同法律關係,市民繳費、公司供水,是雙方各自應盡的法律義務。合同存續期間,進行了一戶一表改造。如果市民僅負責繳費,選材、施工等均由自來水公司實施,那麼,天價水費應當由自來水公司承擔。水管爆裂,要麼選材料質量有問題,要麼是施工不合格等,作為自來水公司方,除非有證據證明市民存在故意或過失毀損所致,否則市民無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水管爆裂系第三方造成,可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無獨有偶,這樣的新聞此前還有一則。

鄭州女子在單人出租屋居住10個月被收2萬水費

7月14日,河南省鄭州市中州大道隴海快速路口附近潤城小區租戶王女士收到小區物業發來的水費催繳單,其中註明自2016年9月1日到2017年7月10日,水錶讀數共計為5210噸,自來水水費共計21240元。王女士說自己於2016年9月1日從房東手中租下房子時,水錶讀數只有570噸(有租房協議為證),“也就意味著,入住不到10個月用了4640噸水,平均下來每月464噸。”

王女士去查看水錶時,發現水錶讀數已清零重新計算了。王女士說,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向她解釋,7月中旬小區統一更換新水錶,王女士家用水量過多有可能是抽水馬桶出毛病了。

記者注意到王女士家一個多月僅用了25噸水。“之前的水錶是開發商裝的,今年7月自來水公司安排統一更換為智能水錶,住戶就能在網上繳費了,我們也省了代收水費的麻煩。”在上述小區物業服務大廳,樓管趙女士說此前水錶計費讀數如此,物業方面只能照此代收水費。抄表時曾挨家挨戶通知,但趙女士家可能當時沒人,目前水費只能由住戶承擔。

記者撥打鄭州市供水熱線諮詢,接線員解釋,採用“總分表模式”的小區,自來水公司只負責小區總表用水核算,小區每家每戶的分表在自來水公司沒有備案,由物業抄表、代收水費。如果用戶對水錶讀數有異議,可以向水錶校驗站提出申請。

據鄭州市自來水公司的最新消息,8月17日下午,自來水公司協助王女士對漏水處進行開挖,並找到漏點進行維修。17日晚9點,王女士已經用上了自來水。維修師傅分析,表後水管埋深較淺,又沒有硬化,小區車位緊張,一些居民在上面停車,漏水可能與上面長期停車重壓有關。漏水的產生水費會與王女士協商解決。

希望

遭遇“天價”水費困擾的王麗

能和另外一則新聞中的王女士一樣

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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