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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持自己身份证挂失自己的银行账户(含银行卡、存折和存单等),完全符合央行和各金融机构有关个人账户管理规定,金融机构无权拒绝,否则可以向银行上级投诉,也可以向当地银保监会分支机构投诉。但是,拒绝挂失并不代表拒绝办理,如果存折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是无法办理挂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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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见的是该存折账户已经销户。在日常生活中,有人会忘记钱已经取了,但脑子中始终认为没有取的定向思维,时间久了,一直认为钱还在。特别是一些卡折合一账户,用卡取了钱,存折往往没有及时打印更新,表面上看似有钱,实际上是没有了。还有就是存折长期余额低于500的,每个季度收取小额管理费3元,直到无钱。对长期无余额和无交易的活期账户,有的银行可能直接销户。自己销户和银行销户的存折,不能再次挂失。据此推测,题主所持应该是活期储蓄存折。
02
信用社存折不能异地挂失。众所周知,信用社属于地方性金融机构,各省政府是最高行政管理机构,一般实行市级总行制,其业务并未全国联网。因此,跨省就属于跨行,即使在本省异地,很多也不是同一家银行。所以,挂失不能跨行办理。
03
网点撤并,有可能无法挂失。由于信用社改制较迟,电算化大多起步于本世纪,十多年前的存折很有可能是当时手工时代产物。在手工时代,网点撤并时,客户留存档案遗失不是没有发生过。无法查询到客户原始档案信息,当然不能办理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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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冻结账户,也不能挂失。如果存款人有民事或刑事诉讼官司,被执法司法机关采取了账户冻结措施,任何人包括银行都不能解冻,并办理其他所有业务。这类账户,只有在冻结到期或执法司法机关解冻后,方可办理其他业务。
以上就是存折(银行个人账户)不能办理挂失的几种典型情况,有疑问者可以对号入座。当然,我宁愿相信这次拒办事件只是因为双方交流沟通不畅。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以刁难推诿方式拒绝客户的合理要求,其行为是可恨的!也必须得到惩罚。
龙门山财经
可能是信用社的服务章程不好,没有现成的补救方案,人人敷衍塞责,部门经理又胸无点墨,不会灵活应变,也没有担事儿的风范。
一般出这种事,银行(或信用社)和警方会互相推搪,谁也不立案,也不立凭据,谁也不想揽事。这种时候,当事人态度就要坚决了,一是坚持要立案,二是坚持要银行的凭据,不给就不走,不给就向他们的上级投诉去。公务员都是有层级的,如果上级也不管,总有更高级的官员必须要担责,否则整个国家无法运行了。
你要用录音、拍照、爆料等方式留存证据或是向四方求助,一定会有回应(说不定这事就轮到别人身上),而且也会给银行或警方造成一些压力。他们推不脱,就必须要管了。
其所非
存折丢失了,你拿着身份证去银行挂失就行,银行给你再开一长存折,和你丢失的一样😄以前我也丢失了一张存折,我是拿身份证,去银行银行地服务员又给我另开了一一张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