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財政部國庫司發佈1-7月收支數據。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同比增長10%, 觸目驚心的是稅收收入同比增長14%,非稅收入同比下降13.4%,而個稅收入增速卻是20.6%。9225億的個人所得稅是個什麼概念呢?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個稅收入7377億元, 2015年個稅收入8618億元, 2016年個稅收入10089億元, 2017年個稅收入11966億元。中國農業大學會計系副教授葛長銀分析,今年個稅有望保持20%以上的增長速度,預計全年個稅收入能達14395億元,不只是約為2014年全年個稅收入7377億元的兩倍,更說明我國個人所得稅在強勁增長。
眾所周知,今年全國兩會上有一個減稅降費的說法,還有一個增加個人所得稅扣稅額的議案或提案,然而,今年前七個月個稅仍然強勁增長,高達近萬億,增幅高達20%以上,也就是說國民個人所得稅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大幅度增加了,引起了國人的廣泛熱議。對於個稅收入的較快增長,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白景明認為,在國民經濟平穩增長和積極就業政策持續發力的支撐下,我國就業形勢保持穩中向好,城鎮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居民收入平穩增長,進而帶動了個人所得稅增長。社科院財政審計研究室主任汪德華表示,個稅增速較快的根本原因,是個稅制度中的“累進”程度較高,當個人收入出現增長時,邊際稅率下的納稅額也會增長。對於公眾而言,這樣的說辭根本沒有說服力,“不是已經減稅了嗎,個稅為什麼會漲?”而且漲得很猛!
關鍵是國民個人收入增長了嗎?從各地官方公佈的數據看,收入是增長了。有數據說,2018年第二季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上漲了8.7%,跟2014年第二季度相比也多了4000塊錢。即使個人收入是增長了,個稅收入增速(20.6%)也不能和收入增速(8.7%)匹配,對國民個體而言,多數人是隻見社保費增加了,而未見收入增加。而且,對於居民而言,我們不僅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還要繳納企業攤進商品中的增值稅、消費稅、城建稅和教育附加稅等稅費,僅個稅增幅就達到20%以上!如果把稅收看作羊毛,這羊毛是不是薅得有點太狠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向公眾徵求意見,到徵求意見截止日期(7月28日)時,修正案草案收到超過13萬條意見。這說明公眾是非常關注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的,也說明公眾對個人所得稅法是很有意見的,畢竟個人所得稅法事關國民的“柴米油鹽”。個稅收入增速高達20.6%,是國民不理解的也是看不慣的,國家憑什麼要這麼薅羊毛呢?國外需要援助,國內民眾也需要休養生息啊?在當前,國民經濟平穩快速發展,個稅應該增加沒有問題,但增速超國民經濟兩倍還多正常嗎?至少個稅增速不能高於國民經濟增速吧。
個稅增速過快,說明公民稅收負擔過重,從長期看不利於經濟發展,甚至會阻礙經濟的發展,還可能危及社會產生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眾所周知,中國的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計徵方法都存在諸多不合理的因素,一個家庭可能一邊繳納個人所得稅,一邊很貧窮。比如,一個家庭有人在銀行上班工資收入較高就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另一個人在企業可能是沒有收入還要繳納社保費的下崗職工,說個人就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說家庭也可能入不敷出,還需要提供社會救助。繳納這樣的個人所得稅合理嗎?其計稅辦法計徵方法科學嗎?
在這種語境下,個人所得稅只講增加扣除額未必能解決國民稅負過重的問題,至少是不全面的。在這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向公眾徵求意見中,對於本次個稅改革,學界普遍認為,在措施方面有兩大突破。一是首次引入四類專項附加扣除,分別是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二是首次對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徵收。這說明釦除範圍的增加,有利於個人所得稅科學計稅,科學計徵。這也說明降低個人所得稅勢在必行,個人所得稅必須科學計徵。
第一個大問題就是針對“老闆們”的收入要科學徵收個人所得稅。
現在個人所得稅之所以有淪為工薪稅的稅法,大半原因就是個人所得稅只徵收工薪階層的個人所得稅,而企業老闆們縱然是富豪,也多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因為他們往往只象徵性領一部分工資收入,因為企業就是他們自己家的,“吃喝拉撒睡”都可以在企業報銷。這種現象在中國並不少,所以才有富翁也不交稅的質疑。這是企業管理的問題,更是稅務部門對企業老闆缺少管理辦法的表現。為什麼外國老闆都愛積極納稅呢?是他們納稅意識強嗎?我看未必,而是因為國家稅法管理嚴格,讓他們不能逃稅也不敢逃稅。所以,嚴格的懲罰管理也是提高納稅人納稅遵從度的關鍵。
中國的稅法對遵從者較為嚴格,而對不遵從者則較為寬鬆,即使逃稅了偷稅了也不過是補交了事,頂多象徵性地罰幾個款。就像有報道說疫苗事件那樣,違法就是被罰幾十萬而言,而利潤是幾百萬幾千萬,違法成本低得可伶。這能提高法律遵從度嗎?那是不可能的。在我們的共識中,企業就是要掙錢的,如果賠錢早就關門大吉了,那賺錢了為什麼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呢?這要問企業更要問國家,為什麼企業長虧不到?正如民間所言,皮褲套棉褲必定有緣故,有的企業掙的就是截留稅收的錢。當然,這是少數現象。但是,富翁不納稅就是稅法的恥辱,就是稅務部門的恥辱,就是公民的恥辱。
作為政府部門支持企業是義不容辭的責任,但支持企業不是讓企業不納稅,同樣納稅也是企業義不容辭的責任。對企業,政府該支持時就要支持,該嚴格管理時必須嚴格管理。企業老闆為什麼不繳納個人所得稅?我們的稅務專管員就要分析原因,為企業老闆指出問題所在,想辦法不繳納個人所得稅也是違法行為。企業是個人的,但也是社會的,該盡的義務必須盡,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也是在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同時,也要嚴肅法紀,對故意規避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行為也要嚴懲,提高納稅遵從度也體現在嚴格依法執法方面。
第二大問題針對工薪階層要科學合理徵收個人所得稅。
現行個人所得稅徵收主要是針對個人收入,不顧及教育、醫療、住房等情況,更不以家庭為徵收單位。這是極為不合理的。一個貧困家庭也可能有一個有資格繳納個稅的工薪族,如果這樣的家庭也繳納個稅,個人所得稅豈不成了工資稅?那稅法豈不毫無人情味了?所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不只是要提高個人工薪收入扣除額,還要將事關民生各項支出扣除,讓國人有尊嚴地生活。
一是免徵額設置不易過高,現如今免徵額增加到月5000元或年60000元是合理的。因為中國是發展中國家,很多人都很貧窮,還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資格,換言之,繳納個人所得稅還是一種榮耀,也是身份的象徵。繳納個人所得稅不只是富翁的事,也是中等收入家庭或小康之家的事。個人所得稅免徵額設置不易過高也不能過低,過低有斂財或薅羊毛之嫌,過高就有照顧富人的嫌疑,所以,個人所得稅免徵額設置必須合理必須科學。
二是徵收個人所得稅應以家庭為單位,並增加扣除事項。延期增收個人所得稅是一個好思路。我以為徵收個人所得稅應以家庭和一年期限為單位,並扣除子女教育、本人繼續教育和培訓費用、大病或住院醫療費用、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一邊要交房貸一邊要交個人所得稅是不正常的(當然購買別墅應除外)。如果一年的收入扣除上面的各項費用還能人均六萬或月均五千元,就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應扣除的費用較高,可以跨年度扣除,兩年或三年合併徵收。總之,不能無視民生艱辛而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是借鑑國外經驗,科學掌握國民的收入情況,避免有人故意偷逃個人所得稅,不僅要做到無稅不徵收,也要做到應收盡收,確保稅收顆粒歸倉。現在的個人所得稅徵收現狀是:明星或老闆利用陰陽合同偷逃個人所得稅,公民收入也是多個賬戶,偷逃個人所得稅現象極為嚴重,可以說偷逃個人所得稅亂象紛呈,個人所得稅徵收存在嚴重的“跑冒滴漏”。就是在這情況下,個人所得稅還能增速20%以上,可見個人所得稅徵收存在的問題非常嚴重。我建議加大科技公關力度,科學掌握公民的收入情況,或建議公民只使用一個或兩個銀行賬戶存入工資及其他收入,以方便徵收個人所得稅查詢。這方面應該學學美國。
四是嚴懲嚴重偷逃包括個人所得稅在內的違法行為。中國人的納稅意識普遍不高,只要條件允許任何一個納稅人都有可能偷逃,所以,在法律上我們對嚴重偷逃稅款者必須嚴查嚴懲。過去讓偷逃稅款者補交了事不是一個好的法律規定。事實證明,修改稅法已經成為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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