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規範郵政快遞電動三輪車管理 統一「著裝」編號

巴中市規範郵政快遞電動三輪車管理 統一“著裝”編號

巴中市規範郵政快遞電動三輪車管理 統一“著裝”編號

□ 本報記者 石耀東

近日, 《巴中市郵政快遞電動三輪車規範管理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出臺。該《方案》適用於巴中市、縣(區)城區內的郵政、快遞企業專用於寄遞服務的電動三輪車管理。該《方案》的出臺,將進一步加強我市郵政快遞電動三輪車的規範管理,提升城市形象。

1 不符合標準的車輛要淘汰更換

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郵政、快遞企業用於配送使用的電動三輪車要一律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方案》規定,對符合《快遞電動三輪車技術要求》(YZ/T0136-2014)(以 下 簡 稱《技術要求》)的在用電動三輪車,需統一外觀標識、車身整潔並支 持 購 買 第 三 者 商 業 責 任險;對不屬於《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且不符合《技術要求》的在用電動三輪車,於 2019 年 3 月 31 前全 面 更 換 成 符 合 要 求 的 產品。凡 2018 年 9 月 1 日後購買的三輪車必須符合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產品信息,並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和購車發票、保險、身份證明到轄區交警大隊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

2 實行統一標識外觀編號管理

郵政、快遞企業用於配送使用的電動三輪車,應當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實行統一標識、統一外觀、統一編號管理。

《方 案》明 確 ,除 郵 政 公司、郵政速遞公司和順豐公司的電動三輪車可保留本企業的統一標識和外觀,其餘快遞電動三輪車車身上部分均為白 色、中 間 印 有 藍 底 白 字 體“快遞”字樣,下方噴塗企業監督電話和服務電話等。下半部分則保留各快遞品牌形象的代表色及標識,上下半部分中間施劃一條 5 釐米的紅線以示區別。編號規則採用文字、阿拉伯數字和符號相結合的方式,根據行政區域進行分類統一編號,格式為“巴郵-X-XXXX”,如 巴 郵 -1-0001。

編 號 規 則為: “巴”代表巴中, “郵”代表郵政行業,第一個阿拉伯數字代表我市不同的行政區(巴州區為“1”、平 昌 為“2”、通 江 為“3”、南江為“4”、恩陽為“5”、經開區為“6”), “-”為分隔符號,後面四位阿拉伯數字代表三輪車排列序號。

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駕駛三輪車的人員須持有駕駛證(D照)並已購買人身意外保險;作業活動時,統一穿著具有組織標識的服裝並佩戴工號牌或胸卡。

3 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5公里/時

民警提醒郵政快遞三輪車駕駛人,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通管理。一旦年度違法行為記錄次數超過 10 條的,要對車主採措相應措施,並責成企業組織強制培訓等。

對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郵政快遞電動三輪車,按一車一證原則配發《備案證》,對配發《備案證》的郵政快遞三輪車從事郵件、快件收寄和投遞業務的,允許其在城市區域內通行;郵政快遞三輪車通行,必須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服從現場交警指揮;在核定區域內通行的郵政快遞三輪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 25 公里/時;不得從事其他物資運輸;通行過程中若發生交通事故,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同時,民警發現有以下行為的,還將收回原《備案證》:企業申請備案材料弄虛作假;在備案證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塗改、租賃、買賣、轉讓、挪用《備案證》行為的;郵政快遞三輪車駕駛人未按規定著裝和佩戴工號牌的、車容不整潔,經相關部門教育後拒不改正的;郵政快遞三輪車用於郵件、快件運輸以外用途的,違規載人的;連續6 個月內有 3 次以上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企業被吊銷或註銷經營快遞業務許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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