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正当防卫?

江山一局棋


正当防卫这个有政法学院的朋友给我讲过,不过他水平怎么样我不清楚。

他说,别人打你,你跑,跑不利索,反抗,所谓的反抗是制止其行为。也就是说可以通过擒拿,过肩摔等一系列较为专业的可以制止对方行为且不会造成对方太大伤害的手段。并且在制止对方行为之后立即报警,做伤情检查,如果对方是普通的软组织挫伤,那你就是正当防卫并且还可以起诉他以获得赔偿。稍微严重一点那就是防卫过当,不过正常情况下也就是得不到对方的赔偿了,如果你是生生把别人打服的话,那就是互殴了。

他告诉我正当防卫首要条件就是要做出适当的反抗行为,特殊情况别论。不能别人拿根棍子走到你面前,你也直接抄起一根棍子和他互打。你可以在逃跑的途中捡起一根棍子打他。伤情方面就要看对方能对你造成的最大伤害在哪里 ,假如对方持刀,也就是说随随便便就能到达威胁生命的程度。这时,在他丧失行动能力之前,你“失手”砍死他 就没啥问题了,正当防卫。当他失去了行动能力之后你一刀结果了他,这就属于防卫过当,不过请一个好点的律师,从精神恐惧方面进行辩护,最多也就赔点丧葬费或者进去几个月,不过一般会有缓刑的。


益达一哥


所谓正当防卫就是指自己人身财产安全在受到别人侵害时,你对别人的加害行为做出反抗,迫使对方停止对自我人身财产安全的加害行为。从而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防卫过当是指,自我的反抗行为产生的暴力远远大于别人的侵害的暴力行为。反过来使侵害人造成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伤害,抑或是侵害人的行为已经停止,防卫人继续进行防卫行为从而造成侵害人产生较大的人身财产伤害就是防卫过当。举例说明一下:你遇到抢劫的,你为了保护自己和自己的金钱和对方进行的打斗行为就属于正当防卫,如果你们的打斗中,你去用特别激烈的手段造成对方有非常大的伤害,抑或你已经阻止了对方的抢劫行为后,继续相对方实施暴力行为就是防卫过当。

遇到突发情况时,首先我们先稳住行凶者不对受害者产生伤害行为。寻找机会报警。在行凶者有伤害行为时,想办法出手阻止其伤害行为,以制服其为目的,且不可不顾后果对行凶者做出严重的暴力行为使其造成重大伤害。简单来说,正到防卫就是以制服行凶者为目的,不让其对自己造成伤害。防卫过当就是在制服其的过程中,改变了对其伤害行为的阻止行为,变成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


說文論史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很好解释,不过对于突发情况,我认为该出手时就出手,不容许还考虑那么多。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前者是鼓励你进行必要的防卫,以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后者是防止你过度发挥,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当然,《刑法》第20条第3款也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在伤害真正降临的时候,也不需要考虑那么多,防卫是放在第一位的,而是否防卫过当我认为应该是放在第二位的。


猪脚传奇


因为如何判断正过当防卫问题,导致出现的一些“冤案”引起不少社会舆论

这是最典型的两个引起民愤的案例

1.被强奸判刑案:河南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女青年宋某在半夜下班回家时,单身一人,被醉酒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强行按住宋女士的嘴拖到小树林处欲实施强奸,被强奸时宋女士过度反抗,导致江某生殖器被折断,失血过多而身亡。公安机关认为,宋女士在明知道这种行为会对他人身体结构造成危险的情况下,还继续造成这种结果发生。经法院判决,宋女士构成过世致死罪,判缓刑3年,并赔偿江某家属累计8.8万余元。

2.辱母案:2016年4月。22岁男子于某,看到母亲被11人因讨债问题进行猥琐一个多小时后。不受理性控制,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4人,其中一人在自行骑车去医院路上因失血过多导致身亡。22岁于某被判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益。

3。2009年,在湖北省巴东县政府三名人员在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对服务员邓某主动骚扰挑衅。邓某用水果刀刺向两人,其中一人被刺刀咽喉,胸部。医院抢救无果,导致死亡。邓某及时拨打110,第二天警察以故意伤害罪对邓某采取强制措施。经过社会热议后,第二次判罚对邓某采取“有罪免处”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

《刑法-二十条》
第一款: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第二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服刑事责任,但是应该减轻或者免处罚。
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服刑事责任。

按照上述刑法规定对于被严重侵害自身安全的犯罪,导致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但是却与宋女士所判罚不符。这是最典型的两款案例,引起不少的社会舆论,甚至上了央视的新闻直播间,导致民众议论纷纷。

对于区分正过当防卫。我们被侵害时,应该维护我们的人身安全,不被不法分子所乘机。当然我们都希望自己处在法治社会,生活在一个安全的体系下。不会因为不公平对待导致自身权益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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