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到底是什麼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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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到底是什麼角色?

在公益界,探討捐贈人、受贈人(公益組織)的比較多,也有很多新成果。但受益人頗受冷淡,他們的感受、心路怎麼樣,如何理解、對待他們,也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受益人在公益慈善鏈中該是一個什麼樣的角色?

受益人是被幫助者,不是負債人。

2008汶川地震的時候,全國人民幫助災後重建。有一次,災區一位縣級領導和我說,要在每所被援助的學校中立一面感恩牆,讓災區的孩子們世代感恩。我有不同的想法,我說:“災區受災不是人們所願,全民救災是社會責任與溫暖。受災的人不欠誰的,救災的人更不是投資放債索取回報。為什麼要讓災區的孩子們揹負感情債呢。”

其實,公益慈善之所以成其為公益慈善,就是不貪圖回報,否則就違反了初衷和本質的。每一個捐贈人、受益人都要理解角色的內涵。

受益人到底是什麼角色?

受益人是愛心傳遞的載體,但不是道具。

有一年,參與策劃一部孤兒學校紀實片拍攝,孩子們一個個、一遍遍上臺哭訴慘痛的經歷。我實在於心不忍,就和導演說,他們在大家的幫助下,有了安定幸福的今天,我們為什麼讓他們回到過去重複痛苦呢,他們不是道具。

事實上,被幫助的孤兒們的今天,就是公益慈善的成果,就是愛心傳遞的載體,為他們提供過幫助的人們不要為了別的,而讓孩子們當道具、去煽情,這不是在傷口上撒鹽嗎?現在時而出現受益人不願意參加捐贈人的活動,這是值得深思的,捐贈人一定要對受益人平等對待、理解尊重。

受益人要以成長進步實現感恩,而不該無動於衷。

老話講,滴水之恩當以湧泉相報。受益人有感恩之心是正常的,捐贈人要求受益人感恩是不正常的。如何實現感恩?捐贈人的目的正常情況下,就是希望受益人好起來成長進步起來,共享社會發展繁榮。只有受益人好了成長進步了,目的才算達到。但如受益人受之泰然,不思進取,無動於衷,這就不對了,違反了基本的做事做人原則。

受益人到底是什麼角色?

受益人有向捐贈人反饋的必要,但不是義務。

經常有捐贈人要求查索十幾年、二十幾年前的受益人近況,也對受益人不回饋信息頗有怨言。這可能還要理性地看待——受益人為了感謝和尊重捐贈人,適時反饋現實狀況,是必要的,為捐贈人和公益組織提供素材,便於總結宣傳、擴大公益、示範社會,善莫大焉;但由於各種原因,有的受益人不想或不能繼續同捐贈人聯繫,也是允許的。捐助行為是單純的,

硬性要求受益人長期反饋、無盡感謝,就成了附加條件,受益人不該有這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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