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這裡」的中國人一直受到不公正待遇?

今天我推送普法文章是因為胃疼躺了一下午。胃疼是因為突然發了太大的火導致的。很多人覺得韓國的法律制度很發達很公正,但這幾年的經驗告訴我根本不那麼美麗。實際業務中,我們經常碰到中國人得到不公正的待遇。更讓人氣憤的是,竟然有律師的情況下有些地方還如此囂張!雖然律師出面解決了問題,但讓我憤怒的是一直以來中國人都是受到了如此不公正的待遇。到底是什麼地方的中國人受到了什麼樣的不公正待遇呢?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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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竟然不讓律師帶著翻譯

看守所:律師不能用自己的翻譯

我們有個客戶目前關押在首爾南部看守所。今天辦案律師為了接見客戶向看守所申請時,看守所竟然說不能帶著律所的翻譯人員一同會見。理由是外國人都有偵查機關指定的翻譯人員,必須要靠指定的翻譯人員交流才行。還說這是看守所的規定,外國人的律師們一直都是這麼做的。

權利:當事人有會見律師的權利

任何犯罪嫌疑人都有會見律師的權利,而且有權要求保障與律師的交流。但外國人由於語言上的障礙,會見律師時必須要靠翻譯人員。在會見的過程中要想保障會見內容不外洩,必須要排除第三方才行。但是看守所要求必須要由偵查機關指定的翻譯人員參與律師會見的主張

,完全無視了當事人秘密的會見律師的權利。

維權:強烈要求保障律師會見權

聽到看守所的無理取鬧,身為為中國人全心全意辦案的我們律所可不能坐視。於是我跟老闆表示,要強硬的向看守所保障中國人的律師會見權,讓他們必須要同意律師帶著自己的翻譯人員進行接見。經過幾個小時的溝通後,看守所終於同意律師帶著自己的翻譯,從而順利完成了會見。

韩国“这里”的中国人一直受到不公正待遇?

金律點評:

這是我們第一次接觸首爾南部看守所的案例。他們竟然如此囂張,意味著一直以來韓國律師們會見首爾南部看守所的中國人時,都是通過偵查機關指定的翻譯人員的陪同下進行的,換句話說,沒能完全享受律師會見權!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這簡直太無法無天了,偵查機關指定的翻譯人員竟然參與律師和當事人之間的會見?有偵查機關的耳目在旁邊,誰敢說出實話給律師呀!總之,首爾南部看守所一下午跟我們裝ACDE說就是不行。非要說鬧到矯正本部(看守所的上級機關)才繳械投降。要記住,律師的會見必須要在有自己翻譯人員的情況下會見,才能完整的保障律師的會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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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这里”的中国人一直受到不公正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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