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拆遷中,村委會應承擔什麼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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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拆遷中,村委會承擔什麼角色?

在農村房屋拆遷這項工作中,村委會有點冤大頭的意思,但村委會確實也擁有一定的權力!

一、拆遷決定由不得村委會,拆遷有關方案是由市縣人民政府報經國務院或者省政府來確定的,村委會只能執行。

二、但村委會是村民自治組織,可以根據村民會議的要求,村民代表會議的要求,以村民的名義與拆遷方談條件,談補償條件等等,只要打上村民的旗號,村委會的談判就是理所當然的了。這邊有個村被確定為城中村改造項目,需要整村搬遷,這個村委會的人就是以村民的名義提出要求,一是加大補償金額,當然是在法律的條條框框內。二是另外專門劃撥一塊地作為搬遷村民安置小區,村民們要求繼續住在一起。最後也就按照村民的要求達成了協議,所以村委會還是有一定作用的。

三、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宅基地所有權歸村集體,宅基地使用權和經營權歸房子主人。所以,房屋拆遷補償不僅僅屬於個人,還有一定比例是屬於村集體的。所以,村委會也就相應地有了補償,但村委會代表的是全體村民的利益,所獲得的補償也是屬於全體村民的。開支起來也要經過相關民主程序。

綜上所述,村委會在農村房屋拆遷中承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雖然有點冤大頭,執行上級的徵地決定,說服村民,解決一些矛盾,但也確實還是有一定的權限和利益在裡面。所以,村委會成員特別是一把手,負責人,需要有一定的素質,更要有服務群眾的本領和一顆公正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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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徵收拆遷的實踐中,我們會經常看到村委會的相關人員發徵收拆遷的公告、和被徵收人協商,甚至有村委會的人直接和被徵收人籤補償協議等等情況。當然,也因此引發了很多糾紛。很多時候到要拿補償的時候,被徵收人才會發現和村委會籤的協議無效,或者根本找不到承擔補償責任的主體,被徵收人會因此遭受巨大的損失。面對這樣的情形,很多人就很疑惑了:在徵收拆遷中,村委會到底是什麼樣的角色呢?


什麼是村委會?

首先,我們得明確村委會的概念,即:村委會只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主要的服務對象為本村村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行政組織。

這在法律中的規定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


徵地拆遷是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力的結果,而村委會只是基層自治組織,不是行政機關,所以 村委會並沒有直接參與到徵地拆遷中的權利。


村委會是否有權發佈土地徵收公告和安置補償方案?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徵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由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將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的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從該條例我們可以知道:徵收土地方案的制定、批准、和公告都必須由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也就是說,徵收土地的方案和公告上面必須是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的公章和簽字,而不能是村委會的公章或者是村委會的相關人員的簽字。

但在實踐中,確實有很多的徵收補償方案或者其他文件上只蓋了村委會的公章。此時,被徵收人一定要注意識別,蓋的村委會的公章和簽字的徵收拆遷方案是不合法的,被徵收人是可以拒絕簽字,拒絕被徵收的。


村委會是否有權與被徵收人簽署徵收補償協議?

在徵地拆遷中,最忙碌的並不是拆遷辦的工作人員,而是村委會的村幹部(村長、書記、婦女主任等)到各家各戶勸本村村民簽字,有的甚至採取各種威逼利誘手段直接和被徵收人籤補償協議。此時,村委會真的有這樣的權利嗎?這樣籤的補償協議有效嗎?

如上所述,代表拆遷方的主體,必須是縣級以上政府。但在實際操作中,負責具體拆遷補償事宜的,往往是“XX拆遷辦公室、XX拆遷指揮部”等的機構在執行。而這些機構,必須是由縣級以上政府設立、或者是獲得縣級以上政府書面授權的。對於獲得縣級以上政府書面授權的,其應具有授權文件。所以,像村委會、街道辦事處、村幹部等,是不具有簽約資格的。

所以,在明律師提醒大家,在籤補償協議的時候,如果遇到的是“XX拆遷辦公室,指揮部”等的人員,可要求他們出具授權書,在確定了合理的補償數額的前提下,方可進行簽約。如若對方不出具授權書,則可以拒絕簽字。而如果只是村委會、街道辦,村幹部等這些人員,被徵收人可直接拒絕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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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農村房屋拆遷中,村委會應承擔什麼角色?

你好,我是衛龍很高興回答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隨著城鄉建設,城鎮化發展,農村房屋拆遷比較多。同時隨著法制的健全,拆遷逐漸越來越文明瞭,但是往往因為利益問題,農民和拆遷者之間的矛盾比較多,這些都要村委會來從中調解。所以衛龍感到在農村房屋拆遷中,村委會是處在一個比較尷尬的角色之中。



故土難離,房屋拆遷牽扯農民的自身利益,一些農民難免會因為這樣那樣的問題不願意按時搬離。村委會要對上負責,要動員農民按時搬遷,又要對下負責,儘量給農民爭取應得的合法利益。如果村委會成員中有人的家也在拆遷範圍內的話,儘管自己的要求沒有達到,還要起模範帶頭作用先搬離,甚至還要動員親戚朋友先行搬遷,所以許多時候感到很難處。



常常要沒黑沒明,東家進西家出,苦口婆心勸說農民按時搬遷,磨破了嘴皮子,結果任務沒完成,上級領導要批評;群眾的要求沒有得到滿足,說不定還要捱罵受氣,這些都只能由村委會成員自己來承受。因為村委會是沒有任何決定權的執行者,只能按照上級的要求,去說服和動員農民按時完成任務的份。

以上是衛龍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歡迎批評指正。


衛農老頭


農村房屋拆遷中,村委會應承擔什麼角色?

趕到農村房屋拆遷,村委會的身份角色有點尷尬。既要服從領導安排,積極發動群眾按時按點完成拆遷計劃,還要不斷給村民苦口婆心做工作,安撫村民躁動的心。

農村拆遷不是小動靜,如今拆遷也越來越趨於文明執法、文明拆遷。但並不是所有村民都希望拆遷,不經村民同意是不能隨便強制拆遷的。因此,這個做拆遷工作的重擔就交到村委會人員當中,有時還會發動親戚勸拆。

村委會人員,既要考慮自身利益,也要服從安排,心中有想法也只能忍住。這時他們就是村官,每天走訪,彙報工作,反應村民意願,同時也會想法爭取村集體最高權益,畢竟生活在一個村裡,幾輩子的鄰居。

村委會不但要積極發動群眾,做群眾思想工作。在拆遷工作中,更要首當其衝,做好表率作用。說白了,村兩委人員家的房屋先拆,起到榜樣作用。

總之,農村房屋拆遷中,村委會人員的角色很尷尬,既要服從上級安排的拆遷工作,還要將村民反應的意願上報給上級領導。既想像平常村民一樣表達內心訴求,還要首當其衝做好榜樣作用,感覺挺不容易的。

以上是我的觀點,你有何不同意見,請關注後留言。歡迎關注、歡迎留言評論,歡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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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拆遷中,村委會應承擔什麼角色?

村委會屬於村黨支部領導班子成員,在農村房屋拆遷中,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村委會主要是負責村裡的日常事務,要積極配合村黨支部,落實好各項工作目標(其中就包括農村房屋拆遷)。

2.農村有句老話叫“村看村,戶看戶,群眾看黨員,黨員看幹部”。所以,在農村房屋拆遷中,一定要起到模範帶頭作用,自己家有份的自己先動手拆,自己親屬有份的要及時做動員配合工作,剩下的群眾要挨家挨戶的做思想工作,講道理,查漏補缺!

3.在農村房屋拆遷中,還要做好安全工作,一個是財產安全,一個是人民群眾安全,防止事故的發生,一但發現苗頭,村委會要及時妥善的解決問題。

村委會要時刻以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時刻接受群眾的監督,一心為群眾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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