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採訪工作問答

哪些人員享有新聞採訪權?

新聞單位中持有“新聞記者證”的採編人員。

新聞單位自己核發的“工作證”、“採訪證”等證件能否開展新聞採訪活動?

不可以。因為我們國家規定:新聞記者證是新聞記者職務身份的有效證明,是境內新聞記者從事新聞採編活動的唯一合法證件。

記者採訪要不要向採訪對象出示“新聞記者證”?

必須出示本人的“新聞記者證”,否則可以拒絕其採訪。如果發現有疑點可以登錄“中國記者網”或者掃描記者證上的“二維碼”進行驗證。

是不是隻要有記者證什麼事情都可以採訪?

不是。因為我們國家規定:新聞單位必須對新聞線索集中統一管理,在本單位的業務範圍內安排採訪。禁止跨行業、跨領域採訪,禁止新聞記者未經本單位同意,私自開展批評性報道。

如何甄別是否屬於私自開展批評性報道?

在查驗記者本人新聞記者證的同時,請其出示新聞單位出具的本次採訪信函。

記者在採訪活動中提出訂閱報紙、刊發廣告、提供贊助費等其它與採訪無關的要求怎麼辦?

應當拒絕。因為我們國家規定:新聞記者不得從事與記者職務有關的有償服務、中介活動或者兼職、取酬,不得借新聞採訪工作從事廣告、發行、贊助等經營活動。

記者借採訪為由牟取不當得利或者借輿論監督進行敲詐勒索怎麼辦?

這屬於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首先做好取證工作,證據包括錄音、視頻、證人證言等證據;其次向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舉報,敲詐勒索數額較大,涉嫌違法犯罪的,儘快向公安機關報案。

記者採寫的報道沒有在本媒體上刊發,而是在其個人微博或者其他網站等載體上刊發怎麼辦?

記者的行為屬於違規,可向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舉報。因為我們國家規定:新聞從業人員不得違反保密協議的約定,向其他境內外媒體、網站提供職務行為信息,還不得通過博客、微博、微信公眾號或個人賬號等任何渠道,以及論壇、講座等任何場所,透露、發佈職務行為信息。

遇到自稱是某網站或者自媒體的人員提出採訪要求時怎麼辦?

如果是新聞單位開辦的,經網信行政部門批准享有采訪資質的新聞網站人員,請其出示開辦單位的新聞記者證,如果沒有記者證,可以拒絕採訪。除此之外,任何網站或個人都不享有采訪權,可以拒絕其採訪要求。如果涉嫌其他違規行為,可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舉報,如果有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可儘快向公安機關報案。

報紙上刊發的報道,如果認為虛假或者失實怎麼辦?

可向報社要求更正或者答辯,如果認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如果有損害公共利益的情形,可向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舉報。

來源:陝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新聞報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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