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n219593145
雖然說時間長了點,但是總歸是醫院的錯。
兩個孩子有了不同的命運和生活圈子,在兩個孩子眼中,他們本有的生活環境發生了改變,肯定心裡是不甘的,精神損失肯定要賠付。
不管兩個孩子在各自的家庭生活的如何,那是他們的認知,但是他們肯定都想回到自己的親身父母身邊,所以,雖然發現晚了40年,醫院還是要給他們彼此一個說法,讓他們心理能平衡一些,不能說訴訟期了,醫院就利用訴訟期推卸自己的責任。,這一點肯定讓當事人無法接受!
微若瑜抒情感
近日,根據遼瀋晚報爆料,家住瀋陽的宋女士狀告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原鐵路總院)要求醫院承擔四十年前產科造成的串子錯誤,賠償其各項補償200萬元。原因竟然是在40年前,由於醫院的失誤,將宋女士的孩子和另一個嬰兒弄混了,而宋女士渾然不知,生生把別人家的孩子撫養了40年。
事情的起因還要追溯到一年前,宋女士的兒子賈宏接到了一個奇怪的電話,說他並不是宋女士親生,他的親生父親姓甄,親生母親信譚。最開始賈宏以為這是個騙子。直到回到瀋陽,他們和那個打電話的神秘人見了面,確認了自己的出生信息和對方出示的完全吻合,這才讓賈宏開始懷疑自己的身世。當做完親子鑑定之後,賈宏才相信自己竟然真的不是宋女士親生。
(新聞配圖)
宋女士得知這件事之後也十分震驚,自己40年前十月懷胎,在原來的鐵路總院生下孩子,她和丈夫含辛茹苦撫養了孩子40年,如今告訴她賈宏並不是親生,這簡直就是晴天霹靂。
原來,40年前,宋女士和譚女士同一天腳前腳後在鐵路總院(如今的醫大四院)生產,都生下了男孩。結果不成想醫院的失誤讓兩對夫妻將孩子抱錯了。譚女士在這40年終所受的委屈一點都不比宋女士少。因為孩子10歲時驗血型,一家人發現,自己撫養髮孩子根本就不是親生,譚女士還蒙冤,扣上了不忠的帽子。
(網絡配圖)
最後兩家人終於找到了自己的親生孩子,但是宋女士還是起訴了醫大四院。要求院方承擔串子錯誤,賠償撫養費、精神損失費200萬元。但是醫院方面認為,這件事已經超過了訴訟期限法律保護的20年,而且證據不足,因此拒絕支付。
瞭解整件事之後,我覺得有時候活在這世界上,真是造化弄人。悉心撫養,投入感情撫養了40年的孩子,最後告訴你不是親生的,這種打擊我相信所有的父母都難以接受。
(新聞配圖)
但是這個案件確實也有爭議,畢竟超過法律保護期限是不爭的事實。這40年中,醫院原來經手這件事的醫生和護士恐怕早已無從查找。因此,想要追究責任,確實有難度。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我們作為局外人來看這兩家人之間的糾葛,實在也是有點不知如何是好。但是,兩家人因為這件事,各自找回自己的親生孩子,還因此結緣,或許也算是壞事中的好事吧。
最後希望醫院能夠給兩家人一個滿意的解決方法吧。
以上是我的答案,歡迎評論!
瀋陽網
判賠!追責!給後入警示!犯下的錯終究是要還的!讓兩個孩子改變了命運!兩個家庭遭受失望的寄託!疼養了幾十年的孩子和自己沒有血緣關係!讓兩個無辜的家庭痛失對自己親生骨肉養育之樂!自己辛苦打下的家業讓無血緣關係的人繼承!這錯誤無法彌補!金錢無法衡量!萬一再牽扯出一個狸貓換太子的事件呢!哪個年代!一方城裡人!另一方農民人!差距大啊!對兩個孩子命運不公啊!別說父母提出賠償!就是哪兩個孩子都有理由提出賠償。
朱夢雲4
濟世論事
醫院已過時為藉口,這是不對的。應該以父母知道孩子什麼時候抱錯到現在為止的時間來推算是否超過時效。
知行合一72767786
1千萬都不多,父母錯了孩子的成長期是多麼的遺憾
胡咧咧8
一點都不過分,賠2000萬都不過分。這事要是沒查清楚,讓人家以為被戴帽子了,就害了人家了。
兩年不規範
索賠1000萬都是合理的,因為他們的心理和物資受到的傷害和損失太大了,不知道親生的孩子在哪裡?怎麼樣了,相當的遺憾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