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響起,風水先生周曉軍知道生意又來了。
他在山西陽泉一帶頗有名氣,自稱乾隆朝時,周家便以此為業,至今兩百餘年,“我是第九代傳人,我兒子是第十代傳人”。他們更習慣稱自己“陰陽先生”。
來電者與周曉軍相熟,在陽泉市平定縣經營冰棺生意。他收到消息,平定某醫院一位年輕女性即將去世。老熟人希望周曉軍幫忙留意,“找一個合適的男的,(給女子)配婚”。
不是通俗意義上的配對結婚,而是配冥婚,也稱為配陰婚、娶鬼媳婦。這項被視為封建迷信的民俗,至今殘存於陝西、山西、山東、河南、河北一帶。
冥婚同樣講究門當戶對
“(配冥婚是)很正常的事,這裡的人都會做。”周曉軍坐在沙發上,平靜地敘述。
女子生來就被視為“別人家的人”,一旦未婚而故,不能葬在孃家,只許草率地起個墳頭,埋在田埂間。早逝的未婚男子亦然,進不了祖墳,徘徊在香火之外,被鄰里喚作“孤墳”。而祖傳有言,孤魂野鬼會興風作怪,唯有成雙成對,方能以安家宅。
為讓男女有一個“完整的家”,婚姻制度由人間沿襲至冥國,作為長輩的父母,自認為有義務替子女尋屍、配對、完婚,讓一雙男女進入男方祖墳,入土為安。
類似陰陽之事,陰陽先生周曉軍常年遊走其間。“主要給人採墳,去世的人住的,叫陰宅,我們住的這種,叫陽宅。”基於上風上水鍛造靈秀寶地的風俗,“宅子什麼方向,開什麼門,我都得拿著羅盤去判斷”。
他的主業是為逝者挑選吉日吉時、風水寶地。閒暇之時,也充當“鬼媒人”,為有需求的男女雙方牽線搭橋,配對完婚。從業以來,周曉軍經手的冥婚已有數十起,“每年都有,至少一兩起”。
周曉軍家雜物櫃供奉著“家堂神”,他說,供神方能保平安。
比照陽間,冥婚同樣講究門當戶對、年齡合適,但完婚與否的關鍵,在於男方家庭支付彩禮的高低。在山西洪洞縣,一具女屍賣到十八萬,當地人並不為之驚訝。由此而來的販屍、盜屍產業鏈,在當地一度猖獗。
外界眼中匪夷所思之事,周曉軍已習以為常。風水陰陽之事於他,與萬千行業一樣,做久了,機械般重複。他甚至記不起男女雙方的年齡、姓氏、去世原因,往往以祖籍地——“平定縣那個”“巨城鎮那個”——來指稱一宗生意、一個死者。
也有少數例外,周曉軍印象深刻,“陽泉這邊的,有個男的,當時已八十多歲,他活著的時候,便買好了女性屍骨,委託我在他去世後,替倆人完婚合葬。”
老人一生未婚,預感時日不多,提前為自己準備了後事。女方與他同齡,曾一起唸書,三十多歲時意外去世,生前同樣未婚。
“他親自把這女的屍骨弄過來,放在祖墳邊,大概又過了五六年,男方八十五六歲時死掉,雙方合葬。”這場他操辦過的年齡最大的冥婚,周曉軍輕描淡寫。
上海大學中文系教授黃景春實地調研時發現,陽泉冥婚年齡最小的僅十來歲,最大的女性71歲,男性92歲。而更多的需求,仍集中在青年一代。
上世紀八十年代,周曉軍的小舅子因車禍去世,家人曾為他操辦冥婚。二十來歲的小舅子生前未婚,家人一直惦記,尋思為他配個好對象。門當戶對的上好女屍難找,一年過去,沒有音訊,再過一年,仍無下落。直到二十多年後,一位二十出頭的女孩因病過世,兩家人才定了親。
女孩死在了母親家,這有違風俗。“我們祖傳就是,女的不可以死在孃家,死在孃家了,不能從大門走,她不是這家的人。”她隸屬於未來婆家,是“潑出去的水”。死後,孃家族譜亦無她容身之地,必須“嫁”出去,生嫁或死嫁,總歸得討個歸宿。
完婚當天,為避走大門,女孩家外院搭起一架長梯,周曉軍與六七個男方家人,從院內接力遞屍,女孩屍體越過房梁,順梯而下,爾後平放在屋外的棺材裡,由等候多時的男方家人抬回祖墳,與周曉軍小舅子的白骨完婚。
禮畢,方才了卻一樁大事。雙方懸著的心,終於放下。“這才圓滿”,周曉軍說。在他和周圍人看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輩輩相傳的祖訓不因過世而中斷,冥婚,是水到渠成之事,是“人生的正常安排”,安排若被打亂,負責操辦女兒婚事的長輩會為自己的失責長久被焦慮籠罩,憂慮孤魂對世代的影響。
沒有人說得清不配冥婚會有何後果,但出於對鬼神亡靈的敬畏與恐懼,他們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能力範圍內,盡力為子女配婚成家。
冥婚彩禮均價已在十二三萬元
“你們那兒的(未婚而亡)小孩,都沒完婚啊?”山西洪洞縣,年近六十的馬超眉心擰成一團,臉上掛滿疑惑反問道。
年過半百的人生經歷讓他篤信,冥婚普遍,舉國皆是,“這是必須的啊”。得到否定的答案後,馬超搖了搖頭,難以置信,繼續追問,“那以後不會完婚?”說罷,暗自思忖,“是不是(小孩)沒有父母?沒人來管(冥婚)啊?”他嘗試為自己經驗之外的事實,找一個恰當的理由。
2016年山西運城,冥婚儀式上放起了鞭炮。攝影 / 陳衛(視覺中國)
與周曉軍一樣,馬超見慣了冥婚。馬超很小時,年僅十七八歲的小姨病逝,被配給了一位同樣未婚去世的男士。不大的“婚房”內,雙人床上鋪著紅色被褥,小姨與男士的照片,端放在床中央,“跟活著(舉辦婚禮)差不多”。
成年後,除了圍觀、聽說別人家的“喜事”,馬超妻子李雲梅也曾親自為別人牽線。但囿於各種條件,雙方沒有談攏。
冥婚中最看重的條件是“錢”,即處於婚禮主導地位的男方,願意給予女方家庭,購買女屍的“彩禮”價格。價格評定標準隨女方年齡、學歷、樣貌、家庭狀況、屍體完整程度、新鮮程度等不同而有所差異,病亡的女屍價格高於車禍中身體受損嚴重的女屍。此外,還講究“鮮屍”與“乾屍”的區別,才去世的新鮮屍體價格,遠高於封存多年的乾屍白骨。
十年前,洪洞縣的張磊,曾為兩位去世男女說媒,經過議價、抬價、幾家爭搶,女屍價格最後定為61000元。“那時候,六萬多可以在村裡修幾間平房了”,同村人議論。
那位22歲的小夥,外出內蒙古做電焊工,在大雨中觸電而亡,獲賠23萬元。家人從未停下為他尋妻的腳步,同村、鄰村,凡與他家沾親帶故的好友,也都幫忙留意。直至三年後,張磊表妹的朋友意外去世,將同樣的囑託交付張磊。
女孩21歲,正上大學,郊遊時車翻人亡。女孩的死訊一經傳出,有配婚傾向的男方家庭紛紛託人來提親。“包括我在內,當時有六家去談”,張磊回憶。
這是一場沒有硝煙的爭奪戰。面對優質女屍,你爭我奪,幾方使出渾身解數,但獲勝者除了贏在合適的年齡、不錯的樣貌,殺手鐧還是能給出的價格,“那時候就沒有人出六萬,冥婚的均價一般是三萬,最多四萬”。
女方當時不缺買家。“他們就抬價,本來要八萬。”張磊說,女方對六個家庭做了實地調研,“人家就跑到村裡去問了,(男方)出了事,賠了多少錢,看你能不能出得起這麼多錢”。
六萬,擊潰了其他五個平常家庭,獨留張磊一方。經他牽線,兩家見面協商,定了孩子的完婚日。
眼看“喜事”將近,女方舅舅臨時要求“加五千”,為外甥女買一身新衣服。男方本已出錢操辦了彩禮、棺材、衣服。張磊怒了,但他明白,買新衣只是藉口,抬價才是目的。
張磊看不過,大庭廣眾下,與女方舅舅發生爭吵。一來二去,價格定在了61000元。至於喪服,按規矩,仍由男方準備。同一年,張磊兒子娶親,紛繁複雜的彩禮加一塊,46000元。“那會兒,如果不是正兒八經出了事,別人給賠這麼多錢,(正常人家)是出不起(六萬一)的。”張磊說。
而山西能給出天價“彩禮”的家庭,不在少數。他們並不富裕,年輕的孩子被旺盛的煤礦生意吸引,離家下窯,多幹重活、危險活,傷亡率自然也高。一旦發生瓦斯爆炸、煤窯垮塌,大批的未婚男青年有去無回。他們的家屬,懷著愧疚之情,會用獲得的大筆賠償,為孩子尋一門好親事,一定程度上,拉高了女屍市場的需求與價格。
過去,冥婚雙方結為姻親,還常有走動,如今,女屍成了赤裸裸的商品,婚姻淪為交易,“姻親”雙方僅存在買賣關係。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洪洞縣一帶的冥婚彩禮,均價已在十二三萬元,張磊聽說過最高的一起,價格高達18萬,一錘子買賣後,兩家斷了來往。“現在生活好了,陰間、陽間婚禮的彩禮都高了。”張磊說,但無論價格多高,只要家庭條件允許,父母都會竭盡所能,為孩子結一門親。
三年被盜27具女屍
冥婚對女屍的需求,導致很長一段時間內,陽泉市某醫院“女屍很少很少”。一位在太平間工作二十餘年的員工說,“二十幾年,女屍很少是一個常態。”
需要配婚的男方家屬,會提前打聽,化療區、重症區哪位適齡未婚女病人行將就木。打聽好,自行與女方家屬商議,待女孩去世,直接將屍體運走。有的醫院必須火葬,“說好以後,給醫生一點錢,趁清早,大概三四點,便把屍體運回來。”周曉軍回憶。
“(太平間女屍)一般沒有,病房裡死了,別人早就提前談好了。”上述工作人員印證了周曉軍的說法。他早已見怪不怪,若有人上門諮詢“屍體信息”,他會條件反射般回答:“寫一個去世時間、原因、年齡,留一個你電話,有合適的(女屍)我通知你。”
女屍稀缺,冥婚盛行,也給這一帶留下了獨特的地域文化——女子改嫁前,需商議好,是否“活嫁死不嫁”,即“活著,我們成為夫妻,死了,我再回到原配那裡”。若“活嫁死也嫁”,女子去世與現任合葬,那原配離世後,子女還得花錢為他購買屍骨。由此而來的爭端在陽泉時有發生。
“鬧意見的很多,(女性)沒的那天,兩家嚷嚷得厲害,就是因為沒有提前把這個事商量好。”周曉軍回憶,陽泉郊區有一戶人家,女主人去世後,久久不能埋掉,“因為雙方都留下了兒子,同母異父的,母親死了,都去爭這個媽,要不回屍骨的話,那邊就得掏錢配一個”。
血緣至親在金錢、民俗面前不堪一擊,雙方長久對峙,甚至大打出手,寧願母親不入葬,也得爭搶到屍體所有權。而對於冥婚的執著,無形中創造出一條條隱藏的利益鏈,由此而來的盜屍產業,一度猖獗。
2016年,一起跨省販屍案曾引發熱議。曾因拐賣婦女罪判刑五年六個月的甘肅男子馬崇華,於2016年2月刑滿釋放。出獄後,經濟拮据,馬崇華利用陝北配陰婚的習俗,殺人販屍以獲利。
聯繫好買家,馬崇華將目標鎖定為智障或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從4月2日到13日,以婚介為由,馬崇華先後騙走兩位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就近殺害後,將她們的遺體分別運送至陝西神木、榆林。
在神木的交易中,他以40200元的價格,將女屍售予一名已死亡兩年的村民用於配婚,而第二具女屍在運往榆林的途中,被陝西警方查獲。隨著案情細節不斷曝光,根植於陝北地區的冥婚現象也引人關注。
販屍,馬崇華不是第一人。《鳳凰週刊》梳理發現,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以“陰婚”為關鍵詞搜索,從2012年-2018年,共有103個相關結果,其中49個結果涉及刑事案件,案發地包括山西、陝西、內蒙古、河南、河北、山東、甘肅等省份,涉案遺體共61具,其中,26具遺體被賣往山西,17具被賣至陝西。
另有媒體報道,山西洪洞,三年被盜27具女屍。村民自發將墳墓修在村莊附近,以防被盜,逐漸形成“墳墓圍村”的格局。有的直接將墳建在村裡,與民宅毗鄰,導致膽小的婦女兒童夜間不敢出門。
李雲梅深有感觸。遠鄰近裡時有傳出空墓現象,被盜皆為女屍,村民一致懷疑,屍體被用作配婚。為此,再有女屍入殮,都會選在離村近的方位,家裡老小分配好時間,輪流看守。“如果不得已埋得遠,墓穴會打得特別深,就怕被盜走。”
嚴絲合縫的防禦手段,對於李雲梅所住村莊作用不大。“現在村周邊的墳,就沒有女的孤墳,男的孤墳多,女的配得快,都是配出去的。”
都是活人想出來的
“未婚男士去世,必須給他找一個媳婦,不找,傳說對家裡不好。”馬超一本正經地說。具體如何不好,他也答不上來,“其實不配婚,也沒有出現什麼事兒,但大家害怕,以前傳下來說會不好,所以心理作用(作祟)”。
山西平定縣一戶人家,幾十年前,家裡一位三歲孩童夭折,後來幾乎被淡忘。直至幾年前,家裡禍事不斷,陸續有人生病。像一記警鐘,後人從理不出頭緒的現實中“幡然醒悟”,轉而向族譜尋求答案。他們逐字瀏覽,冥思苦想,發現族譜裡這位三歲孩童未配冥婚,懷疑是孤魂作祟,便找到周曉軍,“是不是得給三歲孩子配個婚?”
但隨著麻煩事一件件被解決,重歸平靜,這家人也就將三歲孩童配婚之事拋諸九霄雲外了。“其實就是,信則有不信則無的問題。”周曉軍早已看得通透。
即使明白如周曉軍、馬超,也不願承認這是一種迷信。他們篤信祖傳規矩自有其合理之處,再三強調“這不是迷信,這是人的心願”。心願出於對孩子的成全,“作為父母,都希望孩子能有一個完整的家”,無論生死。
然而,女屍昂貴,難以負擔的家庭轉而尋找替代物,香人、麵人、艾人、金人、銀人,由此而來。它們分別指由香燭、白麵、艾草、銅(指代金)、銀打造而成的人偶。以香人為例,兩個銅錢,用五色線捆綁,表示心臟。五把香,依位置擺放,連起來,即是人樣,再鋪上一塊紅布,表示人偶為女性。
周曉軍曾為主顧準備的香人。
與未婚男士配婚的“人偶”,完婚後,寫進族譜,取首字為姓氏,香人,即香氏;艾人,即艾氏。
滿足亡者完婚需求,實際是去了活人一塊心病。了了願,甩掉“孤墳”傳說的負擔,以後再有不吉之事,也不會追溯至死者身上。“都是活人想出來的”,周曉軍說。
三月中旬,周曉軍接到2018年的冥婚第一單。五六年前,男方病逝,一直未能配到合適的鬼妻。這幾年家裡不順,家人追溯源頭,懷疑是孤墳作祟。恰巧近來有適齡女性去世,他們趕緊談妥,接來屍體,期待雙方合葬而安。
“要辦好啊,不要再出什麼事了,一定要平平安安的。”男方家屬一再叮囑周曉軍。
“沒事兒,肯定給你辦好。”周曉軍點點頭,低聲應答。這位陰陽先生手拿羅盤,平靜地朝墓穴走去,像過去幾十年一樣,按部就班地完成下葬的每一個步驟,做好陰間之事來了卻陽間活人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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