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黑老大”获刑十八年

临潼“黑老大”获刑十八年

庭审现场。

从放高利贷到涉足洗浴行业,直至建立起一个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组织,32岁的张某以亲缘、同乡等为纽带,通过他人介绍、成员推荐等形式吸纳人员加入以其为首的犯罪组织。几年时间,该团伙犯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等,这个曾长期危害西安市临潼区的涉黑组织被一网打尽,组织头目、成员均被判刑。临潼法院一审宣判后,多名被告人不服。8月2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管理有“制度”奖励有“尺度”

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某自2009年开始放高利贷牟利。2013年3月,陕西省煤炭疗养院天河玉浪水疗中心原老板因欠债无力偿还,将其经营的水疗中心给张某以抵债务。张某在继续放高利贷的同时,开始经营水疗中心。2014年4月,张某、龚某经预谋在临潼区天河玉浪水疗中心招募、容留妇女从事组织卖淫活动。张某安排龚某为水疗中心经理,负责水疗中心管理工作;古某管理卖淫妇女,安排卖淫妇女提供性服务;张某之妻负责水疗中心日常用品的采购和对账;刘某担任会计负责水疗中心账务,先后招募、容留马某、田某、刘某、李某、袁某等多名女性从事卖淫活动,获取非法利益。

在非法经营期间,张某以亲缘、同乡等为纽带,通过他人介绍、成员推荐等形式,先后吸纳人员加入该团伙,并利用人员年轻、急于挣钱的心理,通过恩威并用手段,使他们紧紧聚集在其周围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组织卖淫和放高利贷活动服务。同时,张某在管理过程中,形成一定的规章制度,要求成员严格遵守。在实施违法犯罪过程中,张某还根据各人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组织层级分明人员分工明确

该团伙组织层级分明、人员结构稳定、分工明确:张某对整个组织的运行起着决策、指挥、协调、管理作用,为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龚某为水疗中心经理,主要负责水疗中心日常管理,并在索要债务中参与非法拘禁他人;孙某主要为张某放高利贷、索要债务,同时参与看护卖淫场所;其余人员各有分工。他们以煤疗水疗中心为据点,以组织卖淫和放高利贷为主要获利渠道,同时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张某为首的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以张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其开设的天河玉浪水疗中心作为据点,以组织卖淫和放高利贷为主要获利方式,攫取巨额财富。该组织除将部分非法所得用于水疗中心房屋租赁费、水电费、日常运营费、购买车辆外,部分用于组织成员的工资、奖励,部分用于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经公安机关侦查,至案发,张某放高利贷尚有1680万元未收回,有600万元购买地皮一块,有登记于张某及其妻名下的车辆6台。

为树“江湖”地位非法拘禁他人

为树立该组织以及张某个人在临潼城区西南部和放高利贷行业的强势地位,最大限度地牟取不法利益,张某及其组织成员在煤疗水疗中心长期从事组织和协助组织卖淫活动,牟取非法利益。张某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要求在煤疗门卫处安放门卫,控制车辆进出,并配有对讲机时刻与店内取得联系,逃避打击。在放高利贷过程中,为实现利益最大化,其组织成员打压同行,实施持械聚众斗殴1起,迫使其他人员不敢与之对抗。

2015年11月的一天,李某(另案处理)电话告知龚某,欠其钱的孟某在西安市临潼区大晚成酒店门前出现,让其帮忙将孟某控制。龚某经张某同意后,带人将孟某强行带回水疗中心办公室,限制其人身自由。其间,李某用掌击打孟某脸部、龚某用充电线抽打孟某脸部等迫使其还钱。直至次日零时许,孟某被公安机关解救。

2015年12月31日21时许,被害人李某某因欠债未还被带到西安市临潼区煤疗天河玉浪水疗中心办公室限制人身自由。其间,该团伙成员采用殴打、威胁等手段迫使李某某还债。至次日凌晨零时许,李某某还债后被释放。

仅在2015年11月至12月底短短两个月时间,该组织及其成员为自己和他人索要债务,就先后疯狂非法拘禁4人。慑于淫威,当时仅有1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该组织及其成员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煤炭疗养院周边及放高利贷行业已经确立了强势地位,对群众形成了心理强制,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至案发时,仅查获的未偿还欠条多达70余张,涉案1680万元。

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罪行累累伪造证据

2015年4月5日9时许,该团伙成员在西安市临潼区万元年路天祥茶楼向他人索要债务时与之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斗殴。在斗殴过程中,双方都有成员受伤。

2015年11月底,孙某、茹某预谋开设赌场牟利。二人租用张某经营的西安市临潼区煤疗天河玉浪水疗中心棋牌室一间开设赌场,利用麻将牌“推对子”进行赌博。孙某在赌场负责放账、“抽水”,茹某负责介绍他人参与赌博。前后7天共抽头渔利约5万元,二人平分。孙某、茹某支付给张某场地租赁费约1000元。

2016年1月中旬,赵某在西安市临潼区看守所服刑期间,利用其系外勤身份,可在监室外走动的便利,帮助涉嫌组织卖淫的犯罪嫌疑人龚某等人传信,让其4人否认张某经营的天河玉浪水疗中心存在卖淫和看场子的犯罪事实。之后,在司法机关讯问时,龚某4人均否认天河玉浪水疗中心卖淫和看场子的犯罪事实。

天网恢恢“黑老大”获刑18年

去年9月,临潼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张某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没收财产10万元,罚金5.5万元。其余15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宣判后,张某等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8月28日上午,西安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数百名来自临潼区的干部、群众旁听了法院宣判的全过程。(本报记者 刘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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