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车停在路边,一中年妇女骑电动车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被判负全责,应该怎么办?

记忆之中灵魂深处


停着的车被撞了还被判了全责?要不然就申请复议,然后检查那女人的车,能把自己撞死的,多半是超标电动车,那就是无证驾证了,这样你朋友的责任就能少很多了。

还有就是你朋友停车的方向很有讲究的,这一点也是有一次我朋友出事儿之后才知道的。那次我朋友的停在路边,是一条小马路,虽是双向车道,但没有划分中心线,更别提非机动车道了,其实就是从小区门口到旁边大马路的一条连接小路。然后他的车停在那里,车屁股这边有辆车倒车给怼了(两辆车是车屁股对着停的),按理说两辆小汽车互怼,一辆停着,一辆动着,责任肯定是动的那辆车咯。结果怼的那位车主非说是我朋友的车动了,撞着他的车了。我们想想都觉得可笑,可那位不依不饶,没办法只能报警,等交警来处理。

交警来了之后,看了一眼,因为都是车屁股,那时候行车记录仪还没有流行开。车屁股这边的情况根本没有记录。双方都说是对方的车动了给撞着的。然后,交警判了我朋友一个全责还要主要责任,我给忘了,反正很冤,因为我们当时只是坐在车里,根本没动车。交警说,出事地没有监控,但按照两车的停车方向,我朋友的车逆向停车了,也就是车头冲着来车方向了,这就是违规的,所以要负主要责任。

你说冤不冤,就因为停车方向不对,所以被判了个主要责任。也就是那次之后我才知道,原来路边停车,车的方向要跟行车方向一致才行,要不然怼了也得负责的。所以你问一下你朋友,当时的停车方向是怎么样的?如果也逆向停车了,很有可能是因为这个交警给判了个全责。


邵老板31063376


认为不合理的就应该采取措施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题中的情况介绍来看,存在两种情况:即停在路边是否是违停?

如果机动车是按照规定停在指定的区域之内,那么不存在任何的违停情况,而最终电动车女子撞上并死亡的,机动车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存在违法停车,则情况相对比较复杂,通常交警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会对现场的责任作出一个划分,如果此时对于责任划分不服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一,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于交警作出的责任划分不服的,可在送达之日起3日以内,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要求对事故的发生情况、适用法律以及责任划分等均进行重新审查,并最终作出复核结论。

通常,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核时只是进行书面材料审查,并不会对现场重新勘验,如果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双方当事人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询问以查明事实。

第二,如果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未作出公正的责任划分的,则可以在诉讼过程之中要求法院重新认定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通常在交通事故的诉讼过程之中都会直接引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来追究责任,但是如果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司法实践之中,法院会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进行审查,如果其责任划分确实准确的,则应予以认定;如果该责任划分不当,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以及相关的证据以推翻该认定书。

笔者曾经做过一个案件即是这样:当事人的机动车停在路边之后,他就去卸货了,结果在卸货的过程之中,一辆电动车为了躲避其他的车辆而撞上了他的车,最终被重伤,交警认定的责任是35%,最终法院判决认定他只是承担了15%的责任。

故,如果你认为责任承担不公平的,那么就应该去主动的去维护,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懒觉的人。


罗召均律师


这个说法并不客观!按着现在交警的说法,只要是停在停车位以内的情况,造成的其他人碰撞事故一概与该静止车无关。如果是在非停车区乱停车则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注,一定责任,不是全责)。

题主说的朋友是停着车被撞的,但是交警既然判全责肯定是题主朋友肯定是不止没有按规定停车的问题了!比如,是否停在红绿灯路口呢?我倒是碰到有人把车停在红绿灯的右拐车道入口。如果是这种情况只能说被判全责并无毛病!

我们这边有一家饭馆是开在路边的,由于这家饭馆生意很好,经常有很长的车排队在那边吃饭。因此也就有了之前提说的那个,把车一直停到红绿灯路口的。本来红绿灯的右转路口就只有一个车道,现在又有人把车停那里,直接占了半个多车道,轿车是无法通行的,必须绕道到前面才能右转。而电动车则可以磨磨蹭蹭从缝隙里挤过去。假如这种情况,有电动车是因为撞到该车导致的死亡,我觉得这个停车的车主违章在先,又没有公德心,这事又被判全责是活该!


优己


既然已经判全责了,如果你朋友没有明显的证据来证明对方有一定的责任的话,基本就定了。当然,可以有两种方式,再可以争取一下。

两种有可能更改责任划分的方式

自行收集证明对方也有责任的证据,比如目击者或者视频等。

1.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但是,这种方式更改的可能性不太大。首先,他们是同一系统的,相互肯定会照顾大家的面子,除非你有明显的证据或者上级部门中有强硬的后台;其次,如果复核很容易的话,大家都去复核了,无疑增加了交警部门的工作量,所以复核注定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2.对方起诉后,向法院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责任。

我们要明白一个道理,法院才是决定责任的“大boss”,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只有参考意义

,所以如果你朋友能在法院有能量,那么也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申请重新划分责任。不过,同样非常的困难,你朋友不仅要有有力的证据,还要有比较好的关系。

反正任何一条,都不是容易的路!

还有一种方式:让你朋友向交警队提出“非机动车认定”

对方如果骑的是电动车,那么大概率都是超标电动车,超标电动车一认定都是“机动车”,如果认定为机动车,那么对方就会可能涉及到“无证驾驶”,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对事故责任认定会有一定的影响。我想,至少能判个主次责吧!

不过说实话,这种方式有点钻空子的感觉,可以尝试一下。

三者险要没有100万,估计够呛!

我不太清楚你朋友是在哪个省份的,按照我们浙江省的话,现在都不区分农民和居民了,大家都一样赔,具体赔偿项目有:

1.死亡赔偿金,80万—100万之间。

2.精神损失费,一般都是5万。

3.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死者还有要有人要抚养,浙江省多的可以赔到60万,各个标准有区别。

4.丧葬费及其他费用,就算3—5万吧。

反正自己算算看吧,责任改不了就赶紧筹钱吧!因为主责以上一人死亡,已经够到刑事责任了,还要获得死者家属的谅解书才有可能获得缓刑或者免于起诉,一句话真是头疼!


保道手记


我写个真实的案例给你做个参考,双向宽6.6米公路,路边违章停一辆大货车,占据了1.5米行车道路,没有反光标识和下防护栏(这个是事故发生后车检报告的结论),一辆同向行驶的小货车(事后车检报告刹车,灯光,方向等均正常)追尾该大货车,造成副驾驶乘客当场死亡,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判定为主次责任(大货车次责,小货车主责),行政复议后结论不变,你朋友这个情况应该和我所举的案例类似,不应该判他全责,建议申请行政复议,而且如果是全责(包含主要责任),不只是赔钱的问题,交通事故至人死亡,承担主要责任方是刑事案件,即便赔偿后取得谅解书,也会被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一般是缓刑+吊销驾照五年),如果无法取得死者家属谅解,这个是实实在在要坐牢的。


楠43420


从个人感情上,同情你朋友。但法律是无情的,法律最重证据,估计你朋友是最不利的情况。


笔者家乡也有一个相同的案子。拖拉机停在街边,人去了屋子里搬东西,一辆摩托车撞上来了,造成两人受伤,同时,有人拉着伤者离开去治疗,后两人伤重去世。因为当时司机去搬东西,并不知情,搬东西后也没有检查车辆,直接离开。


案件侦破过程中,警察问他当时是否知情,他说有感觉但没有确定,也没有检查。后法院判决司机负全责。


按照交通法律法规,司机行为可以称之为肇事逃逸的行为,应负全责。

像你朋友这样的情况,可以委托一位精通交通事故方面的律师进行上诉,相信法律会给他一个公平。


趋势鳄鱼


怎么可能全责?

首先排除了高速,即使停路中间,电车撞上去也是电车负主要责任。这个有很多现实案例的。


0一触即发0


不要说停路边了,就是马路中央也没全责一说,先申诉,如果还是这样就直接找纪委投诉,或者找律师起诉


用户7058216986217


前几天朋友开的货车正转弯因为要进厂门口所以很慢,被后面的电动车栏腰撞上。厂门口监控和保安一清二楚,那电动几乎报废,人有多处伤痕。后来交警来了朋友负全责,朋友车护栏也被撞烂了,他却说电动车主人没事就好,他回家又重新装了护拦,他说要保护别人如果没护拦那人要倦车低了…真是很善良,他开10年车两次交通事故都是被别人撞,自己从没碰到过别人。但是因为这样他一星期的付出又白费了!


Jia燿


那要看怎么停,有时候你好好的在非机动车道上开着,结果一辆机动车超过你就停非机动车车道上,如果不是反应快的话就撞上了,那时候真的是恨不得把那车砸个稀巴烂。如果说电瓶车是安全隐患,要我说开机动车的人才是最大的隐患,在小区出入口、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在任何路口随意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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