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离婚,他在去民政局登记的路上遭遇车祸死亡,那么他的遗产分割如何计算?

祖国猛男


对于男人结局很悲催,对于女人结局很完美。

这里面是三个案子:

第一个案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女人没有离婚,在法律上仍然是配偶,在侵权的损害赔偿案件中,女人是该案的赔偿权利人,当然有权利获得赔偿,当然了前提是,大卡车有责任,需要看看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第二个案子:离婚纠纷,由于一方死亡,其配偶自然离婚,不用去民政局了,也不用去法院了。

第三个案子:继承纠纷,假如男人没有遗嘱,由于男人死亡的那一刻,女人仍然是其配偶,自然有继承男人财产的权利,这里要注意,男人和女人的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拿出一半,剩下的一般才是遗产。

财富需要提前布局,要把财产传承到你爱的也爱你的人。

尹宗尧律师,山东卓润律师事务所

青岛市律师协会婚姻继承、财富传承委员会委员


婚姻财富律师尹宗尧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双方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办理完成离婚登记后,双方婚姻关系终止。

男方与女方约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男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途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双方不能再办理离婚登记,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

题中所述问题可以分两方面回答。

一、女方作为死者妻子,有权继承分配死者遗产。

1、男方生前未留遗嘱,他的遗产应法定继承。

2、死者生前所有财产份额将作为他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死者本人所有财产份额,包括属于死者个人所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死者份额。如果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按照继承法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一半属于死者妻子,另一半属于死者本人。

3、死者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死者妻子已经怀孕,分配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继承份额。

如果胎儿出生为活体时,可以继承父亲遗产;胎儿出生为死体或者流产,胎儿保留份额由其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重新分配。

如果死者父母怀疑胎儿不是死者亲生的,可以申请法院保留死者血液样本,等胎儿出生时进行亲子关系dna鉴定。如果dna鉴定婴儿与死者有亲子关系,婴儿依法具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资格。

二、女方作为死者妻子,有权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429方寸世界


这个问题可以作为经典的婚姻家事的案例题来讲。

你的这个提问可以分解为几个大的问题:

1、跟丈夫签了离婚协议,在办手续途中丈夫死亡,妻子是否还有继承权?

2、未出生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3、母亲能否拒绝抚养孩子?

4、母亲能否占有孩子继承的那一部分遗产?

第一个问题:有。

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离婚是以登记为要件的,也就是说,只要是没有登记,写了一万份离婚协议都是没有用的。

所以,在离婚途中丈夫发生车祸去世,妻子依然是合法的妻子,依然享有对丈夫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权。

第二个问题:有。

根据《民法总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什么意思?

就是如果涉及遗产继承,视为胎儿有继承权,要给胎儿预留继承份额。现在是你丈夫父母、你、还有胎儿,四个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你亡夫的遗产要分为四份。

如果胎儿出生,这一份归他所有。

如果胎儿没出生或者出生时为死体,那么就视为他从来就没存在过,那么你亡夫的遗产仍然按三份分。

但是,如果胎儿是出生后夭折,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胎儿出生后是活体,只是不久后夭折,即使是出生后一秒就死亡,那也是活体出生,那么这个夭折的婴儿仍享有继承权。

只是因为他夭折了,那么他继承来的遗产马上又变成了他本人的遗产,又得重新发生继承。

因为此时你作为他母亲,是他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他的遗产就是你的财产。

此时,你就可以相当于获得一半你亡夫的遗产了。

虽然这么假设有点阴暗。

第三个问题:不能

实话说,我很反感这样的提问。

我鄙视。

但没办法,这世上渣的父母多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法律规定父母必须抚养子女,特别是孩子是个遗腹子,只有一个母亲,此时你要么不生,要么责无旁贷。

因为孩子的抚养权,没有人跟你争。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这条适用的前提有二:

一、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对你的情况来说不是问题)。

二、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

第二个前提你就不符合,除非你去死。

或者你放弃继承,那你或许还能说自己无力抚养。

而且从你公公婆婆的态度来看,我怀疑他们愿不愿意抚养这个孙子。

如果他们不愿意,那么你不要抚养权,就有可能会产生一个后果——

孩子没人要!

这就有可能涉嫌遗弃了。

而遗弃如果情节严重,是一种犯罪,最高可以判处5年有期徒刑。

第四个问题:理论上,不可以。

又想生孩子,又不想养孩子,还想要孩子的遗产。

我基本可以判断提问者是个人渣

没错,我就骂人了。

作为一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如果他们拥有财产,肯定是无法自行处置的。

那么只能让他们的监护人来处置。

父母是当然的监护人。

法律上规定监护人处置他们的财产必须要从该未成年人的利益出发。

但是实际上,又有几个父母真正能做到完全从子女利益出发来处置他们的财产呢?

像题主这样的人渣,那就更不可能了。

如果以后孩子懂事,发现父母在挥霍他们的私人财产,他是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返还的。

不过能不能要回来也不好说。

但是如果题主做了一件事,那么想要回这个财产就简单多了。

那就是你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却在使用孩子的财产。那么你说你是从子女利益出发,很明显是站不住脚的。

这时候稍微有点良知和常识的法官都会判你败诉了。

不过人渣无底线,你可以试试。


御史书苑


你这个问题涉及到好几个法律问题,首先要强调的是:你虽然准备离婚,起草了离婚协议,但是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你们的婚姻还受法律保护,是合法的夫妻。

对于你公公婆婆不想你分得财产。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失去了儿子,又要失去财产,并且知道你们准备离婚,情感上接受不了你继承了他儿子的财产,但是情感不能代替法律。你丈夫意外死亡,没有留下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



要分清是遗产还是共同财产。

你要分清楚你所说的“遗产”是不是你们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要首先分出你的那部分,剩余的才做为遗产涉及到继承


看下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如果“遗产”绝大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你有一半的拥有权。你丈夫的那一半儿才可以用来继承。

二、妻子的继承权是否允许被肆意剥夺。

夫妻中一方被剥夺继承权是需要出现以下这种几种状况,如果你没做过这些事,公婆他们就没有权利剥夺你的继承权。




四、继承法中的继承顺序及份额。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不分男女、老幼,均享有均等的继承份额。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权。按照继承法,你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四、腹中胎儿继承权的问题。

《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我国继承考虑到胎儿的特殊性,应为你腹中的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如果孩子正常出生的话,孩子继承该保留份额;如果孩子流产或生下死体的话,为孩子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分配。如果孩子生下来后不久死亡,由其继承人继承。

如果你公公婆婆质疑孩子是否是他的亲孙子,可保留丈夫的头发,皮肤等,以备亲子鉴定用。也可以进行隔代DNA鉴定,为“遗腹子”验明正身。


遗产是由你、腹中的胎儿、公公、婆婆继承。如果孩子顺利出生,你公公婆婆可分得遗产的1/4*2人。

虽然你准备离婚,但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你和胎儿都有合法的遗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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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悠然


我怎么感觉这个问题的题主是为了泄愤才编造出来的问题呢?问题提的太狠了,透着杀气,从女方角度,看着过瘾,一日夫妻百日恩,至于吗?

咱们不说感情问题,只说法律问题。

夫妻关系存续与否的标志是离婚证和结婚证,你们还没有去领离婚证,所以你们还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所有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全都享有。庆幸的是,你们不是领完离婚证出事。

首先要区分你们之间的财产,分清共同财产以及你们每个人的个人财产。

你丈夫的个人财产是他的遗产,继承人包括,他的父母,你,还有胎儿。

你是有继承权的。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胎儿是有继承权的,前提是这个孩子必须是你丈夫的孩子,你跟别人的孩子,没有继承权。

另一个条件是,孩子出生必须是活的,如果孩子没保住,流产了,那么这个遗产就不能继承了,需要其他继承人重新分配。

如果孩子出生后哭了一声,然后死了,那么,你就是孩子的继承人,孩子从他爸爸继承的财产都归你了。

你说,你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还想要他的财产,根据以上分析,你自己决定,但杀害继承人,会失去继承权。

我给你的建议是,生完孩子后,把孩子给爷爷奶奶,你开个劳斯莱斯,从你丈夫车祸那个地方自杀,五层楼高立交桥,开车冲下来,你死了,你的愿望都会满足的。财产孩子继承,你死了,也不存在抚养权问题了。


韩东言


找律师替你打官司 没有离婚证明 就是夫妻关系没有死亡 何况还有孩子 你一定要将孩子生下来 这样 你和孩子共同继承遗产


维妮迩妖


其他不想说了,作为女人你怎么这么冷血,只要遗产不要孩子,既然想要遗产就把孩子生下来,生下来就要好好抚养,他已经没有爸爸了,居然不想养就别生,遗产一人一半,你老公那一半应该分点给人家父母,人不能太贪


莫妍missyou


根据你所述情况,在基本属实的情况下,我仅作回答几条:

一、离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在去往离婚机关的路上丈夫死亡,所有的行政登记离婚还没有进行,更没有取得离婚证、也没有生效的离婚调解书,你们的夫妻关系就为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就依然存在,失去的只是感情。因此你仍有权以配偶的身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对方的遗产。

二、析分夫妻共同财产,所有的存款,房产、包括夫妻分居期间收入均要证据证明和申请保全。

三、确定丈夫遗产数目,无遗嘱情况下,你、公婆、腹中胎儿(保留份额在顺产和DNA确定为遗腹子后享有 ,达不到再次分割)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四份分配。

四、胎儿出生后,所继承的财产在孩子名下,由第一监护人保管。你是第一监护人,完全有责任义务抚养孩子,当然也可以选择中止妊娠(但不能以此要挟多分财产),如果留下孩子,就不可以带走其继承财产,并还要按期向爷爷奶奶按规定支付孩子抚养费。

五、相比离婚和丧偶,你得到的财产是共同+继承+赔偿,后者远比前者多,只不过怀孕为意料之外。公婆坚持不给财产,先讲道理,后走法律程序,同时还要考虑丧子老人的痛苦和孩子的最佳安排。


泰山木32140178


首先,夫妻婚姻关系的结束是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关系仍然存续,题主仍然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其次,怀孕期间也可以做亲子鉴定,只要亲自鉴定结果证明孩子是老公的,那么孩子也是合法的遗产继承人之一。新出台的民法总则规定有胎儿的必要份额。

又次,只有您们夫妻俩的财产分割完毕,才是继承程序,也就是说,属于丈夫的财产才是遗产,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来进行。婚姻法规定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放弃孩子抚养权又想获得孩子的那部分遗产,这样就有点不近人情了。父母是孩子法定的第一监护人,况且具有抚养能力的话,抚养、监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


北京冠领民商律师团队


第一,离婚协议的生效是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你们两个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关系仍然存续,你仍然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

第二,你的公婆没有理由没有资格要求甚至是强迫你打掉孩子,如果想要证明孩子是你老公的,可以做亲子鉴定(怀孕期间也是可以做亲子鉴定的,不过就是生理上会比较痛苦)。只要亲自鉴定结果证明孩子是你老公的,那么孩子也是合法的遗产继承人之一。

第三,至于你说的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看来你以前没生过孩子,体会不到为人父母的那种幸福感。这个问题,等孩子生下来你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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