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仙缘18704551416
中国的死刑分为注射死刑和枪毙死刑等。
很多人觉得,对人贩子必须用死刑,但这实际上只不过是个美好的幻想罢了。我国法律规定了死刑的运用范围,在国家层次上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在社会层次上有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时还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等等,其中我们最熟悉的领域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上的规定,其中共有六种死罪:
1.故意杀人罪;2.强奸罪;3.故意伤害罪;4.奸淫幼女罪;5.绑架罪;6.拐卖儿童妇女罪
是的,死刑纳入了拐卖儿童妇女罪。但很多人贩子被逮捕后并未实施死刑,究其原因,在同样的罪里也有轻重。例如故意杀人罪,除了死刑外,也有死刑缓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因此死刑并不能完全针对拐卖儿童妇女罪。
也就是说,在法律层次上,并不是所有的人贩子都该被执行死刑。但是从道德层次来讲,人贩子只适合死刑,而且是大卸八块的那种,心肝肺肾脾可供科学研究,也算是为自己的行为赎罪。
兮哉Cat小姐姐
《回答判人贩子死刑的必要性》
有砖家讲之所以不能判人贩子死刑,是因为怕他们在被捕时狗急跳墙,孤注一掷从而对人质构成生命危险。
这种观点论据本人实在不敢苛同。
你们总是担心假如对人贩子一律判死刑,人贩子就会感到到横竖都是死,因而会在被捕落网前杀了人质。
但是我想问砖家和立法者,杀人罪判死刑,普天之下人人皆知。如果按照你们的逻辑思维推断,是不是也该取消死刑了呢?因为杀人犯杀了人之后也明知会死,为什么不多杀几个甚至是大开杀戒滥杀无辜?这个问题你们就不用担心了吗?
瞻前顾后投鼠忌器会起到震慑作用吗?
自古以来一句杀人偿命,就是一条公义法理,一种事先震慑。人人都知道其中的厉害,因而在有犯罪念头时,会考虑杀人的成本,那就是偿命!因为代价太大,所以不敢轻易去做,不敢以身试法。
人贩子亦然。如果法律上一律定义人贩子为死刑,那些蠢蠢欲动的人贩子就会事先估量成本。他们也会因代价太大而不敢轻易去尝试的!
人贩子之所以这么多年来横行无忌猖獗一时是因为代价还不够大,还没能大到能令其付出死的代价。没出事,盆满钵满;出了事大不了坐十年八年牢。因为罪不至死,所以他们才铤而走险!
人的约束力都是有限的,只有死才是最绝对的震慑,也唯有死的震慑力才能正本清源!
寂寞高手独倚栏
必须用对付毒贩子的方法对付人贩子,否则我国社会有孩子者必人人自危!绝大多数孩子一旦落入人贩子手中一生就毁了,许多该子被人为致残成为乞丐,沦为人贩子赚钱的工具,甚至成为摘取器官的对象。我敢说,街头带着残疾孩子或抱着婴儿行乞者,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别人的孩子!当今社会,家有残疾孩子的困难户国家都会给予低保,一般吃饭都无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谁会带着自己的亲骨肉上街行乞!再说,有力气带着残疾孩子行乞,怎么没力气干活挣钱养孩子?人贩子的残忍恶毒令人发指,这样的罪恶之徒如果都不判死刑,天理何在!
余康高620
我觉得这种想法很正确!!!
最可怕的是――事实确实如此!!!
人贩子一般年轻人不多,基本上30岁至50岁之间,这样的人巳经习惯了偷孩子挣钱,你让他们改行?他们能干什么?
比如红灯区的女孩被抓名,出来多数重操旧业!因为心理上已经适应了,而且别的行业不懂行,下力气干又脏又累的活他们根本上就干不了!
人贩子判刑也有长短之分,有些罪行轻的5至10年就出来了!!!在监狱里那几年如果没改造好,那么他们等于相互交流学习了一番犯罪经验!!!
如果出狱后年龄在40至55岁之间,家人和亲人也看不起他们,那他们除了去贩卖孩子之外,还会干什么?!
人贩子本身罪大极恶,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改造好几乎不可能!
因此我认为,人贩子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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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啸九天令
学学新加坡,不用死刑也可以,鞭刑,最底3鞭子起。像什么小偷小摸逮着了第一次3鞭子,第二次6鞭子,第三次9鞭子以此类推。不服就偷。偷小孩的贩卖人口的逮着了30鞭子起,不断累加。打他个皮开肉绽,有些人逮着了关几天,跟住宾馆一样,舒服着呢,出来照常。
老姚修脚哥
别在这里装什么大尾巴狼了哈!别说什么法制不法制的!你知道一个家庭突然被拐卖一个孩子所造成的伤害和后果么?对于人贩子,主犯一律死刑,立即执行!从犯最低三十年起刑,且期间不能减刑!群众在现场抓到人贩子,当场打死无责!而且应该鼓励现场打死人贩子的行为!
user3705414319143
我个人认为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应处极刑!因为这种犯罪分子伤害的是一家几代人,一个小孩离去,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阿姨,舅舅姑姑等等亲人是何等的伤心事……!不知有多少年月奔跑在寻找的路上,特别是上年纪大的四个老人是何等的悲伤!为找小孩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有的是冲家荡产,哭瞎了双眼,有的含愤走向极端,等等情况。所以对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决不能放过!绝不能让它们有犯罪的空间!应从重从快的处决它们!
老吴在宜兴
我不建议判人贩子死刑。我觉得人贩子适合判人贩子家人被合法贩卖。虽然感觉人贩子家人没犯法,但他家人真的一点都不知道人贩子一天到晚在干嘛?对此,对人贩子家人不抱有任何同情心。合法贩卖了人贩子家人,让人贩子也体验到失去家人的痛苦。然后人贩子判无期徒刑,死了,太便宜了。这一年让他做最苦最累的活。然后这一年让他知道自己的家人被贩卖后受苦受累的情况,每天都让他看到视频。一年期后,还没崩溃的话。直接永远关在一个躺不下的黑屋子里。只能站着或者蹲着。四面都有块防弹玻璃隔着的电视,滚动播放他家人被静音后受苦的视频。没有人跟他说话,每天他听不到任何声音,除了一天给一顿科学上来说含量饿不死人渴不死人的食物和水后。剩下就一直让他这么待着……。直到死亡结束。而且我觉得把人贩子的所受的经历直接从一开始就录像,然后剪切好后。往外直接宣传。让失去家人的家属可以得到一丝慰藉。更让那些还在从事拐卖人口的畜生,知道什么叫做丧尽天良的恶果。写了,这么多,知道都是废话。但是对人贩子和强奸犯一直都是最痛恨的。全部都是做了一件改变她人一生命运的恶行。判死刑根本不足洗脱他的罪行。
我没电时你们要赶紧跑
抓一个杀一个!对这些伤尽天良的人/杀、杀丶杀,这些猪狗不如的畜牲!举双手赞成杀'看到新闻上播放的那些家长,痛不欲生的视频∪总是让大部分人不自觉的流泪!大家说杀不杀?
与人为善4408
完全同意,人贩子太可恶了,拐走一个孩子改变几个家庭命运,造成极为严重的痛苦,枪毙十次八次也不解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