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8月25日,据美国媒体《hollywood reporter》报道,湖人队球星詹姆斯就个人纹身的版权问题向纽约联邦法院提供了一份证词。
事件的起因是,美国Solid Oak软件公司声称对NBA部分球员身上的纹身图案拥有版权,因此向著名篮球游戏NBA2K的制作方Take-Two Interactive公司,提起了侵权诉讼。詹姆斯作为证人,向美国法院提供了自己的证词。
詹姆斯在声明中说:“我的理解是,我的纹身是我身体和肖像的一部分,我有权让别人或公司看到我的纹身。我一直认为我有权将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形象授权给各种商品、电视节目和其他创造性作品,比如电子游戏。”
“这是我打职业篮球15年以来,第一次有人向我暗示,如果没有纹身师的允许,我不能将自己的肖像进行授权。从来没有纹身师告诉过我,我需要他们的允许才能展示我的纹身,即便我是一名知名的篮球运动员。”
Take-Two辩称,纹身在游戏中只是一闪而过的东西,原告方有点大小题大作。据了解,今年3月份,美国地方法院已经拒绝了被告第一次提出驳回此案的请求。因为法官觉得,她和陪审团需要更多的事实去了解纹身在游戏体验中的突出作用。
现在,Take-Two重申了自己的观点,纹身的使用是最低限度的、合理的,并提供了一些新证据,以供法官判断纹身的使用是否得到了授权,或者Solid Oak公司能否确认纹身图案的原创性。
纹身师Thomas Ray Cornett在为Take-Two提供的证词中称:“Solid Oak的立场完全不符合我的工作需要,坦白地讲,我觉得Solid Oak的说法很荒谬。”
还有一位专家支持的观点是,如果Solid Oak胜诉,会阻止人们纹身,从而损害纹身行业利益。
也许Solid Oak的诉讼请求是应该的,但詹姆斯肯定认为这有点不太合理,毕竟自己的肖像权就应该是完整的。目前美国法院还在受理此案,最终的判决结果如何,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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