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秦皇岛杀人者当时不争吵,采取回避忍让的办法,那两个老人随意辱骂他人,不负责任吗?

窈窕淑女nice


当然会有责任!

刑法规定了侮辱罪、诽谤罪,两位老人随意辱骂他人可能会触犯侮辱罪。

情节严重才会构成此罪名,否则是民事侵权,进行民事赔偿以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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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里有没有老人,都不是杀人的理由!

2、叫好一片,是因为社会普遍道德中,俩老人为老不尊已久,且这次更是变本加厉,不仅涉嫌敲诈勒索,更采取语言暴力的形式侵犯杀人者的名誉权和人身权。

3、杀人者的解决办法,事后看来,是有点过了,只是在当时,被俩老人堵门辱骂多日,侵犯合法权益多日,且警察也未能合理解决,无奈之下做出的选择。

从杀人者的角度来看,杀死,是最有利的方案。因为,如果杀不死,能因为一块西瓜就报复堵门辱骂的老人,会采取多么可怕的报复手段呢?简直不可想象!

如果只是伤害,巨额的赔偿和刑期也是难以承受

如果只是反骂或者抽两个耳光,俩老人的报复马上就会暴风骤雨般的展开。

所以,不如一了百了!

不如以命换命!

我以为,这也是他认为这是他最好的选择。

讲真,能作到人教人恨,舆论同情杀人者的地步,也真不容易。或许,这就叫做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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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幸,如果任由两位老人骂,他们真不负法律责任。

就算店家报警,警察来了也只有调解,说服教育,没用。

老人说吃了超市的西瓜闹肚子,帮忙看瓜摊的中年说赔30元,他们不干,说陪300元,老两口也不干:给我们一万元,不然我们天天来超市,骂你们七七四十九天……

结果,在骂到第五天的时候,这个中年男人再也忍不住了,因为估计已经是被老两口给气疯了,拿起西瓜刀,捅了老头,老太太见状就跑,中年男人又追上去捅了老太太,回头看见老头挣扎着坐起来,又返回来接着捅……血溅五尺,惨不忍睹……

据悉,这个中年男今年46岁,只是在超市打杂工,那天买西瓜也是偶尔帮忙称了一下。据报道,中年男捅死老两口后,还跑到小区一胡同给娘打了电话:儿子杀人了,对不起你。还接着给老婆打了电话:好好养我们的儿子和女儿,跟妈妈好好过……

这两个电话,被现场很多人录了下来,那个电话打得让很多人都哭了……

打完电话,中年男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就这样,两位老人硬生生的把一个好人逼成了杀人犯,逼得同归于尽。

这两位老年人行径,与泼皮无赖无异,明显就是欺负人家坐地做生意的,你怕影响生意,那就拿1万元给我,否则我天天骂,让你没法做生意,损失更大。

而且他可以连续五天到超市大骂,可见拉肚子也不算严重,否则要么去医院,要么不敢出门,否则万一憋不住咋整。

说到底,就是“碰瓷”,就是讹人,就是无赖得肆无忌惮,随心所欲。

老人的行为,顶多是道德问题,谈不上触犯法律,如果他一意孤行,偏要如此,你拿他还真没什么办法。

报警也没用,他还会天天来。

要么隧了他的意,赔1万元给他。但中年男子选择了另一条极端的路,同归于尽。

这是一个悲剧,不能再上演。

而我们全社会也应当群策群力,找出好办法,防止此类事件再发生。


大理的云下时光


我的观点:这社会就是这么无奈。老两口肆意辱骂别人,但是却很难追究他们的责任。

首先老两口辱骂超市摊贩的原因是因为西瓜买卖纠纷。这时候就算超市报了警,也会认为是经济纠纷或者民事纠纷。最多调解一下,然后叫双方走法律途径。



其次单就辱骂行为,确实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行政拘留。但是老两口年纪那么大了,也无法轻易拘留呀。再说了,以他们这德行,要是拘几天出来,不得骂得更厉害。所以这也是他们肆意辱骂别人的原因。结果不作死就不会死。


律师独角兽


我也说两句和大家分享下,本人开个小店,门口亲眼看到的真实事件。第一个,门口有个推车卖水果的,女人离婚带着个10几岁女儿生活。一天中午有个女人,大约有70了一直骂,我出去看怎么回事。女人提了一袋苹果,6、7斤吧!说和他买的,因为去女儿家了,好几天没在家里没吃,不新鲜了。让人家给换新的,人家不给换就骂,卖水果的一直不说话,骂了10几分钟没人理她走了。卖水果的抓起来两个苹果使劲砸在地上。第二个,也是中午,两个女人都是5、6十岁吧,在门前路边说话。是一个人的女儿生孩子了,另一个来探望给了1000元钱。那个女人说不能要,推来推去的。给钱的说“我走了,你拿着吧”就把钱扔在另一个女人脚前了。1000元掉地上分开两摞。正巧一个老头有70多岁,从边上路过身手敏捷的抢了一把,女人拿到600元,老头拿了400。两个女人和老头要,老头死活不给,还要动手打女人。边上的人都看不过去了,一起说。老头就是不给,一直吵了好久,最后听说是给了100元吧!厉害了老头。这都是真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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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的发生固然与行凶者的暴戾有关,但是两位老人的出口伤人才是其遭遇横祸不幸殒命的直接原因。

在这起事件中,如果老人一方能够做到嘴上积德,不去用恶毒的言语反复咒骂,那么估计对方应该不会因此而气急败坏,更不会走到动刀杀人这一步。

根据媒体报道的消息显示,行凶的男子已经在事发超市内工作了三、四年。在这过去的三、四年中,可能他在工作上或者是生活中也曾与人发生过矛盾或是纠纷,但是他却并未因此而有过任何加害他人的行为,这就表明男子的暴戾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倘若他天生是位喜欢“打打杀杀”的狂暴之徒,相信超市必定早就将其开除了。所以说,案发前两位老人的辱骂之举确实给了男子很大的刺激,这种刺激最终让他失去了理智铸下大错。

从法律上来说,老人在超市这一公共场所刻意辱骂他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属于公然侮辱他人。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假设案发前男子对于老人的辱骂采取忍让并且悄悄取证后进行报警,那么警方是必须对老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的。理论上,民警在处警到达现场后需要先行了解事件的经过,在确认老人有违法嫌疑后介于双方之间的口角系因纠纷引发,民警可以现场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以双方自愿为前提。如果老人能够向男子进行道歉并且取得其谅解后,那么事情的处理就此结束。

但是如果老人拒不道歉或者男子一方不同意调解,那么警方需要将老人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进入一般程序来开展调查。不过我估计按照老人的强势态度肯定是不会道歉的,并且在面对民警口头传唤的指令时老人必定也是会直接予以拒绝或者以其他耍赖的方式来逃避传唤。在这种情况下,民警在向派出所负责人请示后可以采取强制传唤措施。然后,通过相应的调查取证工作后由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以上我所说的这些只是理论上的情况,现实中实践起来的难度很大。一些年龄较大的违法行为人本身即存在一些疾病,加之装死耍赖也很有一套,民警采取强制措施时面临着很大困难。另外,警方还不能排除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借机炒作,污蔑民警对老人暴力执法云云。

前不久,我一位警察朋友就是因为强制传唤了一位多次到别人承包的河里偷田螺的老太太就吃了这样的亏。对方居然恬不知耻地将他告到了某巡视组污蔑其暴力执法,幸好他执法的整个过程颇为“教科书式”并且还进行了全程录像,故而才得以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我举这样一个例子只是想说明,很多时候执法者不是不想严格执法,但是在如今的社会大环境下针对所谓“弱势群体”的严格执法很可能让执法者自身遭遇麻烦,这种麻烦既来自于社会舆论也来自于体制自身。抓与不抓其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回到这起事件中,两位老人的年龄目测可能已经超过了七十周岁,即便警方最后对老人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因为其年龄问题拘留实际上是无法执行的。

老人的行为尽管违法,但是很难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所以,尽可能在舆论上支持警察的依法履职与严格执法其实还是很有必要的!



通城丹妹


那卖菜的一看就是老实人,不然不会赔偿他们300块钱,不然第一天骂就会和俩老家伙打起来,俩老家伙(为老不尊不值得尊敬)天天来骂,最后可能实在是忍无可忍,一时冲动弄死了俩老家伙,最后肯定也后悔也害怕,所以干脆直接跳河自杀一了百了,所以永远不要去招惹一个老实人,因为每个老实人心里都住着一个恶魔,别看平时好欺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其实内心一直在想别再惹我,不然我弄死你,只是他一直镇压着不让恶魔的封印打开,只要一旦他镇压不住,恶魔的封印被打开他也无法控制自己脑子一片空白,以前所有忍受的屈辱统统还回去,下手都是下死手,就是往死里整。过后他也不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一片空白,只剩担惊受怕。所以俩老家伙的害死了一个年轻人,所以应该俩老家伙家属赔偿摊主。最后奉劝那些不知好歹的人:不要那么快让那个小盒成为你永久的家



田小少


在法律上讲,随意辱骂他人是要负责任的,严重的话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不严重最多也就是调解一下,然后道个歉而已,但像被杀老人这样的行为,你即便是报警,也未必会给你处理,因为这样的事情太多,应接不暇,所以要么忍气吞声,要么武力解决,谁横谁有理,谁弱谁倒霉。

法律不是万能的,更不可能事无巨细的都管到,所以我们社会在法律约束的同时,更要道德上的自我约束,这样社会才和谐。但道德这个东西又不是严苛的法律,只能靠提倡,靠个人自觉,一旦就不要脸了,那真就没办法了。

就像高铁上的霸座男一样,谁都知道他是无赖行为,但人家没有违法啊,你只能在道德上指责他,可对于那些已经不要脸的人来讲,道德上的指责又有什么用呢?所以,这也是赵广军在面对被杀老年夫妇时的无奈,和你对骂吧我耗不起那个功夫,找警察吧人家没那个时间,忍着被你骂吧又不是我性格,所以只好一不做二不休了。

秦皇岛此次案件,希望能够警醒所有人,不止是为老不尊的老年人,包括那些自身素质不高的年轻人,有理也莫强辩,无理更不要辩三分,得饶人处且饶人,在社会上混,大家都不容易,莫要把人往死里逼。



元芳有看法


我也有类似的经历,也是两个老人!我拿着手机在边走边打电话,迎面一位老娘撞向我,刚买几天的三星手机应声落地,曲屏全碎。老人一回头反问我说:你怎么走的路啊?我很无奈的说,我走的路边,你撞落了我手机,屏坏了,你问我怎么走的?然后他老伴,马上迎上来想拉她走,狡辩说是我自己不把手机拿稳,自己掉地上的。我没让他们走,之后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他们就是各种推脱不承认,并且诬陷我拿着手机碰瓷。我没让他们走,他们就倚老卖老说自己有什么什么病,五分钟不让他们走,就倒地下。然后我就报警了,之后老人就各种打电话找关系,此老人年轻时候也是政府公职人员。之后一起去了警察局,还真来了个领导,先是各种盘问我哪里人,看我是否是流传作案,他们说我是碰瓷的,之后看诬陷我碰瓷明显有些不合理,就打人情牌,说是老年人要我们年轻人忍让点等,期间,老人家里的年轻人也来了好几个,全是不分是非,颠倒黑白,一家子没一个懂得人情世故的。他们还说是我运气好,没有把老人撞到,不然就更严重了。这里要说明清楚,老人和我并非迎面相撞,是与老人擦肩而过,手机掉地下。我后来查询过,这是毁坏他人财物应照价赔偿。最后因为有哪位警察领导的调停,他愿意帮那位老人赔偿,也就算了。因为其他一些原因最终我也没让他赔了。这事情,最让人气氛的不是手机坏了,当时那老人如果稍微客气懂理一点,说句不好意思,我估计也不会找她什么,老人拒不承认,倚老卖老,颠倒黑白反而诬陷我拿着手机碰瓷,我真是没想到,也哭笑不得。


资阳邓军


我就遇到过一个老头子跟我发生矛盾了,不依不饶的还骂我打我,我没有还手果断报警了,到了派出所里竟然假装心脏病犯了,后来只是处罚了他500块钱,把他放了,还好我年轻没什么大碍,后来他又来找我毛病,到了派出所有老戏重演了,心脏病犯了又一次成功的逃脱了拘留所,看他跟我使劲打骂的时候可有劲了的样子,心脏病就是装的,我当时真想打死他的心都有,老不死的,都不够我两拳打的,竟然还仗着自己有心脏病,自己是老人就能随便打人,我要不是怕他讹我钱,我早就动手干他了,现在回想起来这事儿我都觉得窝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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