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前,中国走上改革开放的道路。40年后,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亿万人民书写了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壮丽史诗,中国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与时代同步铿锵前行,大庆法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各方面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和进步。
以史明智,鉴往知来。大庆中院拟在微信公众号推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致敬时代·薪火相传”系列报道,展示和宣传改革开放40年来,大庆法院取得的先进业绩、涌现的优秀干警。让我们一起回首峥嵘岁月,展望法治未来,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以改革精神、创新思维推动“五院建设”不断上层次、上水平。
今天推出的是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顾双彦同志勇立改革潮头、争当时代先锋的先进事迹。
勇立改革潮头 争当时代先锋
顾双彦,女,196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系党的十六大代表、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务院命名的“先进工作者”“十五期间最具影响力人物”和大庆“百面红旗”之一。
顾双彦参加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80周年大会并被中央领导亲切接见
顾双彦参加纪念“三八妇女节”90周年大会并被中央领导亲切接见
2002年5月,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接见顾双彦
2012年8月,时任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与顾双彦夫妇合影
在第六届中国五四青年奖章颁授仪式上时任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与顾双彦合影
时逢司法体制改革关键期,顾双彦同志始终坚定改革创新步伐,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充分体现了一名新时代法院领导干部勇于改革、锐意创新的气魄和精神,广受赞誉。
一、科学统筹决策,强力推进行政审判工作改革
2017年4月,市政府、市法院联合制定《大庆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并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
作为黑龙江省唯一一家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单位,大庆中院自2013年5月9日起,将全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统一划归龙凤区法院和让胡路区法院集中管辖。2014年9月1日起,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决定对全省各中院受理的以同级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实行异地管辖。从前期酝酿、起草方案到建立机制、逐步推进,顾双彦同志始终坚守改革一线,付出了大量心血,取得了显著成果,实现了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有效分离,避免了行政机关对行政审判的不当干预,改革经验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充分肯定并加以推广。2017年,为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老百姓告官不见官的问题,大庆中院又在全省率先与市政府联合出台了《大庆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浪网法院频道和省法院官方微博进行同步直播,随后与市政府联合举办依法行政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培训班进行实务培训。经过不懈努力,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43.57%提升到100%,这背后浸透着顾双彦同志的智慧与汗水。
二、坚持为民司法,深入抓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
顾双彦组织制定了关于家事审判的六个规范性文件
顾双彦组织设计“大庆法院家事审判”徽章,设立“儿童托管区”
2016年,大庆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机制和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单位。作为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顾双彦同志当仁不让挑起改革重任。她加强专业化建设,设立家事审判合议庭,选任3名35周岁以上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通晓社会风俗习惯的资深法官,专门审理家事案件;加强制度化建设,主持出台《关于家事案件的审判操作规程》《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等六个规范性文件,为全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提供指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专门规划家事审判区域,自主设计“大庆家事审判”徽章,辟建“儿童托管区”、未成年人观察室、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并对法庭进行便民化、家居化、人性化布置,给当事人营造宽容、缓和的环境。在顾双彦同志的指导下,全市法院积极探索、推动家事审判方式方法创新,中院制发了全省首份离婚证明书、向离婚当事人发放《子女给离婚父母的一封信》;与市妇联联合举办家事审判模拟庭审;与市民政局联合制发《婚前法律辅导》《离婚法律辅导》宣传册;让胡路区法院制发全省首份冷静期告知书和全市首份人身保护令,切实推动家事审判工作向纵深发展,让家事审判改革成效惠及百姓,并在最高法院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介绍经验。2017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家事案件13600余件,调撤率78.1%,较改革前同比提高近18个百分点,大庆中院民一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三、加强诉调对接,全面助力社会矛盾多元化解
2018年6月,顾双彦组织召开集团诉讼稳控化解协调会
顾双彦同志带领民商事审判团队扎实推进诉调对接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宽对接渠道,整合调解资源。在她的大力推动下,全市两级法院除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合作外,还与卫生、财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工青妇、民政等部门和保险协会、消费者协会建立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家事纠纷、保险纠纷、消费纠纷等诉调对接机制;与市司法局、律协合作,建设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协助员“三员合一”队伍,打造“华姐调解室”特色人民调解品牌等等,形成了多方参与、权责明确、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多年来,各类调解组织诉前调解纠纷万余件,许多棘手纠纷因方法适当而及时高效化解,实现了更高层面的案结事了人和。
四、创新管理模式,认真构建人民陪审工作运行机制
2016年5月,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六人组成九人合议庭审理刑事案件
审判实践中,顾双彦同志大力推进司法民主,在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进行人民陪审员工作改革试点。该院成立了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形成了“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工作管理模式,改革经验被最高法院推广,也带动了全市各基层法院创新人民陪审管理模式,实现了管理科学化、培训经常化、参审规范化、保障制度化。2014年以来,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42434件,其中采用大合议制参审16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参审率达70%以上,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透过每一项举措、每一份荣誉,我们看到的是顾双彦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铮铮誓言以及对审判事业的执着追求与无私奉献,尽管身形日削、白发渐增,但面对丰硕的改革成果,顾双彦同志无比欣慰。她不愧为人民的好法官,勇立改革潮头的时代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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