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玉大婚后,袭人为何被撵?

林玮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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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人为何会嫁给蒋玉菡,虽然八十回前有各种暗示,但终究没有写出来。直到八十回结束,袭人依然还是那个贾宝玉房中的大丫头,连个“姑娘”还没争抢。


晴雯说:“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哪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哪里就称上‘我们’了!”

这就是袭人尴尬的处境,与平儿不同的是,平儿已经是姑娘了,但袭人依然不是。我认为她最后离姨娘还差两步,从丫头到姑娘再到姨娘。这两步如同天堑,成了袭人永远没奔上的终点。和平儿很像,平儿更是只差一步却难如登天了。所以我认为无论平儿无论袭人,终不能得偿所愿。就如鸳鸯说的:

“…你们自以为都有了结果了,将来都是做姨娘的。据我看,天下的事未必都遂心如意。你们且收着些儿,别忒乐过了头儿!”

鸳鸯不怪叫鸳鸯,她对男女之情的结果,往往一语成谶!


袭人在什么情况下被放出,之前写过几篇文章,我认为在宝玉宝钗结婚之后是一定的。但是不是八十回后贾家真的穷了,贾政做主放出呢?我觉得不是。

三十五回莺儿打络子那一节,袭人让宝玉求莺儿打络子,引出贾宝玉的话:“我常和袭人说,将来不知道哪个有福的生受你们主子奴才”。这句话明显暗示了宝钗宝玉结婚后,袭人地位的突然尴尬起来。首先,她不是姨娘,其次,宝钗有莺儿也够了。这样一旦贾宝玉不在,宝钗会留袭人还是留莺儿?结果不言而喻。这个说法不是宝钗厚此薄彼,而是宝钗越识大体,越容易放出袭人。

贾宝玉为何不在?无外乎抄家被抓和家破后出走。袭人的性格是跟了谁都会一心一意。以宝玉对她的感情,也不可能宝玉在家而将袭人放出。所以我认为袭人要么为了救宝玉自愿自己卖出。要么贾宝玉离家后被宝钗放出。我更倾向第一种。


贾家被抄家,该治罪的一定都会治罪。贾宝玉虽然年纪小,开始也会被统一看管,没有自由。家产被抄没,府第也会被罚没,要钱没钱,要人没人,贾家很多人都会做鸟兽散。很多人质疑李纨这时候会不会见死不救,我认为李纨也逃不了,她的钱一定也没了,怎么可能见死不救。《好了歌》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脂砚斋就说伏贾兰和贾菌。这说明李纨和贾兰也受了苦的。不是不救是救不了!她不积阴德,是后面贾兰考中之后的事了。另说!

袭人对宝玉那么忠心,如何能不救?她虽然没有钱,但贾家的丫头还是值钱的。怡红院那么多丫头,真的愿意为贾宝玉出卖自己的,估计也唯有袭人。 卖了袭人虽不一定能救得了贾宝玉,作为疏通却是足够。不排除宝玉本身也没什么事,本就要放出,不过狱吏再次勒索而已。对于穷途末路的贾家来说,一两百两银子都是天大的数字都根本拿不出来。如何应对狱吏的勒索!但不拿钱不放人,这种情况自古一贯有之。阎王好请小鬼难留,说的就是这个。袭人应当就是这样的情形下自愿卖出。贾家拿着这笔钱赎出了宝玉,是完全说的通的。这也是袭人能为宝玉所做最后一事了。

以上不过是我个人猜想。根据就是袭人对宝玉的一心一意态度,袭人付出那么多,终于挣到了目标就在眼前,不到万不得已,情况危机,袭人应该也不会被卖出。更别提还说好歹留着麝月了。这句话要不是袭人主动提议牺牲自己,她也没资格和主人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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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四十六回“尴尬人难免尴尬事,鸳鸯女誓绝鸳鸯偶”那一回,当时鸳鸯因为贾赦要讨她做小的事生气在园子里散心,恰遇着平儿和袭人俩跟她开玩笑,恭喜她,于是鸳鸯说了这样一段话:

鸳鸯又是气,又是臊,又是急,因骂道:“两个蹄子不得好死的!人家有为难的事,拿着你们当正经人,告诉你们与我排解排解,你们倒替换着取笑儿。你们自为都有了结果了,将来都是做姨娘的。据我看,天下的事未必都遂心如意。你们且收着些儿,别忒乐过了头儿!”

是的,袭人自以为有了结果了,可是最后的结果她还是得离开贾府,嫁给蒋玉菡。作者在写袭人的时候,其实一直把她放在尴尬的位置,她是晴雯眼里的西洋哈巴狗,专门会在王夫人面前摇尾乞怜,得了二两银子月银的实惠,却没有名正言顺的把身份定下来。所以说一直未过明路。未过明路就只有王夫人知道,其他人虽然也都知道,但是那不算。就像现在一对年轻人没领结婚证就摆了喜酒,大家都知道你结婚了,可是法律不认啊,若真有事你还是算未婚。

等到宝玉和宝钗结婚了,袭人仍旧没有过明路,仍旧只是王夫人心里为宝选的那个妾,没有秉明贾政把手续给办了。后来宝玉出家了,袭人就像府里许多别的丫头一样,到了一定的年龄要打发出去嫁人,她没有资格再留在贾府。如果她跟宝玉是过了明路的,那么即使是宝玉出家了,袭人也是应该留在贾府守着一辈子的,但是现在她连这个资格都没有。不是尴尬又是什么?


苏小妮


袭人嫁给蒋玉涵是不是在宝玉大婚以后,这一点并不能肯定。但却可以肯定,袭人嫁人,也并不是被撵。而是有可能是下面两种情况。



一,宝玉婚后,被拍卖。这是贾家被抄的情况下发生的。王子腾病死后不久,元春病死,贾家失去了保护伞,由于在朝堂站队不准,贾府被抄。家中主子或充军,或斩首,或收监,家中仆人,则被拍卖。



民间有种说法,宁娶大家婢,不要富家女。因为大户人家的婢女,见多识广,比那些富家女孩儿要有见识,有心胸,会谋算,袭人作为宝玉身边第一人,气度,修养自是非同一般。在拍卖会上,定是十分抢手。

蒋玉涵虽是戏子,可是在忠顺王爷,北静王爷面前得过宠的,眼界自然不低,可是鉴于身份是下九流,过于低下,婚配并不容易,高不成,低不就的,蹉跎下来。后来因缘巧合下,袭人被蒋玉涵买去。做了蒋玉涵的妻子。



二,被迫下嫁的情况。我们知道,一直到80回,袭人虽然被王夫人默许为准姨娘,却仍然没有被过明路,一直名不正言不顺的混着。而在过去的大家族中,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在男子大婚前,为了不给新嫁娘添堵,将与男主子有过肌肤之亲的婢女处理干净,或多给银钱,让其外嫁,或配给府中地位较高的奴才。



宝钗一般情况下,只要不触及她个人的利益,他都是比较宽厚豁达的。可是如果关系到以后婚姻的和谐,他是不是还会保持一向的作风?更何况不需要他出手,她只要保持沉默就行了。。



即使宝钗能够容得下袭人,作为一个处处为女儿着想的宝钗的母亲薛姨妈呢?欣赏一个人是一回事,接纳一个人给自己女儿添堵是另一回事。不要怪薛姨妈心窄,任何一个为女儿着想的母亲都会这样。

袭人是王夫人暗许的准姨娘,按说王夫人应该站在袭人这边,可是当与袭人打擂台的是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呢?这种情况下,袭人还会有胜算吗?



宝玉很有可能既心疼袭人终将被嫁的命运,又不放心袭人以后的生活,于是亲自出马,江西人嫁给了自己的好友蒋玉涵。


萍风竹雨123


人过一辈子的,黛玉死了,宝玉对袭人更依赖了。

晴雯被赶出大观园的时候,宝玉虽然也怀疑袭人告密,但是没有证据也就算了。即使宝玉抓住了袭人告密的证据也不会咋样。宝玉曾经说过:“罢了,再别提这事,别弄的去了三个,又饶上一个。” 又说:“从此休提

宝玉和宝钗大婚后,袭人被撵出贾府,嫁给了蒋玉函。那么袭人何时,被何人撵出贾府?

小说里是宝玉出家后,因为袭人和宝玉没过明路,不算是宝玉的妾,所以薛姨妈建议王夫人把袭人嫁出去。

润杨认为,袭人是在宝玉出家前被宝钗赶出贾府的。

宝玉此生认准了和黛玉以及袭人等两三个

起,全当他们三个死了,不过如此。况且死了的也曾有过,也没有见我怎么样。”

宝玉不是睚眦必报的人,他对任何人都抱有善念,认为任何人犯错,都是无心做错。当初贾环如此,现在袭人也是如此,所以他对袭人依然依赖如初。

黛玉死了,宝玉被迫娶了宝钗,宝玉对宝钗只要尊敬没有爱,所以他对袭人更加依赖了。

宝钗是一个务实的人,宝钗可以容忍宝玉心里想着黛玉这个死人,却不能容忍宝玉公然亲近袭人这个活人,冷落自己。

袭人虽然对金玉良缘尽心尽力,但是宝钗婚后,袭人不知不觉间,抢了宝钗在宝玉心里的位置。宝钗可以容忍宝玉和莺儿在一起,因为宝玉的心不在莺儿身上。宝钗不能容忍宝玉和袭人在一起,是因为宝玉的心在袭人身上。宝钗要拉回宝玉,就必须赶走袭人。

宝钗的心机袭人不懂。

宝钗要赶走袭人自然不用自己亲自出马。她让母亲通过薛蟠或者薛蟠的朋友,给袭人和蒋玉函做媒。

宝玉和蒋玉函是朋友,自己心里已经有了出家的打算,不能误了袭人一辈子,所以他同意袭人出嫁。

王夫人因为袭人和宝玉没有过明路,而且宝玉婚后,袭人的事就由宝钗做主了。因此也同意袭人出嫁。

袭人虽然不愿意离开宝玉,但是没有办法,只能屈服。袭人没看明白是宝钗撵走了她,她还把宝钗当做好人,贾府落败后还奉养过宝钗一段时间。


润杨的红楼笔记



《红楼梦》第五回袭人判词“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预示袭人最终嫁给了琪官蒋玉菡。通行本中是宝玉出家后,袭人被贾府放出,由袭人的哥嫂将她自行配嫁的。

在87“原创”结局是贾宝玉凤姐等入狱,贾府中的女眷和奴仆全部都被官卖了,蒋玉菡买了袭人为妻。

在封建社会人口买卖制度下,奴仆丫头们都算是家庭物质财产的一部分。如果贾府已经到了连贾宝玉这种“无公职人员”都入狱了的话,丫头们作为物质财产应该也会被充公,然后到人口买卖市场进行官卖以变现成银子入国库。



如果按照脂批中所言,袭人说“好歹留着麝月”的话,袭人离开贾府时宝玉并未出家。在六十三回中占花名中麝月的花签是“开到荼蘼花事了”,宝玉应该和麝月还有最后一段缘分。
而六十三回中,袭人抽中的花签却是“桃红又是一年春”。

个人认为,如果按照曹雪芹前80回来推测的话应该是在贾府逐渐败落的过程中、贾宝玉大婚后尚未出家之前,贾府的财务亏空已经难以支撑,于是贾府无奈必须要遣散大部分奴仆下人,精简人员最大限度的减少日常开资。

在贾府遣散下人的过程当中,去留问题上颇费周折。贾府待下人宽厚,尤其跟宝玉的丫头们与宝玉感情深厚,谁去谁留?

袭人虽为宝玉“第一人”却一直没有名分,且被王夫人提拔时早已失去了贾母屋里一等大丫头的官中月钱、也就是早已失去了“正式编制”,由王夫人个人私自发放二两月钱的“姨娘待遇”。此时在精简人员的过程中,袭人的地位就变得最为尴尬了。

情况很可能是贾府的财务拮据,主子们的月钱都相应的减低。王夫人的月钱一降再降从二十两减至十几两、从十几两降到十两,甚至于最后连十两这个两位数都不能维持了,降到十两以下。每月只有几两月钱的王夫人已经很难再每月从自己月钱中分出二两来给袭人。各房中都在打发丫头,王夫人房里“正式编制”的丫头们还有一堆要打发的,也无法留下“非正式编制”的袭人。

而此时宝玉房中也有一大堆在官中领月钱的“正式编制”丫头要打发,且这些丫头们中间与宝玉发生过暧昧关注的就好几个,加上袭人这个“非正式编制”的老资格,谁去谁留的压力更大了!在精减人员过程中,再把袭人重新加入宝玉房里的“正式编制”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了。

现实的情况是宝玉与宝钗大婚后,宝玉屋里的一切自然由宝钗负责打理。过去大观园怡红院中“起头的”袭人的基本功能已经几乎完全丧失了,由宝钗全权正式接替。

此时的袭人选择了对贾府的最后一次尽忠,带头被放出。决定放出最老资历的袭人后,宝玉屋里再要放出其他的丫头就无人会不服了。袭人在离开贾府的最后关头仍然心系宝玉,因而留下最后的话“好歹留着麝月”,麝月的确是宝玉房中平日最沉稳、关键时刻“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工作最负责又能干、又能说的丫头了。

曹翁有愧!

愧对袭人对宝玉的一片痴心和忠诚,因而为袭人安排了与宝玉好基友琪官的美好姻缘。


至此宝玉为黛玉和袭人“做了两个和尚”的誓言在耳,宝玉在“抄检大观园”晴雯被撵走的痛苦无奈之中的心愿“只守着黛玉与袭人两个”的最后底线跌破了。

黛玉死了,袭人去了………

唉……

袭人毕竟是个丫头,心里的见识还是浅了呀!


阿丹151014015


贾府的规矩,到了一定年纪,没被收房就要许配下人。小厮到了年纪,也要由府里作主,配给婚姻。七十回里,管家林之孝就开了单子,有八个二十五岁的单身小厮要解决婚姻问题。

但规矩是人定的。到了年纪的丫头,也有不出去的,像鸳鸯发誓不去、琥珀正在生病、彩云也染了“无医之症”。


袭人已经领着姨娘的月例。虽然说没过了明路,王夫人在逐晴之后已经汇报了贾母,而赵姨娘也告诉贾政宝玉有了屋里人,几个主要主子都心里有数,不明说也是“知之为不知”罢了。

已经是屋里人,就没有随便撵出去的道理。夏金桂闹成那样,薛姨妈要卖香菱,也被宝钗指为“妈可是气的糊涂了”。王熙凤那样吃醋,要打发贾琏的屋里人,也得“寻出不是来”。而贾珠的侍妾离去,更是“天天只见他两个不自在”,李纨被闹得受不了才打发出去的。

宝玉的结婚对象是宝钗,宝钗一向欣赏袭人,而袭人也很佩服宝钗。她们两个早就惺惺相惜,应该不存在吃醋、容不下的问题。而婆婆王夫人、丈夫宝玉,都对袭人没有反感,也不会撵她离开。


说到底还是自己想走。袭人早就说过“难道作了强盗贼,我也跟着罢”。她跟着宝玉,是有条件的。当然说这话的时候,袭人是想着宝玉肯定不会作强盗贼的。

但是!“强盗贼”不止是平安州抢薛蟠货物的强盗,这三个字有着更广泛的含意。贾政打宝玉的时候,已经预言他“弑君杀父”。这里宝玉的罪过,仅仅是结交优伶、不喜读书,最多加上贾环进谗的“逼淫母婢”。那么再往后,宝玉年纪渐长,需要担负家族责任的时候,他的躲避就成为更大的罪状。


这不能怪贾政。即使放到今天,父母收入丰厚,儿女“啃老”也是常事;但如果父母没有收入、身体不好,儿女还不肯去工作养家,就天理难容了。宝玉就是做出这样“天理难容”的事情,使袭人对他彻底失望,才会主动离开。

至于离开的办法,也很简单。反正家里已经恢复,出钱赎回就是了。当初袭人曾经以此威胁过宝玉,“无故平空留下我,于你又无益,反叫我们骨肉分离,这件事老太太、太太断不肯行的”,以骨肉分离来要挟,贾家迫于面子,只好放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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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却英雄似等闲199


袭人是否被“撵”离开贾府不敢肯定,但从判词上看,袭人的结局是嫁给了蒋玉菡了。那么,袭人是以何种方式离开的呢?我们看看有几种可能。

自愿离开:

很多读者坚持袭人最后自行离开贾府,也有一定道理,毕竟袭人也曾经说过这种可能,在第三十六回中,袭人被王夫人暗地提拔后,回来宝玉便问,夜深人静时袭人方道了明白,宝玉雀跃:“我看你总回家去不成了“,袭人便冷笑:

“你但别这么说后我是太太的人了,我要走连你也不必告诉,只回了太太就走。”宝玉笑道:“就便算我不好,你回了太太竟去了,叫别人听见说我不好,你去了你也没意思。”袭人笑道:“有什么没意思,难道作了强盗贼,我也跟着罢。再不然,还有一个死呢……。”



可见袭人要守着宝玉到最后,是建立在宝玉起码不让她失望的情况下。宝玉当然不至于做强盗贼,但我们回忆一下贾政鞭打宝玉时,骂的都是杀君弑父这种极严重的词语,可见袭人认为的强盗贼不过是宝玉表现得最不理想的样子。

那么宝玉什么样子最让袭人失望?自然是冥顽不化,怕读文章,讨厌八股文章,排斥程朱理学,到头来功不成名不就,加上贾府败落,袭人便会扬长而去,不与“强盗贼”为伍。

其次是自愿卖身救主

有人猜测贾府败落后王熙凤和宝玉都被羁押,袭人为了疏通关系救主甘愿卖身。其实这真是一种一厢情愿的想法,以袭人的”服侍一人眼里只有一人“的死心眼,卖身救主也许她能做出来,但条件不允许她这么做。



首先平日里宝玉对贾府事务不闻不问,即便王熙凤那些乱七八糟的人身伤害罪、金融犯罪也不会影响到他;其次宝玉作为非公职人员,罪从何来?再次,如果宝玉这主子都问罪了,按照封建社会人口买卖制度,贾府的女仆都算物质财产一部分,要卖袭人也是国家的钱,轮不到宝玉使用。

其实在脂批本第二十回,宝玉为麝月梳头被晴雯发现后几人半玩笑半真拌了一回嘴,此处批注:

【庚辰双行夹批:闲闲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

这里可以看得出几个信息:

一、袭人是直接从贾府被许配与人的。

二、袭人不是自愿离开的。

三、袭人走后麝月还在。



那么,强制袭人离开贾府并嫁与蒋玉菡的是谁?

王夫人?虽然我曾调侃过如果我是袭人,最希望宝玉娶的是黛玉,因为自己就是一个低配版宝钗,加上宝钗与王夫人的姨甥关系,自己最终被边缘化。但若说王夫人做出此举是不可能的。一来袭人虽然比不得宝钗,但如果为了精简人口也不会优化掉袭人,麝月这个不大显眼的不还在那嘛?

二来即便袭人被优化,也绝不会让她嫁给戏子,戏子在今天备受退嵩,但在古代那是官犯家属、俘虏等才被贬成的乐籍,但凡入了可籍,世世代代都得从此业,能被脱离,那是皇恩浩荡了。想来即便要卸磨杀驴,王夫人也不会如此歹毒。

宝钗同理。

宝玉更舍不得袭人离开,因为他心心念念的就是身边有黛玉和袭人相伴。

所以,袭人是被贾府外的人逼迫嫁给蒋玉菡的,而这个人正是当年小题大做令宝玉挨打的忠顺王。



当年忠顺王府的长史官来贾府兴师问罪,可不止为了一个戏子那么简单,毕竟蒋玉菡前两天刚转送了北静王送的汗巾,而之前他却是忠顺王的宠伶,加上贾府与北静王府多有走动,与忠顺王府毫无瓜葛,便可窥探一二,北静王和忠顺王是政治对手,贾府败落后被忠顺王落井下石。

让宝玉闻名在外的小妾袭人嫁与当年你的好基友,狠狠报那夺“基”之仇,这估计是忠顺王府才能想出来的狠招。而宝玉在得知对方是蒋玉菡后,因欣赏他为人,想着袭人嫁过去也是个归宿,只能强迫自己接受了。

说了那么多,还是那块汗巾惹得祸!


微影窥人生


袭人其实是利益冲突的牺牲品,宝玉大婚后,宝钗执掌大权,袭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宝钗可是一清二楚的,袭人是宝玉的丫鬟,从小一直服侍他,也可以说他们是一起长大,宝玉人人平等的思想里,他身边的丫鬟不只是丫鬟而是玩伴。在那些丫鬟里,袭人是与众不同的,她温柔贤惠懂事,属于比较早熟的那种,与晴雯的任性,尖酸的真性情相比她懂得收敛自己的情绪,那一回宝玉的奶娘把宝玉就给她的豆皮包子给她孙子吃了,要是晴雯准得给宝玉告状闹一闹,可是袭人看宝玉认真生气了,就说自己闹肚子不喜欢吃。袭人的价值观完全符合贾府高层的价值观,她用各种办法劝解宝玉争取功名,她是最早和宝玉初试过云雨的人,宝玉对她也是另眼相看,她有时连这个也利用起来劝解宝玉,那一回她从娘家回来就威胁宝玉说如果他不改他的毛病她就出去不再理他了。袭人是个有心计的人,她要上位就必须踩着别人的肩膀,有能力和资本和她竞争的人就是晴雯了。由于她的告状,才有了大观园被查,晴雯被撵出,肉中刺才被拔出。她自己比较黛玉和宝钗谁更适合做宝二奶奶的那段,真的是作者出神入化的描写了袭人的这一性格。她和宝钗是一路人,宝钗是何许人也?宝钗是玩心机的高手,见风使舵,察言观色比她老道的多,其实袭人知道自己的地位最终也就是个姨娘,这是王夫人和老太太都已经默认了的,她自己也甘于这样的地位,但是那个时代女人地位的变化是和将来的孩子息息相关的,以后袭人的地位还有没有上升的可能,还真是不好说,以宝钗的聪明和心计,且不说宝玉对袭人的情,就是对袭人的这个人,宝钗是断断不能容忍的,所以,她被撵走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所幸她的结局还是好的。




子非鱼00111


袭人应该是宝钗大婚后被王夫人和薛宝钗联手撵走的。诚然,袭人一度是王夫人的人也和宝钗亲厚,但毕竟是那个破坏木石前盟的一度,一度过后,王夫人没有手段收拾这个勾引自己儿子的小浪蹄子还是薛宝钗能接受卧榻之侧酣睡的花袭人?王夫人的态度早就很明朗了,给你姨娘的工资让你做姨娘的事,可就是不给你姨娘的名分,为啥?因为有贾政和赵姨娘的例子在那呢,无论王夫人还是薛宝钗,都不会允许袭人转正的


普通人读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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