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在人類的語言文字系統裡,中文是最為發達的一種。然而,近代以來,中文在表情達意上,卻屢屢陷入困境。“工藝美術”在概念上的一直混亂不清,即其一例。本文試圖從純概念入手,對“工藝美術”進行一個初步的學理性的梳理與解析。目的只有一個,為“工藝美術”正名。
“工藝美術”考源
準確地講,“工藝美術”並非完全的本土詞彙,它是中西方文化相結合的產物。在中國古代詞彙中,有“工”,有“藝”,有“工藝”,卻沒有“美術”。在中文語境下,“工”是個含義極其豐富的字彙。在諸多釋義中,與“工藝美術”之“工”最貼近的意思還是“技術”。如宋代魏泰《臨漢隱居詩話》:“梅堯臣亦善詩,雖乏高致,而平淡有工”。相對來講,“藝”的釋義卻要少得多。與“工藝美術”之“藝”意義最貼近的是“才能、技能、本領”。如先秦時期的禮、樂、射、馭、書、數等“六藝”,其“藝”就是指“才能、技能、本領”。“工藝”合成一個詞彙之後,其含義則有所延伸,指“手工工藝”或“手工技能”。即在“工”與“藝”的本義之外,延伸出了“手工”之義。如唐代封演《封氏聞見記》:“凡此數公,皆負當時才名,而兼擅工藝。”又如宋代《新唐書·閻立德傳》:“父毗……本以工藝進,故立德與弟立本皆機巧有思。”
“美術”一詞源自日文,因此它在我國的歷史並不長。當然,這個詞並非日本人首創,而是他們在明治五年(公元1872年)時,從西方意譯過來的。從“信”、“達”、“雅”的翻譯三原則來講,日本人的翻譯顯然是十分貼切的。美術”是何時進入中國的?就目前所掌握的材料來看,最早可以追溯到1897年。但是,“美術”被明確作為現代意義上的“藝術”,即“美的藝術”概念來使用,則始於1904年。此年,著名學者王國維在《孔子之美育主義》、《叔本華之哲學及教育學說》、《紅樓夢評論》等論著中,多次使用了這個意義上的“美術”。此後,“美術”一詞便在中國廣泛流行起來。
最早將“工藝”與“美術”結合在一起的人,應該是著名教育家蔡元培。1920年,他在《美術的起源》中指出:“美術有狹義的,廣義的。狹義的,是專指建築、造象、圖畫與工藝美術等。廣義的,是於上列各種美術外,又包含文學、音樂、舞蹈等。”
此後,圍繞“工藝美術”,學術界雖有各種因人而異的叫法,如豐子愷稱“工藝”,李澤厚稱“實用藝術”,王朝聞叫“實用工藝”,李新峰謂“實用-裝飾工藝”……當然,也有學者將“工藝”排除在自己的藝術體系之外,比如王國維、魯迅、宗白華……但是,總的發展趨勢是,“工藝”與“美術”從此結下了不解之緣,而且結合得越來越密切。因此,如果說“美術”是純正外來語的話,那麼“工藝美術”則是在外來文化影響下而產生的具有中西方文化“雜交”意味的產物。需要特別說明還有,“美術”與“工藝美術”之間,是母概念與子概念的關係。
“工藝美術”辨析
既然“美術”是純正的外來語,那麼在對“美術”定義時,尊重其本義,即歐洲的最早定義,是理所當然的。既然“美術”是母概念,那麼對於任何以“美術”命名的子概念來講,尊重其母概念也是再自然不過的。這是解析任何詞彙或概念必須遵從的基本法則。
何謂美術?在歐洲,最早將它定義為“美的藝術”。當然,時過境遷,後來逐漸演變為造型藝術。那麼,何謂造型藝術?從其藝術特徵來看,大致可以這樣概括:它是人創作的,有平面和空間兩種形式,作品有美的形象,觀眾可以通過視覺來欣賞或思考。繪畫、雕塑、建築等等都屬於造型藝術,“工藝美術”也是。
那麼,“工藝美術”又是什麼?顧名思義,是以突出彰顯“工藝”特徵的美術門類。它屬於造型藝術,是美術的一個分支,或曰是美術的子概念。據此,我們可以將它理解為“工藝的美術”或“有關工藝的美術”。本來,這是一個不假思索、一目瞭然就能抓住“核心內容”的概念。十分遺憾的是,在我們的概念裡,“工藝美術”卻長期被定義為,以“美化生活用品和生活環境的造型藝術或美術”。真是讓人情何以堪?
雖然在這一概念中,也突顯了“造型藝術”這一核心概念,但它在對“工藝美術”個性因素表達時,卻表現出了嚴重的誤讀、偏見與殘缺。一方面,無論是國畫、油畫、版畫、雕塑、建築,還是“工藝美術”,突顯美術或造型藝術的共性因素都是必須的。在這一點上,“工藝美術”的表達是最直截了當的,其在“工藝”後面直接後綴“美術”即是明證。需要說明的是,這種做法在造型藝術領域是絕無僅有的。另一方面,“工藝美術”更需要研究與表達的是個性。即它與國畫、油畫、版畫、雕塑、建築等等之間的明顯不同之處。如果說後綴“美術”,彰顯的是“工藝美術”的共性內涵的話,那麼其個性化特徵則集中體現在“工藝”兩字上。
依據前文的大致梳理與解讀,“工藝”至少應該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指“手工”。顯然,它強調的是“人工”在藝術創作中的絕對重要性。並有明顯排斥機器生產、排斥批量化生產的意思。這與歐洲從19世紀中期開始的“工藝美術運動”倒有不謀而合之處。二是指“技藝”。即在其藝術創作中,除了強調審美、強調思想等因素之外,更需要突出的是“技藝”。一定意義上,“技藝”已然被視為其特殊的“身份密碼”。這也是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何以傳統“技藝”被列為重點對象的理由。
除此之外,“工藝美術”創作還有其他的明顯特徵。在題材上,“工藝美術”都具有明顯的地域性、民族性特徵,它決定著作品在造型與思想方面的個性;在作品呈現形式上,它不僅具有國畫、油畫、版畫等的平面形式,而且具有雕塑、建築等的立體形式;與國畫、版畫附著於紙面上,油畫附著於畫布上,雕塑附著於立體材料上等有所不同,“工藝美術”則以附著於日常生活實用器上為多……
十分遺憾的是,上述“工藝美術”定義,竟然無視這些個性化內容,而獨獨強調“美化生活用品和生活環境”這一功能性因素。殊不知,就中國乃至人類工藝美術史來講,“生活”功能只是工藝美術品的兩個重要功能之一。工藝美術品還有另一重要功能,即陳設欣賞性。前者如陶瓷、傢俱、印染織繡、金銀器、漆器、玻璃器、建築等,後者如玉器、金銀首飾、象牙雕刻、景泰藍、漆藝、陶藝等。據此,對其他有關“工藝美術”的表述,如“具有物質的和精神的雙重屬性”,“物質功能是第一的、基本的,美觀則是第二的、從屬的”,“工藝美術是一種邊緣學科”,等等。我們不得不說,無一不是邏輯思維混亂之後的無稽之談。
究其誤讀的原因,當然很多,但最根本的原因,恐怕還是與人們嚴重混淆了“工藝美術”與“工藝美術品”兩個最基本的概念有關。顯然,“工藝美術”和“工藝美術品”,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卻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工藝美術”是藝術,是美術,是造型藝術。“工藝美術品”是產品,它既可能是藝術品,也可能是日常生活用品。用現在最時髦的表述即是,前者屬於“非物質文化”,後者屬於“物質文化”。
上述種種錯誤定義,都是以“工藝美術品”代替“工藝美術”所導致的結果。從這個角度講,在給“工藝美術”下定義時,我倒是覺得《現代漢語詞典》比一些專業性的“工藝美術”專著更加準確:“指工藝品的造型設計和裝飾性美術。”
上述辨析,對何謂“工藝美術”,應該說只是畫了個大致的輪廓。在當今文化情境下,要進一步辨析清楚“工藝美術”的內涵與外延,還需要從歷史的角度對與其相近的重要概念進行比較研究,尤其是與“手工藝”、“設計”等進行比較研究。因為只有分辨清楚了“工藝美術”與“手工藝”、“設計”等相近概念的內在聯繫和本質區別,對“工藝美術”的定義才能更加精準。(作者侯樣祥系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員,著名文化學者。本文經作者授權發佈,轉載請註明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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