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男子因父眼睛被人打傷,竟挖了傷人者8歲孩子的右眼後逃亡20年被抓,對此你怎麼看?

檸檬185286381


案情仔細看了下,典型的一包香菸引發的血案啊,就因為一包香菸的問題,導致父輩的事情,子輩進行報復,逃亡20年,還是被抓,以為報仇把“仇人”的孩子眼睛挖去,就是贏家,就給父親報仇了?其實,想想,最後誰是贏家?沒有贏家,一件小小事件,毀了兩個家庭,真是可悲可嘆。

大人的糾紛,大人去解決,把這種糾紛轉移到孩子身上,並採取極端手段,挖掉眼睛的行為,如此之殘忍,可見這個人內心有多狠毒和殘忍啊,小小年紀,就如此狠毒,可見心理有多灰暗啊,如果你要給父親報仇,找大人去啊,把仇恨發洩在一個8歲男孩身上,算什麼英雄呢?狗熊都不是,只會遭人譴責和鄙視。

任何對小孩下手,採取侵害行為,都是應給予譴責,並嚴厲處罰的,判重刑,即便20年過去了,也如此,挖掉右眼,不僅手段殘忍,而且,對這個孩子一生都造成了影響。

把孩子眼睛挖掉,以為自己就洩氣了,看案情介紹,男子20年來,也是躲躲藏藏,如老鼠一般生活,見不得陽光、害怕警察,心理和身體也備受摧殘,甚至都沒法結婚,至今單身,想想,自己20年來,也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今後依然面臨牢獄之災,誰是贏家?沒有贏家,一次殘暴行為,毀了兩個人的生活,毀了兩個家庭,可以說,是兩敗俱傷,殺敵一千,自損八百,所以,奉勸有“報仇”心理的人,想清楚,何況,你要報仇,找當事人去。

也許,你對打傷你父親眼睛的男人挖掉右眼,也不會引起那麼反感和憤慨,而把這種行為用於無辜之人、孩子身上,殘暴殘忍,失去人性,希望,法律予以重判!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這是變態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寫照。

江西一男子的父親被別人打傷眼睛,該男子應當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要求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並且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

可是該男子並沒有採取正確的方式,而是將對方八歲的小孩有緣挖出,這是何等的殘忍!這在他看來也許就是“一眼還眼”,但是豈不知他這種報復行為,就已構成了犯罪。

根據人體傷害鑑定標準,因傷害導致眼睛失明,就有可能構成重傷。所以該男子就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第234條的規定,就有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發生糾紛後,一定要採用正確的方式依法解決,卻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打擊報復該。強男子將仇恨報復在一個八歲的無辜小孩身上,這真是天大的不應該。



該男子明知罪責難逃,於是行兇後就到處躲藏,時間長達20年之久。但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法重情深


一包香菸引起的糾紛,成了2個家庭的陰影。兒子心疼父親被打,為了出氣,徒手將對方兒子右眼挖去,潛逃20年後終於被抓了。可是人雖抓到了,帶來的傷痛卻是2個家庭所不能承受的,唯有嘆氣衝動是魔鬼。


如今,不論是張軍,還是他的家人,尤其是他父親,哪怕時間過去過20年,還是對自己當年的一時衝動而造成的惡果無法釋然,留下無盡的悔恨。


1998年9月29日,天氣炎熱。撫州市東鄉縣(現為東鄉區)一磚窯廠的工人們在高強度作業後,一群工友找一處陰涼處休息避暑。其間,劉強父親起身主動給各工友散煙,可唯獨沒有給同在磚窯廠務工也是同村的張軍父親散上一支菸。


見狀,張軍父親便伸手自掏香菸,可發現此前放在褲子口袋裡的一包煙不見蹤影,繼而懷疑劉強父親所散的那包香菸,可能就是撿了他的。原本就因散煙一事心中有所不悅的他,開始當著眾工友的面指桑罵槐。


很快,劉強父親明白對方罵的就是自己,便上前理論,情緒激動下,二人大打出手。打鬥中,張軍父親眼睛眼睛被打傷,不得不耽誤工期住院治療。


令兩個父親無法預想到的是,這次因一包香菸引發的糾紛,在一個年輕人的心裡埋下了一顆仇恨的種子,並由此衍生一起惡性事件,幾乎摧毀了兩個家庭。


父親這次受傷住院,讓當年19歲的張軍為此懷恨在心。雖然自知打不過對方,但為了出氣,張軍萌生了拿對方兒子作為“替父報仇”對象的想法。

隨後,張軍一直在等待機會。


同年11月13日,張軍在村口小學附近碰到當時年僅8歲的劉強,正與同村另外兩名小朋友在一起玩耍。此時,張軍頓起歹念,誘騙劉強等三人到村莊旁邊“爐家窟”山槽內的水庫上去釣魚。劉強和小夥伴聽說去釣魚,只覺得好玩,便一路跟隨張軍到了人跡罕至的水庫。


張軍在水庫邊當著另外兩名同樣尚且年幼的孩子的面,殘忍地徒手將劉強右眼挖掉,後逃離作案現場。


案發後,張軍潛逃外地。


一晃20年過去,儘管當年的案卷都已經發黃顯舊,辦案偵查員也更換了多次,東鄉公安卻一刻也沒放鬆對張軍的追捕。最終,辦案民警獲得一條重要線索,張軍可能化名為“高某某”藏匿在杭州市江乾區。


辦案民警立即前往杭州市開展秘密調查,一頭扎進當地幾個最大的城中老舊小區進行了逐樓摸排,經過十多天細緻排查,初步確定了“高某某”的租住地。


2018年2月底的一天,抓捕行動正式開始。因“高某某”的租住房在杭州城郊的城中村內,地形複雜,房屋出入口眾多,白天實施抓捕條件不成熟,抓捕小組只能採取蹲點守候。


蹲守直至凌晨時分,在確定所有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抓捕組民警破門衝入房間內將熟睡的“高某某”抓獲。面對來自家鄉的辦案民警,“高某某”的心理防線被攻破。承認“我就是張軍,這20年來,我隱姓埋名,不敢與家人聯繫,看到警車就緊張,每天都活在恐懼與不安中……”


歸案後,張軍供述了20年前自己犯下的罪行,並詳細供述了自己的潛逃經歷。


當年案發後,張軍從山間小路逃跑,經過多日跋涉,輾轉來到杭州市臨平縣。


從此,他便冒用“高某某”的身份,隱姓埋名生活。最初,他藏匿在一個小鎮石廠做零工謀生,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長期體力勞動加上精神的折磨使其身體被拖垮。因無法從事體力勞動,後來便來到杭州市江乾區以開“摩的”為生。


時隔多年,雖然生活彷彿重回了正軌,但張軍一刻也沒忘記自己逃犯的身份,至今孤身一人不敢成家,生活始終窘迫,即使是面對平日最好的朋友,他也一直守口如瓶。


而當年那個年僅8歲的劉強,現已經將近而立之年。作為家中獨子,劉強早年輟學後,四處務工碰壁,如今只得在東鄉區一餐館端盤子勉強為生。雖然右眼佩戴了義眼,但他仍不能適應與人正面交流,言語交談時也是不時躲閃,性格內向又自卑。


不難想象,兩個家庭也始終未能從陰影中走出來,除了經濟境況的槽糕,家人間也是爭吵不斷,家庭關係持續惡化。因一包香菸引發的衝動行為,顯然於每個當事人都是不可承受之痛。


江南都市報


兩個大人的瑣事引發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後果,張軍父親和劉強父親因為一包煙引發了廝打,而後張軍父親被劉強父親打傷眼睛,時年年僅十八歲的張軍想到了替父親報仇的心理,硬生生的將只有8歲劉強誘騙至水庫挖了右眼,無群無盡的傷害持續了整整二十年,張軍在這二十年中四處逃亡奔波,過著暗無天日的日子,劉強同樣活在瞎眼的痛苦中。兩家人再沒有了太平。相信兩個父親在這二十年中也活在悔恨自責中。

當年的張軍犯了故意傷害罪,對劉強造成了很嚴重的傷害,而當時該案件已被警方立案。如今二十年過去了,張軍被抓,自然逃不過法律的追究,相信對於過去二十年的張軍來說,早已厭倦了這種無窮無盡的逃亡生涯,他是該面對自己所犯的罪惡,並該付出責任的時候。

假如要是能取得劉強及家人的諒解,可能會少判點刑,但是對於一時之錯造成了兩家早已家徒四壁的兩家人來說,那種仇恨心理還在,要說原諒估計不是太可能,當然也不排除這種可能,是時候該有個了結的時候。

俗話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既然犯罪了,即使逃亡二十年,也永遠活在逃亡的恐懼中惶惶不可終日,二十年的時間,那麼漫長,在這件事情上,劉強是直接的受害者,其實張軍又何嘗不是呢?父輩之間的矛盾,延伸到孩子的身上,這是不公平的,張軍太過於殘忍,十八歲已經成年,對於自己的行為已經能夠負責任,也能思考整件事情的後果,可是他還是衝動的做了,一時衝動,一輩子悔恨。這就是自嘗惡果。


珞珈評論社


別說一個8歲孩子來承擔! 個人感覺沒毛病! 你欺負人家爸老 人家欺負你家孩子小? 有問題? 你讓他心裡難過 他也讓你心裡難過! 都是相對的! 除非他當時放手 你們全家給人家誠摯的道歉 沒準他的心軟會放過你這樣傷痛! 可是既沒有誠摯的道歉 不難想象 你的後果 !


iinndd


事件經過:

1998年9月29日,撫州市東鄉縣一磚窯廠;

劉強父親給工友散煙,可唯獨沒有給張軍父親;

此時,張軍父親懷疑劉強父親所散的那包香菸,可能就是撿了他的。心中不爽張軍父親,開始指桑罵槐;

為此,劉強父親與張軍父親二人大打出手,張軍父親眼睛眼睛被打傷;


父親的受傷,讓張軍懷恨在心;

11月13日,張軍誘騙8歲的劉強等三人到村邊山槽內的水庫邊;

在水庫邊,張軍當著另外兩名同樣年幼的孩子,用手將劉強右眼挖掉,後張軍潛逃外地。

2018年2月底的一天,張軍歸案。

張軍逃亡後,隱姓埋名,以開“摩的”為生,精神的折磨讓他無法從事體力勞動;

劉強配了義眼,在一家餐館端盤子為生,性格內向、自卑,無法適應與人正面交流。


這就是所謂的“同態復仇”吧:你打傷了我的眼睛,我也要打傷你的眼睛。

這個狹隘的思維意識,不僅害了張軍本人,害了被他致傷的劉強,而且也讓兩個家庭蒙受著陰影。


一、劉強父親當面給除了劉軍父親之外的所有人散煙,卻唯獨不給劉軍的父親,是整個事件的起因

這個起因源自劉強父親自身意識的狹隘。

同樣的,在生活中,在一起吃飯的幾個人,你如果給一桌的人敬酒,唯獨留下一個人不敬,不理他。這會讓他認為你是在歧視他,而且你是故意的。

你給人倒了一圈水,就剩下一個人,不給他倒;

同為工友,你散了一圈煙,他又抽菸,你偏偏不給他;

這個人會認為,你是在故意羞辱他。


人有臉,樹有皮。

為人留一線,日後好見面!

他不一定會報復你,但他心理一定超級不爽。

你可以不理他,可以看不起他,但不能當面羞辱他。


這不是說,被人故意忽視了,就要採取強烈的報復手段。

只是說,劉強父親的做法不可取。


二、劉軍的心理更加的狹隘、自私,害人害己

事情發生,有事情發生的解決方法。

劉軍的方法,恐怕是最不可取的辦法。

他竟然用手將一個年僅8歲的小孩的眼珠挖出來,這得有多殘忍!

還是當著另外兩位小朋友的面!只能祈禱這兩位小朋友不要留下什麼心理陰影吧。

劉軍的殘忍,難以用語言來形容了。


劉軍的人生因為自己的殘暴而改變。

逃亡20年,極大的心理壓力壓垮了他的身體,就其身心來說,他已經不能再回到一個正常人的世界。

致人傷害,手段惡劣,情節嚴重,等待他的是鐵窗生涯。

他的人生之路也只能如此了。


三、劉軍的父親亦有過錯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一支菸的事情,即使對方是故意的,又有什麼大不了。

為何要指桑罵槐、將矛盾引向激化呢?

劉軍的父親能夠退一步,後面的事情就都沒有了。

他的兒子就不用逃亡、就不用受到法律的制裁了,現在想必他後悔的不得了了吧。


四、招誰惹誰了 ,無辜的劉強

8歲就被人挖去眼珠,他的一生都會籠罩在這個慘劇中。

他是這個事件中最無辜的人了!

但,他又找誰說理去。

警方抓捕了劉軍,法院也會對其判刑,但這些能彌補劉強什麼呢?

20年後的今天,劉強連心裡的慰藉都不會有了吧。


很多事情都是可以避免的。

顯然,劉強的父親、劉軍的父親、劉軍,遇到事情後,他們的打開方式是錯誤的。


關注北京郭廣吉律師,瞭解最新法律案例和資訊!



郭廣吉律師


有些時候正是因為一些小事情才使得悲劇連環發生,最終毀掉了一代人,毀掉了好幾個家庭。

大貓簡單的給大家講一下事情的發展吧,幾十年前,潛逃男子的父親和其他工友在一起幹活,其中有一個工友主動給其他人髮香煙,唯獨沒有給潛逃男子的父親發煙,潛逃男子的父親便順手取自己口袋裡面的煙,可是卻發現煙不見了。這個時候潛逃男子的父親以為是主動發煙的人拿走了自己的煙,於是罵了起來,結果潛逃男子的父親眼睛被打傷了。當年潛逃男子只有19歲,可是自己的父親被打傷,自己心裡出不了這口惡氣,於是把主動發煙男子的孩子的一隻眼睛挖了出來,隨後他就潛逃了,逃了二十多年之後最終被警方捕獲,潛逃男子說這幾十年自己過的提心吊膽,過的非常不容易。

我們可以看到,這本來就是一件因為香菸引起的矛盾,本來也就是一件小事情,可是偏偏大家都對這件事耿耿於懷,最終毀掉了兩個家庭。

潛逃男子被抓,另外一家人的孩子沒有了一隻眼睛,生活也過的十分窘迫。可是當年他們並沒有想到這些,只是一味的圖口舌之快,一味的想著打擊報復,最終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

真心的希望大家在生活中能夠多一份寬容與理解,這樣我們的生活才會更加的美好!

這是大貓對於這件事的一個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大貓聊三農,我是王大貓。喜歡大貓的可以關注一下啦!

大貓聊三農


表明觀點:因為一包煙導致兩個家庭都陷入無盡的陰影當中,我想這輩子都很難從中走出來,一個是逃亡20年,一個是眼睛佩戴義眼至今仍然不敢正視他人。

事件概述:

劉強的父親和張軍的父親,因為一包煙發生爭執,情緒激動下,二人大打出手。打鬥中,張軍父親眼睛眼睛被打傷,不得不耽誤工期住院治療。

張軍在村口小學附近碰到當時年僅8歲的劉強,誘騙劉強等三人到村莊旁邊“爐家窟”山槽內的水庫上去釣魚。到了水庫邊後,張軍當著另外兩名同樣尚且年幼的孩子的面,殘忍地徒手將劉強右眼挖掉,後逃離作案現場。

至此:

張軍開始了自己的逃亡生涯,最初,他藏匿在一個小鎮石廠做零工謀生,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長期體力勞動加上精神的折磨使其身體被拖垮。因無法從事體力勞動,後來便來到杭州市江乾區以開“摩的”為生。

劉強早年輟學後,四處務工碰壁,如今只得在東鄉區一餐館端盤子勉強為生。雖然右眼佩戴了義眼,但他仍不能適應與人正面交流,言語交談時也是不時躲閃,性格內向又自卑。


個人點評:

張軍當年19歲,雖然打不過劉強的父親,但是想要替自己的父親出頭,於是乎就發生了“挖眼”這一幕悲劇!

首先張軍當年因為已經年滿19歲,根據《刑法》的規定,張軍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而且挖眼的行為情節惡劣,構成重傷。至此根據規定,該案雖然已經時過20年,但是因為當時公安已經立案偵查,所以對於張軍的追訴沒有時限的限制!

其次通過兩人目前的狀況來看,張軍疲於逃亡,而劉強則生活不幸,兩個家庭因為一件小事,終身都難以逃過這種陰影,該起案件和之前秦皇島超市殺人案和本案有幾分相似,均是因為一點瑣事引發糾紛,進而誘發悲劇的發生,導致了兩個家庭不幸,這種人間悲劇20年前發生了,前一陣子又發生了,我想以後還是會有,但願這當中沒有你我。

所以常說,退一步海闊天空,許多人不以為然,但是我還是想說,不要等到悲劇發生後再來追悔莫及,人生只有一次,切不可衝動行事。


麋鹿說法


子報父仇下毒手,殘忍生摳小孩一隻眼,只因一包煙小事惹事端,肚量狹小鬥傷眼,引出事後仇和冤!究竟事過憤憤恨不散,害的兒起報復殘忍心,一時解恨下毒手,親情分離驚逃二十年,流浪天涯終被逮,判罪入牢還是離家遠!青蔥美好幾十年,頭腦衝動罪來還!


事件發生在20年前的江西撫州,吳強的父親和張軍的父親同在一窯廠打工,在大家幹活休息的時候,吳強的父親就給大家分煙,卻忽視了張軍父親沒給煙,引起了張父很不滿,此時張軍父親又發現自已不見了一包煙,懷疑是吳強父親偷了他的煙,就發生了爭吵怒罵與打鬥!

結果在打鬥中張軍父親被打傷了一隻眼,雖然當時吳強家拿出錢做了賠償,事後張父在醫院治療了很長一段時間,看著父親受到傷害,18兒子張軍就起了仇恨報復心,當時也許覺的打不過吳強的父親,就找準機會對的8歲的吳強下了狠手,生生被硬摳去一隻眼睛,想想當時的情景,是多麼的殘忍血腥!心若有惡念害別人,就是害自已一生!


張軍知道自已犯下了罪行,害怕得到懲罰,就茫目逃亡天涯。雖然過去這麼些年,但當地公安部門從未放棄查找線索,終於在張軍逃亡20年後被逮捕歸案,為殘忍受傷害者伸張了正義,維護了法律的尊嚴。人情冷暖是是非非,善因有善果,惡因有報應,氣量狹窄小氣,吃點虧就恨恨不消,就是衝動惹禍上身,害人害已禍及一生。尊重與善待別人就是尊重善待自已,做人就要大度善誠!


肖哥180461167



因為一包煙,引發一場打架,致一人住院,這本是一個奇聞怪事,但因此而引起了被傷者兒子的仇恨。尋找機會,將打人者的兒子右眼摳下,然後逃之夭夭。

從事情的過程看,兩個老人打架,已屬小題大做,實實不該。事情既出,兩家就該坐在一起,好好溝通此事,化干戈為玉帛,才為正理。可是被打者的兒子不是從中吸取教訓而是冤冤相報,採取更極端的方法,為其父親尋仇,是一種極不明致之舉。其結果只能是背井離鄉,東躲西藏,走上一條不能回家的路。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僥倖二十年後的他,終久沒有逃避掉法律的制裁,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衝動是魔鬼,遇事需冷靜。在火頭上決定的事情,十有八九是錯誤的,如果一旦發生,是沒有回頭機會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