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的好汉到底能不能吃上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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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好汉确实能吃上牛肉,吃的就是牛肉。水浒好汉吃牛肉能成为一个议论焦点,是好事。人们开始关注历史,关注文化,关注美食。往大了说,是文化复苏之风,传统文化有继承;往小了说,人们的求知意识在增强,学习总比游戏强。

牛肉在我国历史上非同一般的肉食,从古到今都由皇权直接管着。从三个节点证明:①唐朝以前的先秦时期,只有“王”可以吃,诸侯都不准吃;②唐朝到清朝,各朝代严禁杀牛,杀牛犯刑法;新中国成立后,直到八十年代,同样对耕牛严加保护,偷杀滥杀耕牛触犯刑法。

几千年的沿袭,把保护耕牛列为国家法典,是因为牛充当着主要农业生产力,并不仅仅是牛肉好吃。当然也形成了牛肉的地位,比其他肉高贵。当下牛肉还贵很多,牛肉40元每斤,猪肉10元一斤。

有说法宋朝富裕了,朝廷允许杀牛吃肉,还有引经据典的,这个不可信。简单的道理是,无论多富裕,农业也是简单再生产模式,靠天吃饭,牛的作用不会丝毫减少。农民不会傻到杀牛吃肉自己去耕田,再说农民与耕牛的感情,不是人与动物,是家人关系。解放后多少年了,农村还都是土墙草屋的时候,三间屋两头房,大都一房睡人一房睡牛,中间堂屋。

还有说法,水浒作者施耐庵在元末明初改朝换代大动乱时期站错了队,帮错了人。结果同门师兄刘伯温帮朱元璋打下了天下,自己帮张士诚混了个落水狗的下场。一生倒霉,就借古讽今,指桑骂槐,把对当朝的不满,在书里让宋朝好汉表现出来。单从作品看,这观点是成立的。水浒好汉就是当朝叛逆,绿林土匪,大吃牛肉就是表现自己的反叛精神。朝廷不让杀人,我杀了;朝廷不让吃牛肉,我偏偏吃了。不过牢骚归牢骚,施耐庵的思想还是正统儒家,最终还是让宋江把这帮好汉送上了不归路,给朝廷减少了麻烦。


普济


在北宋宋徽宗期间,吃牛肉压根没问题。

吃牛肉--并不是体现反叛精神,而是民间老百姓的最爱

水浒里面有个特点,就是牛肉出现的特别多,据统计有400,500处。

最早出现牛肉的,是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去史家庄借住的时候。太公不但让他住下,还热情招待他吃饭。

书中写道: 庄客托出一桶盘,四样菜蔬,一盘牛肉,铺放桌上,先烫酒来筛下。

放在今天大家似乎觉得没什么,不过是四个蔬菜,一个荤菜,还给了几杯酒而已。但其实在那个时候,这就是相当高的招待了。自然,这个高规格招待并不是指这些蔬菜和酒,而就是指这盘牛肉。

还有林冲在大军草料场的一段: 

酒店主人道:“客人,那里来?”

  林冲道:“你认得这个葫芦儿?”

  主人看了道;“这葫芦是草料场老军的。”

  林冲道:“原来如此。”

  店主道:“即是草料场看守大哥,且请少坐;天气寒冷,且酌三杯,权当接风。”

  店家切一盘熟牛肉,烫一壶热酒,请林冲吃。

又自买了些牛肉,又吃了数杯,就又买了一葫芦酒,包了那两块牛肉,留下些碎银子,把花枪挑着酒葫芦,怀内揣了牛肉,叫声“相扰,”便出篱笆门仍旧迎着朔风回来。

林冲当时的身份是草料场看守,算起来也算是这家酒店的近邻,应该会经常来这家吃酒,自然要好好招待。

所以店主人立即拿住一盘熟牛肉说给他“接风”!

如果放在今天,大家也许会想,一盘牛肉有什么了不起,算得上什么接风?

其实,这还真的算接风,因为牛肉堪称是当时比较贵重的美食了。

再说吴用去拉阮氏三兄弟入伙。吴用期间通过买食物赠送给阮家兄弟,作为拉拢,书中写道: 吴用取出一两银子付与阮小七,就问主人家沽了一瓮酒,借个大瓮盛了;买了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对大鸡。

乖乖,看来这20斤牛肉,就算是很大的礼物了,阮氏三兄弟当时看了都很高兴。

类似的内容,全书还有很多!重点就是牛肉这两个字!

为什么水浒里面对牛肉如此看重,其实这是符合北宋历史的。

自古以来,牛并不是用来吃的,而是重要的生产工具。对于传统的农耕,有牛或者没有牛是完全不同的。有头耕牛,农业效率会提高太多,如果没有牛,一些重货只能靠人来干,不但效率低下,而且对劳动者是一个很艰巨的工作,即使青壮年往往也不能胜任。

所以自秦朝一来,历代王朝对于私宰耕牛都严格控制。普通的老百姓,即使耕牛受伤不能再用,或者因为年老无法耕地,也必须上报官府。如果没有上报,私自杀了,一般都是要严厉惩处。甚至到了新中国也是这样,建国初期,一例数十头耕牛死亡的事件,曾惊动中央,周总理亲自下了批示,要求限期破案。甚至改革开放的1979年,国家仍然对耕牛的宰杀,贩卖给予政策的严格限制。

北宋亦不例外,北宋初年的《宋刑统》中,明确写道“诸故杀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杀牛马者徒一年”。乖乖,宰一头管家的牛,居然要坐一年半牢,就是杀自己家的,也要坐1年牢!

到了南宋,由于北方沦陷,而南方的农业主要是稻米种植,对于耕牛,准确的说是水牛更是需要。所以南宋的法律更为严厉,杀官家的牛要坐牢三年,杀自己家的,也要坐牢一年半。甚至不要说杀,就算让自己家的耕牛残疾了,或者受伤无法使用了,如果是故意的,那么也当做宰杀,要坐一年牢!

这里就出现一个误解了!

水浒的作者施耐庵由此认为,在北宋吃牛肉的人是很少的,多是一些胆大妄为,不在乎官府法律的人。所以,施耐庵几百次提到牛肉的目的,主要是宣扬水浒的好汉们的叛逆。

其实,这就是施耐庵老先生历史知识不足了。

诚然,北宋初期,整个南宋时代,都严令不允许宰杀耕牛,但并不代表水浒的时代也是这样。

实际上,北宋初年经济不发达,大部分地方都缺乏耕牛,禁止屠宰自然是正确的。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宋的地方经济一下就突飞猛进,导致徽宗时代人口都超过了8000万人。

到了大宋的第三位皇帝宋真宗时代,还是严禁杀牛,甚至连王公贵族杀牛也要重罚。宋真宗以身作则,连自己也不吃牛肉。史料记载,宋真宗的御厨房一年吃掉40万斤羊肉和4000多斤猪肉,却没有一两牛肉。

作为一个九五之尊,要什么有什么的皇帝,能够做到这样真是不容易!

但即使是极端严厉的真宗时代,也不是铁板一块。

当时宋朝民间已经出现一定的私宰牛的现象,而且逐步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所谓法不制众,当时官府就已经网开一面,默许部分地方可以宰杀耕牛。

《宋会要?刑法志》记载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司勋员外郎孔宗闵进言:“浙民以牛肉为上味,不逞之辈,竞于屠杀,事发即逮捕滋广,请释不问罪。”

宋真宗见私宰耕牛在浙江已经成为风气,而且浙江确实也是耕牛过剩,也就不便于严厉打击,随机下诏书曰:两浙诸州,有屠牛充膳,自非通议烹宰,其因缘买者,悉不问罪。

到了下一代的宋仁宗时代,变化就更大了。仁宗时代,宫廷的肉类仍然是羊肉,皇宫每天要宰杀200多只活羊,但民间却不同了。北宋经过三代皇帝的和平时代,经济突飞猛进,耕牛也到处都是,很多地方出现严重过剩的情况,不再是什么稀罕物了。

耕牛过剩,不需要用这么多牛来耕地,又不能杀,难道白养着这么多牛做老爷的吗,这岂不是不合情理的怪事。

所以当时民间意见很大,一些地方官为了缓解民怨,开始巧妙的迂回政策。他们一面提供官府同意杀牛的手续,一面进行收税。

这样一来,不但养牛的人得到好处,爱吃牛肉的人欣喜不已,官府也得到了实惠。

宋朝的王公贵族对牛肉并不在意,这主要是从中医养生角度考虑。但为什么牛肉如此为老百姓喜欢?

原因也不复杂,一来,耕牛虽然养殖时间较长,但出肉很多。宋徽宗大观四年一份资料写道:一牛之肉不下三二百斤。相比猪样鸡鸭,一头牛出的肉很多,而且当时宰杀的多是不能耕田的耕牛。一头牛的肉,就可以提供给几百人食用,挺不错了。

二来,牛肉的味道是独特的,是其他肉类无法相比的。牛肉蛋白质含量高 ,而脂肪含量低,味道鲜美。直到今天,不但中国人多吃牛肉,西方更是对牛肉爱不释手。宋朝民间老百姓非常喜欢吃牛肉,对牛肉的评价很高。就如同水浒中写道的:店小二把四支大盏子摆开,铺下四双筋,放了四盘菜蔬,打一桶放在桌子上。阮小七道:“有甚么下口?”

  小二哥道:“新宰得一头黄牛,花糕似好肥肉!”

  阮小二道:“大块切十斤来。”

  催促小二哥只顾筛酒,早把牛肉切做两盘,将来放在桌上。

  阮家三兄弟让吴用吃了几块便吃不得了。

  那三个狼餐虎食,吃了一回。

到了宋仁宗时代,由于民间耕牛实在过剩,而且私下交牛肉税就可以宰牛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当时一头活牛贩卖给别人,只能卖到5至7贯,一头牛的肉,却可以卖到20到30贯

当时的宋仁宗顺应民间,开始逐步放开对宰杀耕牛的限制,最终完全取消了这一限制。

所以到了水浒他们的宋徽宗时期,民间已经不限制杀牛,到处都可以杀牛,也可以卖牛肉。

这是到了南宋时期,由于北方领土基本丢失,大量人口涌入南方,必须增加农业开发,耕牛又变成了稀缺物,这才重新开始禁止杀牛。

呵呵,施耐庵老先生毕竟是明朝的人,对历史又不太了解,他只知道北宋初期和南宋时期都严禁杀牛,并不知道北宋末期这个政策已经放开,所以犯了一个错误。

实际上,在宋徽宗时期吃点牛肉根本算不了什么,就如同吃猪肉,吃羊肉一样。

如果谁有胆量在宋太祖时代私宰耕牛吃牛肉,那才是真正的又反叛精神。

------------------------武松在景阳冈吃的几斤牛肉。当时牛肉产业很火的,到处都是宰牛的作坊。本来牛基本都是用来耕田或者拉车,但宋代也出现专门为了吃肉的肉牛。但牛肉价格并不算便宜,一般老百姓一个月也就能吃上几斤。所以水浒所谓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口号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萨沙


相信大家对《水浒传》中好汉们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场景都有印象,而且他们吃的都是牛肉。比如说武松去挂着“三碗不过岗”酒旗的酒店就叫店家上二、三斤熟牛肉。
然而很多人都知道宋代有明确法令禁止食牛肉,屠牛者会受到重罚甚至是处以死刑,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曾下诏,“自今屠耕牛及盗牛罪不致死者,并系狱以闻,当以重判。”蓄意盗牛宰杀者将受到更严重的处罚,“头首处死,从者减一等”,盗割牛鼻,盗斫牛脚的首犯也会被处死。在农耕社会,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历史上禁止杀牛屠牛的不止宋朝,唐代的《唐律疏议》中记载到,“诸盗官私马牛而杀者,徒两年半。”也就是在唐代盗牛宰杀是要坐牢的。宋朝的刑罚显然要比唐朝严厉,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梁山好汉吃牛肉是作者虚构的,实际上当时的好汉吃不上牛肉呢?
实际上好汉们是可以吃上牛肉的。虽然上面有明文规定,但是底下的人们并没有按照规定来办事,屠牛食牛在民间并不是什么稀罕事。然而上层官员对这种情况并不了解,南宋有一位名叫胡颖的官员听说有人在贩卖牛肉,就要将其缉拿归案,结果胡大人发现不管事乡村和城市都有许多贩卖牛肉的人,有的人还靠此发家致富了。《宋会要》载,宋真宗出巡的时候,沿也发现很多贩卖牛肉的现象。当然了,并不是所有的店都出售牛肉,胆敢贩卖牛肉的店铺也不是一般店。这一点从《水浒传》中也可以看出来,那些供应的牛肉的店要么地处偏僻之处要么就是黑店。
店家既然愿意冒着风险卖牛肉就证明了这当中有利可图。《宋会要》中提到大观年间“肉每斤价直须百钱”,是牛价的数倍。利润如此高昂,难怪有人愿意铤而走险。卖牛肉的需要点勇气,吃牛肉也得大着胆子。吃牛肉还是很符合好汉叛逆的人物设定的。
参考资料:
程民生:《宋代食品价格与餐费考察》
谭燕鹏:《田亩之外——中古时期牛的功用余意探讨》

历史研习社


比起《水浒传》小说里,各路好汉们动辄大块吃牛肉的热闹景象,放在真实的北宋年间,吃牛肉的代价,可以说十分巨大。

因为在漫长的古代农业社会里,耕牛就是生产中的重要劳动力,对于国家发展来说,更是重要战略资源。随随便便杀了吃?那就是严重的资源浪费。所以历代王朝都出台严格法律,严打乱杀乱吃耕牛现象。

特别是北宋年间的法律,别说吃牛肉,就算是杀耕牛,后果都是非常严重:以《宋刑统》的法律条文,就是杀死自家的耕牛,也要劳动改造一年。南宋年间更变成“劳改”一年半。理论上说,在宋朝“大块吃牛肉”,就基本难逃牢狱之苦。

但实际操作起来,好些宋朝“聪明人”,也早找到了空子:法律上说的不许杀耕牛,那牛病死了总可以吃吧?于是偷杀偷卖牛肉的风气,从宋初时就屡禁不止。很快官府也就想开了,既然抓不过来,何不趁机抓抓创收?于是高额的牛肉税很快推广各地,只要交足了税,官府也就睁一只眼。照着宋仁宗年间名臣张周物的吐槽说:“官禁屠牛,而州场税膀有收算之文”。一边不许宰牛,一边大收牛肉税,您这不是自打耳光?

靠着这“自打耳光”的操作,饶是把“劳改一年”变成“劳改一年半”,两宋年间吃牛肉的现象,三百年里就没断。浙江地区的大型宴会上,牛肉都是必须有的硬菜。合法专营牛肉的店铺,也在各地大量出现。基本是有钱就能买到牛肉吃,可价格却水涨船高。以《宋史》记载,宋徽宗年间时,一头牛的价格不过五千多钱,可要把这头牛杀了卖肉,一斤牛肉可卖上百钱,一头牛身上的牛肉,通常能卖到三万多钱。

所以说,放在《水浒传》的时代里,梁山好汉能吃上牛肉不假,但想像小说里的武松们那样,顿顿都大口吃好几斤?得先问问身上的钱够不够。除了宋江柴进等个别有钱人,真没几个好汉能顿顿吃。

那既然这样,为何整部《水浒传》小说里,吃牛肉的桥段却如此多,以至于让人误会牛肉是宋代的家常菜呢?除去作者的写作思想外,应该和作者的生活环境,也有很大关系。

《水浒传》虽说写北宋故事,但作者施耐庵却生活在元末明初。其实在元代开国时,对于偷杀耕牛的禁令就已放松,原先的流放变成打板子。一线大城市里,牛肉消费也更火热。以《元典章》记载,元初时“内外官员士庶之家,凡是婚姻庆贺一切宴会,往往宰杀马牛食用”。大小官员只要办宴会,基本都吃得起牛肉。待到施耐庵创作水浒的元末明初时,那些扯起反元大旗的起义军,歃血为盟的仪式上,常见抓起牛肉大嚼。

这些生活经历,应该都是施耐庵写《水浒传》里的牛肉宴席时,顺手拈来的素材。

而到了《水浒传》火热畅销的明朝中后期,老百姓吃牛肉?那更不是稀罕事。明朝嘉靖年间,造访广州的葡萄牙人克鲁士,就记录了大段明朝市民吃牛肉的场景。比起宋元时代吃牛肉要高价的景象,欧洲传教士笔下的中国南方城市,每个集市上都有大量牛肉出售,价格更比欧洲便宜得多。可以更容易吃到牛肉的明代读者,读到《水浒传》里的吃牛肉桥段,当然也不会见怪。

一盘牛肉,就是中国古代民生经济发展的见证。


历史风云录


不能说完全不能,但要说像《水浒传》情节里描述的那样,好像没个酒馆都是牛肉馆,随便都可以吃到二斤熟牛肉,就是没有其他的配菜,酒和牛肉却照样可以管够,那就真的是大错特错了!(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历史三日谈)


现代人吃鲍鱼燕窝花的是钱,古代杀牛吃肉要命,直接叫你吃大狱,吃不了兜着走,花钱也不好使,如此说来吃牛肉是违法了,怎么还要大刑伺候了?

的确是违法了,而且还不轻,近代社会,随着文明的发展,其实刑罚是趋向于宽松的,但在古代,杀牛吃肉是重罪,唐代叛你个几年没商量,宋代一段时期内势必杀人还重的罪。

在汉代,由于常年战乱,天子出行拉车的马都凑不齐,不得不征用耕牛拉车,但不要据此以为汉代的耕牛就多的用不完,遍地都是。


整个封建社会其实耕牛都是一种战略物资,同时也是一种稀缺物,汉代除了皇帝勉强弄一色的牛儿拉车,一般身份的高官甚至拉车的牛都是杂色的,没办法,“牛”资紧缺。

因此,历朝历代可以说都是有相应的法律保护耕牛,极端的做法甚至是耕牛即使死了,也不能杀牛吃肉,而要安葬,像对待亲人一样送上天。

就《水浒传》里那个搞法,早晚要把耕牛都吃到肚子里不可,那就真的不用吃粮食了,耕牛是农业社会动力方面的一次革命,其历史意义比后来的这发明那发明要大的多。

因此,在“禁牛令”的紧箍咒下,随随便便就有牛肉吃,还是不太现实的!


历史三日谈


一般来说很难吃到,但也并不是不可能。

先说一下为什么很难吃到。

编订于北宋初年的《宋刑统》中,有这样的法令:

诸故杀官私牛者,徒一年半。
主自杀牛马者徒一年。

在北宋的时候,牛和马都不能杀,因为一个是生产业的支柱,一个是交通业的支柱。

到了南宋,刑罚更重:

诸故杀官私马牛徒三年。

连杀自己的牛,都要判刑三年,更别说杀别人的了。

其实不仅在宋朝,在周朝的时候,就有这样的说法,《礼记》中记载:“诸侯无故不杀牛。”

那么,《水浒传》的好汉们如何能够在明令禁止的制度下,吃上大块牛肉呢?即便是好汉们不怕事,那些店家不怕事吗?

其实在古代,牛作为主要生产力,基本上是家家必备的,那时候的牛,绝对要比现在的狗多。

不说古代了,就是二三十年前,你到农村里看看,哪家没有牛?

那么多牛,肯定有很多自然死亡的,这样就不算是杀死了。在宋代的时候,自然死亡的牛,要先请官府派人来确认并出具文书,然后再由主人决定是卖是吃。

吃掉自然死的牛……为什么有一种细思极恐的感觉。

于是这些老死的牛,一般都卖给了酒店。

当然,虽然牛很多,但自然死亡的牛,绝对满足不了人们的食欲,那接下来怎么操作?

有人的地方,就有交易,有交易的地方,自然也就有黑市。

黑市上面,往往可以提供非自然死亡的牛,酒店购买之后,将之剖解,与自然死亡的牛放在一起,这样基本上无懈可击。

还有一种地方,就是天高皇帝远的那种,比如梁山泊,在上面宰牛,肯定没有官府管的。


魏青衣


各位想多了,北宋时期牛作为重要的生产工具是不可能随便吃的,那个时候吃的更多的应该是羊肉才对。《水浒》成书大约是明初,很多设定其实都能看出来的。历史上记录了一则真的是由包拯断的案子,就是关于牛的。杀牛比杀人判刑还重的。所以,真的是在北宋时期,想吃牛肉,好像有点难。不过再是四大名著,《水浒》也只是一部小说,小说里吃什么都行,孙二娘还包人肉包子呢,也没见咋啊!吃点牛肉而已,各位看客如果想吃,也可以去买一点尝尝。这里推荐陕西名小吃之一:腊牛肉!如果你来西安旅游一定要尝一尝!要买就一定要买腱子肉,我们这里叫“腱核儿(发音见胡儿)”。


轮回的刻度


在《水浒》传里,那些吃货们每次吃饭时有两样东西是必不可少的。这两样不管是在《水浒传》里的机关食堂还是荒村野店,不管是公务宴请还是私人聚会,从五星级大酒店到乡村大排档都有它们的身影,一样就是酒,一样就是牛肉。

牛,在中国,在古代一直都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因为中国是农业大国,耕牛是不允许私自宰杀的。而且牛还是受法律保护的重要对象。汉朝就有法律规定“不得屠杀少齿”。犯者当诛。宋朝时吃羊肉很火,从皇家到贵族士大夫们,宋真宗时御厨每天宰羊350只,仁宗时每天宰280只,羊肉成了皇家每天喜涮涮的头等原材料。猪肉此时只是下层贫民的副食品。牛肉是禁止食用的。

《水浒传》里牛肉出现的频率虽高,但是在当时肯定不可能。


沐容剑秋


我明确地告诉你 可以的!不要听其他答主的乱回答,宋朝吃牛肉肯定是可以吃的,但是牛的来源并不是耕牛。

首先,宋朝对于耕牛确实是比较重视的。宋朝有一个独特的税种:耕牛税。也就是说,每一头耕牛都是登记在案,需要缴税的。从这一点来说,确实不能随便杀耕牛吃。《宋史》里面关于耕牛税的记载有很多,比如:“建炎元年五月,高宗即位,命有司招诱农民,归业者振贷之,蠲欠租,免耕牛税。”宋史还有记载,说“初,民饥多杀耕牛食之,犯者皆配关中。”说明杀耕牛确实是犯法的。

其次,不吃耕牛不代表牛肉没有地方来,宋朝的牛肉有很大的来源源自于北方。比如宋史里记载了一个何充的故事,是被北方胡人杀的,里面就有记载说“大将遗以酒茗羊牛肉,皆却之。”意思是金人大将上次给他牛肉,何充宁死不吃。宋史还有记载,靖康年间,有个叫李涓的人因为金兵南下,他募兵之后“出家钱买牛酒激犒之”,可见在市面上,是能买到牛肉和酒的。

最后,宋朝的笔记小说里面记载吃牛肉的事情比比皆是,随便从洪迈的《夷坚志》中摘抄如下:“秀州人盛肇、居青龙镇超果寺.好食牛肉.”,“告楫曰.子酷嗜牛肉”,“每饮必斗余.买牛肉.”等等。


老秦来煮历史百味


宋代的牛肉跟现在的“鸡”地位是一样的。

政府禁止,但是在执行力度上,显然存在偏差。

而且法律规定的是:有“诸故杀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也就是说,不管什么原因,更不管是杀的是公家的牛还是私家的牛,只能有证据证明是是你杀的牛,那就要流放一年半。但是,这条法律显然没有考虑到“没有消费就没有杀害。”,也就是说对吃牛肉的,和贬卖牛肉的是没有相应的处罚条例的。现在“鸡”的消费者,可是要负法律责任,但“鸡”灭绝了吗?所以从侧面证明,这条法律到最后,也是民不举官不纠。

而且,我们要考虑到,中国是农耕社会,历代保护耕牛的想法与现在“保护耕田”的出发点是一样的,这个是属于“中央精神”,但这一精神到地方上就未必会被贯彻执行,地方上要考虑地方上的经济发展,特别是第三产业的收入。东莞的成功就很好的体现出禁杀牛肉的无助来。至于不定期的受到打击,那也仅是向民间表明官方的态度和底线。

依我看法律上禁杀牛肉,民间却大吃牛肉,体现的未必是法律的尴尬与执行不力,恰恰相反,更好的体现了法治精神的人文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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