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中午14时20分许,南明公安分局11网格接到报警,报警人王女士称在贵阳市油榨街锦绣家园附近,被楼上租房的女子殴打。
(王女士手被抓伤)
接警后,11网格民警张维带领辅警迅速到达现场。报警人王女士所租住的房屋为自建房,殴打王女士的女子将铁门反锁后,在屋内使用打火机点燃物品,情况比较危急。11网格作先期处理的同时,向指挥中心反馈,10网格闻讯赶赴现场支援。
两网格合力将该处电源进行切断,并尝试与反锁在屋内的女子沟通。但该女子仍旧语无伦次地谩骂,且通过门上窗口向网格警力泼开水。
网格警力观察发现,该女子租住的虽是民房,但每个窗户均安装有铁制防护栏。此外,该女子在屋内用打火机点燃纸张引燃衣物等物品,并胡乱打砸东西,情况紧急。
为控制火势,网格警力用塑料盆接水,从可利用的角度进行一定的扑灭,并对该女子进行反复的劝导,但该女子并未停止异常行为。期间,该女子的母亲也来到现场,与她进行沟通,但均无效。
由于事态紧急,网格警力与该女子的母亲商议后,决定采取强行措施。网格警力疏散围观人员,向屋内喷射催泪喷射剂,随后破门进入屋内,将该女子控制,并将明火进行扑灭,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经事后了解得知,报警人王女士头部有伤、胳膊等部位皮肤被抓破,所幸并无大碍。随后,民警将该女子移送至油榨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记者:张鹏 丨编辑:兆赫丨身价牌:忻玖丨签发: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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