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工作室的法人和財務一起進去了,大家叫好!


財經》雜誌副主編羅昌平爆料出了關於范冰冰稅務問題的最新進展,自崔永元范冰冰陰陽合同案舉報後,六月初,某上市公司財務人員參與到范冰冰系列公司應急處理,並代表後者分別接受了京蘇新和總局的稅務調查。七月初,因涉嫌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罪,此上市公司財務人員及范冰冰公司一法人代表、一財務主管、一行政助理已被警方採取司法強制措施。

自從崔永元爆料陰陽合同事件以後,范冰冰的麻煩就不斷。網絡上各種傳言,網傳網傳范冰冰被抓?又有人闢謠是假消息。真真假假讓我等吃瓜群眾摸不著頭腦。就上述事件,小編今天來談談: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罪,到底神馬意思吧!

作為一個苦逼的財務人員,當公司稅務方面出了問題,會計似乎成了罪魁禍首,不是主犯,就是從犯,被人說做知法犯法。真的是拿著白菜的工資,操作賣白粉(逼)的心。但是這一次就明顯不同了,范冰冰工作室的財務人員仗著自己精通財務,故意跟稅務機關作對,對抗調查,被抓也是“罪有應得”。財務涉嫌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被判幾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最新修訂的會計法已經明確規定了:今後從事會計工作,對於因做假帳,隱匿或者故意銷燬會計憑證等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將終身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財務人要恪守職業底線,千萬不要去“背鍋”。不管你是小會計還是CEO,做這些事你不僅會被判刑,還將被終身禁業,以後你將不再有機會從事會計工作,長點心吧。你對這事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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