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訴合一「平台」鍛造業務過硬「尖兵」

捕诉合一“平台”锻造业务过硬“尖兵”

8月以來,平利縣檢察院按照捕訴合一先行先試實施方案總要求,堅持用好“三個抓手”,深入推進刑事檢察業務專業化辦案團隊建設,為全面實現刑事檢察隊伍素能提升,案件公正、高效辦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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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思想提高認識

實行“捕訴合一”,是深化法律監督彰顯司法權威的有益探索,是構建高效的檢察權運行機制的現實需要。要求辦案檢察官堅持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的憲法定位,堅持訴訟監督作為主責主業的功能定位,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者的職能作用,改變“重配合輕監督”的錯誤觀念,進一步提高認識,在辦案中做到敢於監督、善於監督、依法監督、規範監督,實現雙贏、多贏、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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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學習增強本領

試行“捕訴合一”辦案模式,有效落實“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的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同時對辦案人員的業務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要求全體幹警加強對公訴、偵監等檢察業務知識的學習,將學習作為一項重點性、經常性工作來抓。引導原偵監辦案人員側重學習審查起訴、出庭公訴、審判監督的公訴技能,原公訴辦案人員要側重學習批准逮捕、立案監督、追捕漏罪漏犯等業務知識,取長補短,共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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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紀律夯實作風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高檢院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檢的各項要求,禁止承辦檢察官利用手中職權,謀取非法利益。緊緊圍繞“捕訴合一”的關鍵環節,健全廉政風險防控和防範違法辦案的監督制約機制,從源頭上預防案件和人員出現問題,實現以辦案磨練、考驗檢察干警,打造出一支“能辦案、會辦案、辦好案”的過硬刑事檢察隊伍。

捕诉合一“平台”锻造业务过硬“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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