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警方出击,足浴店、居民区、酒店等13人涉嫌卖淫嫖娼被拘

一、足浴店内卖淫嫖娼被抓

8月23日晚,根据集中打击涉黄违法犯罪工作部署,上饶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会同特警大队、旭日派出所、城西派出所对城区行业场所进行集中清查。

上饶县警方出击,足浴店、居民区、酒店等13人涉嫌卖淫嫖娼被拘

当晚23时,清查民警在县城武夷山大道“***号”足浴店发现有卖淫嫖娼违法行为,随即展开查处工作,现场抓获5人。经审查,4人存在卖淫嫖娼行为,违法嫌疑人彭某(女,47岁,湖北省武穴市人)、马某(女,21岁,云南省昭通市人)当晚在“***号”足浴店按摩房内与朱某(男,21岁,南昌市新建县人)、滕某(男,30岁,上饶市横峰县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上饶县警方出击,足浴店、居民区、酒店等13人涉嫌卖淫嫖娼被拘

目前,彭某、马某、朱某、滕某四人因卖淫嫖娼已被上饶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二、居民区内卖淫嫖娼被抓

2018年9月4日晚21时许,上饶县公安局旭日派出所根据前期细致的摸排和耐心的蹲守,在指挥中心的大力支持下,一举摧毁位于东升路34号的卖淫窝点,当场抓获涉嫌卖淫人员陈某红(女,50岁,上饶县人)、黄某娟(女,41岁,上饶县人)、林某娥(女,48岁,上饶县人),容留和组织他人卖淫的人员毛某宣(男,72岁,上饶县人)、毛某高(男,47岁,上饶县人)。

上饶县警方出击,足浴店、居民区、酒店等13人涉嫌卖淫嫖娼被拘

经查,5名嫌疑人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上饶县警方出击,足浴店、居民区、酒店等13人涉嫌卖淫嫖娼被拘

目前,黄某娟、陈某红、林某娥、因涉嫌卖淫被行政拘留,毛某宣(男,72岁,上饶县人)、毛某高(男,47岁,上饶县人)因涉嫌容留和组织他人卖淫已被上饶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三、酒店内卖淫嫖娼被抓

上饶县警方出击,足浴店、居民区、酒店等13人涉嫌卖淫嫖娼被拘

根据群众反映有人在辖区营业场所发放招嫖名片进行违法交易。9月4日19时,根据前期线索,上饶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酒店进行蹲守,9月5日凌晨1时许,发现一辆银灰色轿车驶来,车上下来一浓妆女子。一组民警立即跟随该女子来到酒店房间,将该女子和嫖客抓获,同时另一组民警迅速将车上的另一男子和女子控制。

经查,郑某强(男,46岁,上饶县人)对当日将涉嫌卖淫人员彭某飞(女,24岁,经开区人)送到该酒店房间交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上饶县警方出击,足浴店、居民区、酒店等13人涉嫌卖淫嫖娼被拘

目前,彭某飞、卢某清(女,21岁,经开区人)、李某攀(男,29岁,上饶县人)因涉嫌卖淫被我局依法处行政拘留处罚,郑某强因涉嫌容留和组织他人卖淫被上饶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