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坚守、砥砺前行
至真
至宽
至诚
至厚
至善
至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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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兢兢业业履职,挥洒青春奉献
十年前的那个冬天,王永怀揣着对检察事业的梦想和憧憬考入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检察新兵,实现了从律师到检察官的职业转变。因为有过律师从业经历,他更加懂得换位思考,办理案件时,他会从律师的角度去思考辩护人辩护的思路,从而更加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保证庭审的质量和效果。
2007年12月至2011年3月,王永在公诉科工作期间,先后主办各类刑事案件177件354人,追诉漏犯7件13人,追诉的各被告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先后办理了泰城首例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以及追诉首例侵犯著作权案,所办理的案件无一错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1年3月,王永被调整到了刑事执行检察科工作,在新的岗位上,他继续发挥原有的律师执业经验和公诉办案经验,较快的适应了派驻看守所检察、社区矫正检察、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先后办理各类纠正违法案件30余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11人,罪犯又犯罪案件31件38人。依法监督将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郭某收监执行,将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的10余名罪犯收监执行,其办理的被告人黄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查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三千余册,与社区服刑人员面对面谈话二千余人次,先后建议执行机关提出收监执行建议10余人,提出口头、书面建议3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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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秉持监督利剑,守卫公平正义
执检科曾收到北京市公安机关关于社区服刑人员刘某因吸毒被行政处罚的决定书副本,职业的敏感性告诉王永,这很可能是一起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私自外出脱离监管,并在外地实施违法行为的事件。随后,他与同事先后多次与执行机关调查核对,但执行机关均告知没有收到正式的行政处罚文书无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
但是,王永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与同事赶往北京查阅复制了刘某被行政处罚的所有卷宗材料。在刘某脱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我院依法建议执行机关向原判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缓刑建议书,后经法院依法裁定撤销缓刑,将刘某收监执行。从而切实履行了社区矫正环节中的法律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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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温情人性执法,保障合法权益
哲学家康德曾说过,这世上只有两样东西能引起人们内心深深的震动。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作为一名检察人员,我们的道德准则就是尽忠职守,执法为民。
在一次社区矫正检察中,王永在查看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时,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张某周一到周五早上都有参加社区服务的记录,如此频繁的社区劳动引起了王永的注意,他感觉司法所的监管活动可能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于是王永和她进行了深入的交谈,谈话中了解到张某因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她的丈夫因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现在泰安市监狱服刑,其家中还有一个上高二的孩子,生活的重担全落在她一个人身上。
她没有正式工作,只能靠打零工贴补家用,每天早上照顾孩子吃饭、上学,还要按照司法所的要求天天去参加社区劳动,奔波于家庭、社区服务和打工地点,身心非常疲惫。了解情况后,虽然司法所的监管活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为了体现法律的人性化关怀,王永当场建议该司法所将张某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从每天的早上改为每周日参加,司法所也及时采纳了他的建议,从而大大减轻了张某的生活压力,她和家人专门向王永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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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勤奋学习争一流,矢志不渝展自我
2015年6月份,王永被泰安市检察院推荐参加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接到通知时,还有不到两个月的复习时间。参加比赛毕竟跟平时办案不同,不仅是办案能力、法律知识掌握程度的比拼,更是对毅力和韧性的考验,他也深知,此次竞赛代表的不仅是个人,还担负着泰安检察的形象与荣耀,使命光荣,任务艰巨。
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他白天处理完手头的工作,就开始翻阅业务书籍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学到很晚才回家,晚饭后继续开始做题背法条,每天都学习到深夜。周末我也不敢放松,都把自己锁在办公室内埋头学习,从准备参赛那天起没有休息过一个周末。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在省院组织的竞赛中取得了第三名的成绩。随后,经过一个多月的选拔考试,我有幸代表山东省检察机关参加全国业务竞赛。在省院组织的二个多月的封闭学习中,他几乎没有回过家,每天面对的是从早到晚的业务学习、案例研讨和模拟考试。最终在全国检察机关竞赛中取得法律文书制作第一名,三项总评第七名的好成绩,荣获第一届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的标兵,从而成为山东检察机关获得此项荣誉的第一人。2015年10月31日,《检察日报》第二版专版以《王永:一年不得缺席一次巡视》为题作了详细报道;2015年11月5日《大众日报-泰安新闻》以《王永:平凡岗位做不平凡的事》为题做了专题报道。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十年来,王永先后被评为泰山区优秀人民卫士、山东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全省优秀检察官、泰安最美青年、泰安市泰山区十大杰出青年、泰安检察机关特别贡献奖等荣誉称号,并被山东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坚守源于热爱,勤奋定能功成,荣誉是对过往坚守的总结,它将激烈王永在检察事业上不断挑战自我,用激情点燃青春的梦想,用极致铸就检察人的荣耀和辉煌。
从初出茅庐到迈过而立之年
从而立渐入不惑,似水流年,沧桑容颜
却更加坚定了王永对检察事业的执着
他将继续立足本职,坚守岗位
在平凡的工作中实践自己的人生价值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来源|泰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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