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琳284797835
这个问题表述有点儿乱,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大概意思是说“有人被狗咬了,当即选择报警,结果80岁的狗主人称自己不舒服要去医院,狗主人的儿子转而向被害者索要医药费”。
说白了就是受害者先是被狗咬伤,结果又遭到80岁狗主人恶人先告状的讹诈。如果真是这样,那只能说这个受害者太倒霉了,竟然碰到了这么奇葩的狗主人一家,被狗咬完又被人咬。
被狗咬伤,打狂犬病疫苗是不能错过最佳时间的,应该说是越早越好。现在狗主人父子却把精力用在了讹钱上,未免太不道德了。
但是,凡事都要讲证据,如果事情如问题表述,那么受害者被狗咬伤选择报警是正常行为,80岁的狗主人想依此讹诈受害者是行不通的。只要没有直接证据证明80岁的狗主人犯病和受害者存在必然联系,受害者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相反,因为狗咬人的事实成立,狗主人父子首先应该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不过,如果受害者在报警之前曾做了刺激狗主人的举动,或者有类似的言语,那么就要另当别论了。(退一步讲,即便是这个原因,这两件事也不能混为一谈,狗咬伤人,狗主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至于狗主人犯病是因为其自身原因,还是受害者刺激就要看证据说话了。)
按理说,受害者既然在被狗咬伤后选择报警,应该是理直气壮的。只是他没想到80岁的狗主人和儿子会上演“倒打一耙”、“反咬一口”的戏码。要我说,这位被狗咬伤的受害者还是赶紧去打狂犬病疫苗吧,超过24小时就不好说了。
看到这样的例子,也就容易理解异烟肼毒狗大法为什么会大行其道了。毕竟,在我国狗咬人索赔太难了。看来我们也有必要学习欧美制定属于自己的《恶犬法案》,或许那样才能让那些养狗不拴狗的狗主人有所忌惮。
夜雨如书
我想很多人都会抱怨这个问题怎么说的不清不楚!
被狗咬了报警,这个被狗咬的是谁?80岁的狗主人不舒服住了医院,被狗咬的是他?老人的儿子向受害者索要医药费,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但是再细看几遍,估计大家才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当事人被一个80岁的老人养的狗咬了,老人虽然年岁大但毕竟理亏,还要赔受害者医药费,身体上的原因再加上因为这件事比较上火,一下就住进了医院,结果老人的孩子却认为老人的住院是受害者引起的,于是向受害人所有医药费,那我想说的是:还能要点儿脸吗?!
首先老人住院的确有因为这件事的缘故,但要注意,这件事可不是当事人,也就是受害者引起的,而是老人所养的狗而引起,而作为狗的主人,老人也有看管不力的责任,说白了,老人如果能管住自己的狗不发生咬人事件,自然不会发生纠纷,老人也不会因此而住院,整个过程跟受害者没有任何关系,老人的儿子如此行为,完全是倒打一耙!
还好是发生了咬人事件之后才住院,如果老人在小区里散步时犯病住院,这个儿子会不会起诉小区物业公司?要是在大街上犯病住院,这个儿子会不会起诉城市规划局索要医药费?
当然由于新闻说的也不是很清楚,也不晓得在咬人事件发生后,受害者于老人当场有没有发生过争执(至少新闻里没有提到),如果发生过面对面的争执,或者有一些言语甚至身体上的冲动,受害者也许要对老人承担一部分的医疗责任,但新闻当中没有提到,不排除就是老人的儿子蓄意“碰瓷”!
辽宁资深球迷
用木糖醇和巧克力对付狗患最有效果了,不分品种,不分大小,死无对证,3克毒死大狗,10克毒死藏獒,不用担心被狗咬,不用担心误毒小孩,也不用和狗主人废话,还能让狗在死前丑态百出,邻居每养一只,我就毒一只,从未失手,每当看到小区里或小区附近有狗,不分流浪狗和宠物狗,统统毒杀,为百姓除害。每当我看到爱狗人士为狗哭魂的样子,我非常有荣誉感,我非常开心。
我是刘德民
我是北京朝阳区东坝宏鑫家园业主,我们这里住户违法饲养大型犬,出入电梯,不栓狗绳十分吓人居民敢怒不敢言,孩子更是不敢在楼下独自一人出门,我们曾经通过多方反应一直得不到管理治理,现在通过这个平台反应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
建国74510
我当时太生气了,所以话没有说清楚,我对象被狗咬了,狗主人是80岁奶奶,当时就报警了。无证狗,奶奶儿子,女婿,都去了。也不管,奶奶和我们在派出所待了9个小时,没吃晚饭,奶奶低血糖了。他儿子就说奶奶要是住院了我们的拿费用,说了挺多。我对象是去帮证人搬东西,在北京是那种好几家人在一起住,合住房,最后证人说我们3家都少拿点,证人和奶奶各拿1500,剩下几百我们自己拿,奶奶家人都不出。都一个星期了还没给答案。我是很无奈。
琳琳284797835
这也太离谱了吧!“恶人先告状”,被狗咬了报警,竟然还要被讹诈住院费,当真没有天理了?
此事例中涉及的有三个人。1、被咬者,2、养狗的老人,3、老人的儿子。下面分别来评说。
1、被咬者的行为没有任何问题。被狗咬了,报警和求偿都是正当的要求。被狗咬了难道还不能报警?还不应该得到赔偿?被咬者没有打老人,老人住院和被咬者没有关系,所以被要求赔钱没有丝毫道理。
2、老人的行为值得商榷。首先,老人养的狗将人咬了,养狗危及了他人的安全,侵犯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应该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经济的和法律的责任。其次,老人住院和养狗被人报警后引起来的。这有两种可能,一是的确因为情绪波动引起身体不适,二是害怕赔钱先下手为强,谎称病发让被咬人开不了口说赔偿。
3、老人儿子的行径是无视法律的野蛮行径。 老人住院和被咬人报警没有直接关系,被咬者即便要求赔偿也是正当权利,不是过错方。倘若这也能要求赔偿,那是不是也要警察来赔偿呢?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倘若强行要钱,那就是敲诈勒索,涉嫌违法,应该接受法律制裁。
尽管我们的身边道德沦丧者不少,但公平正义还在,不能让恶人得逞,不能让善良者伤心,这是我们社会应该重视的问题。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开展的“打黑除恶”行动,我想就是对于公平正义的最好维护。你说呢?
我是文轩阁,致力公平,喜欢直言,欢迎关注!
文轩阁
我觉得没有毛病啊,
老人带着儿子出来散步,这很合理吧?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人家儿子为什么不咬别人,单咬你呢?有没有你自身的原因?你有没有辱骂,挑衅老人和人家儿子?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肯定你有不妥的地方。
咬你的时候,你是不是推搡甚至打了人家儿子?或者,你是不是挣扎了?让人家儿子的嘴巴受伤了?这个必须要医学鉴定,如果人家儿子有伤,这是你造成的,你必须负责!
咬你后,你是不是很大声,凶神恶煞的对人家父子出言不逊?尊老爱幼的传统你忘哪里去了?你应该轻言细语和人家父子好好沟通。最重要的是,你居然叫了一群帮手来欺负人家!由此可见,你并不是一个良善之人。老人心忧自己孩子的伤势,又被你出言恐吓,旧病复发,你不承担责任,谁承担责任?
人家兄弟找你为老人,兄弟负责,天经地义啊
虎道人诗风
我曾经说过,咱们被狗咬了最多帮你治疗一下,碰到不说理的什么也不管,还得打官司,咱们被狗咬属于一般都民事案件,不能上升到刑事案件,应该入法,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这样看看谁还敢没有法制观念,看看谁还敢胡乱养狗。
这个狗主人比较奇葩,狗咬到别人了,还叫被咬者拿钱看病,可能是报警吓到老人了,所以报警者有责任,不知道受害者拿钱了没有,但有一点我想知道,他儿子也是坏人吗?是不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啊。
我们一直讨论公交车上应该给老人让座吗?今天我想说老人跌倒考虑好了再扶,睁开眼,很多倚老卖老的老人,蛮不讲理,自认为我老我有理、我弱我有理、我死我有理,碰到这样的真叫你哭,今天你面对养狗的想说什么,你碰到你做何感想,无理啊!
狗咬到别人,再去找别人要钱看病,怎么张得开嘴,不知道他儿子去了吗?如果真去了你最想说什么,他儿子长大了也会变坏的,人无耻到这个地步绝对是高手,这样不知道算是敲诈勒索吗?
大家也可以这样理解你开车把人撞了,一分钱不出,然后被撞者需要出钱修车,真是无语,无论你年龄再大,首先要讲道理,别说你80岁,就是你100岁你也不能胡搅蛮缠啊,首先给被咬者看病,你自己病了自行解决,做人一定要讲道理,做个好人,年龄不是你的护身符,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老人家都已经这把年纪了,为什么还不做好人呢?
大海传媒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自己家的狗把人咬伤了,不知道赔偿被咬的人医药费。反而,说自己不舒服去医院。其儿子却要被狗咬伤的人,给医药费。
简直是恬不知耻,无耻至极。人有脸树有皮,一个人脸都不要,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对于这父子俩颠倒黑白的做法,还有什么脸面活在这个世上,怎么能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五十知天命,一个八十岁的老人,应该活的什么都明白了吧。八十岁的老人,他的儿子,也应该有六十岁了吧,早已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一些做人的基本道理,应该是明白的吧。
这个八十岁的老人养的狗,把别人给咬伤了。作为狗的主人,就要负责任,就要给被被狗咬伤的人,支付医药费。这是最浅显的道理,难道活了八十岁还不懂吗?
可是,这名八十岁的老人,不但不给医药费。反而,借口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想要逃避责任。对方已经选择报警,想要逃避责任,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吧。
更可气的是,这名老人的儿子,比他的父亲更过分。不但不给被狗咬伤的人补偿,反而,要让被狗咬伤的人,赔偿其父的医药费。真是青出蓝而青于蓝,有其父必有其子。
冉兄认为,做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要有维护社会公德的意识。要勇于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遇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不能躲避问题,更不能丧失做人的底线。
冉兄说事
这种事情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甲被狗咬伤和乙发病需要住院治疗根本就是两件事,各自有不同的起因和影响因素,不可混为一谈。
在责任认定这种事情上有个最基本的常识,就是首先搞清楚涉及到的各方分别承担那些责任,不能仅凭损害结果去定责 ,比如说狗把甲咬伤,作为狗主人的乙当然应该赔偿,但是也得考虑,甲有没有招猫逗狗的行为?狗是因为什么把甲咬伤的?如果是甲恃强凌弱,欺负老人在先,狗为了护主把甲咬伤的,很显然责任划分就不一样了,而相应的作为狗主人的乙,其发病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是完全由于自身原有的疾病发作,还是和甲发生了冲突导致情绪激动?或者故意装病试图逃避赔偿责任?很显然,在基本事实不清,前因后果不明的情况下,盲目的去判断某一方的行为是否合理,是非常荒谬的,要确定一件事的责任,必须先搞清楚关于这件事的全部事实,排除掉那些不确定的可能性。
在很多社会热点新闻中,我都持一个最基本观点——让子弹先飞一会儿。新闻为追求时效性,往往难以对事情全貌进行全面的展示,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只披露一方的说法,就像这个问题一样,只说狗主人的孩子向被狗咬的一方要医药费,却没有讲狗主人是因为什么发病去医院的,这是非常典型的隐瞒部分事实,也是非常常见的引导舆论的手法,掌控舆论本质是一种权力,并且有着极大的力量,所以作为旁观者,一定要警惕矛盾双方争夺舆论控制权时故意诱导,操纵大众人心的做法 ,基本上在每一起针锋相对的社会热点事件中我们都会看到,由于双方矛盾激烈,为了自身利益,必然采取宣传手段去引导公众,希望得到所谓的“民意支持”,但是从经验来判断,率先拿起舆论武器攻击对方的,往往是恶人先告状,背后总有许多不可告人的目的,近几年我们已经在舆论场上看到太多反转、打脸的新闻,所以为了对自己的脸皮和脑子负责,还望大家都能保持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