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波比酱
农业园区建筑用地的规定是不是有1:10的规定那么简单。而是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精神,有着更加严格详细的要求。
它的总体要求是要根据所经营农业的有关标准、本地区设施农业发展的类型、特点,本着从严控制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减少对耕地占用与破坏的原则,对园区设施建设标准及用地做出了科学的标准。
工厂化栽培:建筑用地原则上控制在总用地面积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
规模化种植:建筑用地原则上控制在总用地面积的3%以内,最多不超过20亩;
规模化畜禽养殖: 建筑用地原则上控制在总用地面积的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
水产养殖:建筑用地原则上控制在总用地面积的7%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
同时,《通知》还要求农业园区内附属设施用地规模要严格格控制,各省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不高于上述规定限额的具体标准。这也体现了园区非农业用地的控制更加严格。
从以上的控制标准可以看出,题主的1:10建筑用地规定,只是符合规模化畜禽养殖中的建筑用地占园区总面积的7%以内的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也就是说最多不能超过15亩的10%,即1.5亩。并不是所有行农业园区附属设施占地的比例标准。从中也看出了农业园区附属设施的占地规模的控制是非常严格的。
网友们:如此严格的控地标准,体现了我国耕地保护制度什么要求?
我是凡尘观生活!谢谢!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