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接电费退费的公告

尊敬的电力用户: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浙价资〔2017〕20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文件要求,供电部门正在组织清退已收取的临时接电费,请未办理清退手续的客户(包括已收取但未到合同约定退还时间的临时接电费),于2018年8月20日前持原缴费凭证(收据)原件及银行账号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地供电营业厅办理退费手续。详询当地营业厅。

国网南湖供电营业厅

电话:0573-82424871

营业时间:8:30-16:30

无周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国网秀洲供电营业厅

电话:0573-82420656

国网滨海供电营业厅

电话:0573-85522222

国网平湖供电营业厅

电话:0573-85113543

国网海盐供电营业厅

电话:0573-86584761

国网桐乡供电营业厅

电话:0573-88103356

国网嘉善供电营业厅

电话:0573-82427208

国网海宁供电营业厅

电话:0573-87252264

特此公告

国网嘉兴供电公司

2018年8月13日

【审核:吴莹】

关于临时接电费退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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